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水及废液处理过程非甲烷总烃的逸散量为0.495t/a,污泥贮存、离心脱水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0.091t/a。站内废水集输系统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卸水池、混凝搅拌罐、污泥箱均为顶部敞开形式,建议设置顶盖进行遮掩,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污泥脱水产生的污水及时回收至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每月定期对污泥箱进行清理,防止污泥变质等措施以减少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卸水及废液处理区、污泥箱及离心脱水区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根据现场调查,上述装置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评价要求本项目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0.76m3/d,站场内不设人员住宿、餐饮等,站场人员食宿均依托作业区生活保障点,无盥洗、餐饮废水,只有少量的生活杂排水产生量为66m3/a。项目运行期站场接收的措施废液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管线输往环十七转清水罐回注油层;站内为值班人员设置旱厕1处,值班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杂排水泼洒降尘。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依托井场截排水沟进入井场雨水收集池。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站场的各类机泵,噪声级多为75~90(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机泵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排液泵、搅拌机等采取箱体隔声,外输泵置于室内等措施后,站场运行期间各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浓度限值。 固废: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油回收量约为14.85t/a,含油污泥产生量约为375t/a(卸水池负压排泥120t/a、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分离污泥255 t/a),废滤袋产生量0.236t/a,废滤芯产生量0.08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定期由第七采油厂山城作业期采用密闭罐车拉运至环十七转进行回收。措施废液处理系统过滤单元滤袋一周更换一次,滤芯3个月更换一次,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运走进行处置,不在站内储存。卸水池负压排泥半年清理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集中清运后直接运走,不在站场暂存。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分离污泥经站内离心机脱水处理后,采用具有防渗、防水功能的PVC塑胶袋装袋、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污泥堆放棚采用防雨淋顶棚,四周设置1.2m高的围堰,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站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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