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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罗211-12措施废液处理站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罗211-12措施废液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县秦团庄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环县秦团庄乡大巴咀村。项目占地27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300m3/d措施废液处理装置1套(包括加药橇单元、预处理单元、精细处理单元、污泥脱水单元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单元)和站场至环十七转外输管线1.0km,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已基本建成,尚未投运。项目总投资为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万元,占总投资的7.9%。

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水及废液处理过程非甲烷总烃的逸散量为0.495t/a,污泥贮存、离心脱水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0.091t/a。站内废水集输系统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卸水池、混凝搅拌罐、污泥箱均为顶部敞开形式,建议设置顶盖进行遮掩,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污泥脱水产生的污水及时回收至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每月定期对污泥箱进行清理,防止污泥变质等措施以减少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卸水及废液处理区、污泥箱及离心脱水区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根据现场调查,上述装置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评价要求本项目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0.76m3/d,站场内不设人员住宿、餐饮等,站场人员食宿均依托作业区生活保障点,无盥洗、餐饮废水,只有少量的生活杂排水产生量为66m3/a。项目运行期站场接收的措施废液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管线输往环十七转清水罐回注油层;站内为值班人员设置旱厕1处,值班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杂排水泼洒降尘。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依托井场截排水沟进入井场雨水收集池。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站场的各类机泵,噪声级多为75~90(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机泵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排液泵、搅拌机等采取箱体隔声,外输泵置于室内等措施后,站场运行期间各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浓度限值。

固废: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油回收量约为14.85t/a,含油污泥产生量约为375t/a(卸水池负压排泥120t/a、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分离污泥255 t/a),废滤袋产生量0.236t/a,废滤芯产生量0.08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定期由第七采油厂山城作业期采用密闭罐车拉运至环十七转进行回收。措施废液处理系统过滤单元滤袋一周更换一次,滤芯3个月更换一次,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运走进行处置,不在站内储存。卸水池负压排泥半年清理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集中清运后直接运走,不在站场暂存。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分离污泥经站内离心机脱水处理后,采用具有防渗、防水功能的PVC塑胶袋装袋、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污泥堆放棚采用防雨淋顶棚,四周设置1.2m高的围堰,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站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

罗304-3措施废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县洪德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环县洪德镇张下沟村,项目占地83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300m3/d措施废液处理装置1套(包括加药橇单元、预处理单元、精细处理单元、污泥脱水单元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单元)和站场至环十注注水干线管线2.5km,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已基本建成,尚未投运。本项目总投资为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的8.2%。

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水及废液处理过程非甲烷总烃逸散量为0.495t/a,污泥贮存、压滤脱水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0.091 t/a。站内废水集输系统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污泥堆放棚含油污泥装袋密封,有效避免了临时储存时对外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每隔十天清运一次;卸水池、混凝搅拌罐、污泥箱均为顶部敞开形式,建议设置顶盖进行遮掩,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污泥脱水产生的污水及时回收至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每月定期对污泥箱进行清理,防止污泥变质有效减少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卸水及废液处理区、污泥箱及离心脱水区边界外50m范围内区域。根据现场调查,上述装置区域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评价要求本项目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0.76m3/d,站场内不设人员住宿、餐饮等,站场人员食宿均依托作业区生活保障点,无盥洗、餐饮废水,只有少量的生活杂排水产生量66m3/a。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环十注注水干线回注油层。站内为值班人员设置旱厕1处,值班时产生的少量生活杂排水泼洒降尘,不外排。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依托井场截排水沟进入井场雨水收集池。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站场的各类机泵,噪声级多为75~90(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机泵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排液泵、搅拌机等采取箱体隔声,外输泵置于室内等措施后,站场运行期间各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浓度限值。

固废: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油回收量约14.85t/a,含油污泥量约为375t/a(卸水池负压排泥产生量约120t/a,脱水污泥量约为255t/a),废滤袋产生量0.236t/a,废滤芯产生量0.08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由罐车定期拉运至环二转进行回收;措施废液处理系统过滤单元滤袋一周更换一次,滤芯3个月更换一次,更换过程产生的废滤袋、滤芯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运走进行处置,不在站内储存;含油污泥经站内压滤机脱水处理后,采用具有防渗、防水功能的PVC塑胶袋装袋、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污泥堆放棚采用防雨淋顶棚,四周设置0.8m高围堰,地面和围堰均采取了防渗措施,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站场设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

温台作业区措施废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县樊家川乡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环县樊家川乡马驿沟村,项目占地面积0.28hm2。主要建设内容为150m3/d措施废液处理装置1套(包括预处理、多元分离、过滤、污泥浓缩、加药等单元)和措施废液处理站至岭一联输水管线3.6km,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1万元,占总投资的5.52%。

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车及倒罐过程中的呼吸排放量为0.0061 kg/a,污水卸车、储存呼吸及水处理曝气装置的逸散废气量为0.24 kg/a,污泥(油)贮存、离心干燥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量为4.8kg/a。污泥池地面设置顶盖遮掩,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每月定期对污泥池进行清理,防止污泥池内污泥变质;污泥堆放棚含油污泥装袋、密封,及时清运;卸车罐、净化水罐废水接收、处理倒罐输送过程大呼吸逸散多,通过罐体安装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造成的无组织逸散。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过滤装置反冲洗水产生量为302.4 m3/a,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98.55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9.35m3/a。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全部措施废液及站内污泥脱水单元脱出水等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管线输往岭一联回注油层,项目值班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岭一联保障点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厂区雨污分流,设置3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洁净雨水经排水渠散排至站外干沟。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站场的机泵以及罐车等,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处置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油回收量约7.5t/a,废滤料产生量约为3t,含油污泥产生量约558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排入污油罐,污油罐采用玻璃钢结构,防止污油渗漏污染土壤,定期由岭一联回收。措施废液过滤单元产生的废滤料平均2年更换一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有关要求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污泥堆放棚周围设置0.2m围堰,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污泥包括卸车罐罐底排泥及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各单元产生含油污泥,经过站内污泥脱水装置脱水处理后,定期由送陇东油泥处理站进行处置。污泥池和污泥堆放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施工,评价要求对站场所有油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贮存、运输。站场及依托生活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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