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车及倒罐过程中的呼吸排放量为0.007kg/a,污水卸车、储存呼吸及水处理曝气装置的逸散废气量为0.33 kg/a,污泥(油)贮存、离心干燥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量为4.8kg/a。污泥池地面设置顶盖遮掩,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每月定期对污泥池进行清理,防止污泥池内污泥变质;污泥堆放棚含油污泥装袋、密封,及时清运;卸车罐、净化水罐废水接收、处理倒罐输送过程大呼吸逸散多,通过罐体安装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造成的无组织逸散。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过滤装置反冲洗水产生量为302.4 m³/a,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131.4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9.35m3/a。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全部措施废液及站内污泥脱水单元脱出水等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管线输往岭十转回注油层,项目值班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岭一联保障点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厂区雨污分流,设置3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通过站内雨水收集池收集,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洁净雨水经排水渠散排至站外干沟。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站场的机泵以及罐车等,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处置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油回收量约10t/a,废滤料产生量约为3t/a,含油污泥产生量约744.6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排入污油罐,污油罐采用玻璃钢结构,防止污油渗漏污染土壤,定期由岭六转回收。措施废液过滤单元产生的废滤料平均2年更换一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有关要求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污泥包括卸车罐罐底排泥及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各单元产生含油污泥,经过站内污泥脱水装置脱水处理后,定期由送陇东油泥处理站进行处置。污泥池和污泥堆放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施工,评价要求对站场所有油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贮存、运输。站场及依托生活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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