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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镇原县20万吨国家级饲草加工储备中心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原县20万吨国家级饲草加工储备中心项目

镇原县孟坝镇

镇原县天润禾草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华澈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镇原县孟坝镇(原种蓄厂内),占地99.53亩。年储备玉米秸秆饲料10万吨、干草捆3万吨、颗粒饲料7万吨。建设打捆车间及产品库房5400,颗粒车间7700,青贮池11座,配套停车场地、道路硬化、绿化等。项目总投资541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2万元,占总投资1.02%。经市水务局核对识别,该项目与白龙江引水工程占地不冲突。

1、大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粒过程和打捆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发酵过程、青贮池和渗出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制粒粉尘有组织产生量为13.86t/a、排放量为0.138t/a,打捆粉尘有组织产生量为 2.97t/a、排放量为0.029t/a。制粒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4t/a,打捆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恶臭产生量较小。 本项目的整个打捆和粉碎工艺在安装换气扇的车间内进行,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的排气筒外排。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青贮过程和渗出水暂存池储存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要求厂区及青贮池周围加强绿化,渗出水暂存池加盖密闭。
2、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青贮渗出水和生活污水。青贮渗出水产生量为2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a。 本项目的整个打捆和粉碎工艺在安装换气扇的车间内进行,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的排气筒外排。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青贮过程和渗出水暂存池储存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要求厂区及青贮池周围加强绿化,渗出水暂存池加盖密闭。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设备、打包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粉尘、腐烂秸秆、渗出水收集池污泥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01t/a、布袋除尘器粉尘产生量为3.312t/a、腐烂秸秆产生量为10t/a、渗出水收集池污泥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6t/a。废包装袋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重新制粒,青贮过程中腐烂秸秆及时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沤肥,渗出水收集池污泥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

2

樊家川作业区措施废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环县木钵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环县木钵镇关营村,占地面积0.21 hm2。主要建设内容为150m3/d措施废液处理装置1套(包括预处理、多元分离、过滤、污泥浓缩、加药等单元),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约59.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48%。经市水务局核对识别,该项目与白龙江引水工程占地不冲突。

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车及倒罐过程中的呼吸排放量为0.0061 kg/a,污水卸车、储存呼吸及水处理曝气装置的逸散废气量为0.24 kg/a,污泥(油)贮存、离心干燥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量为4.8kg/a。污泥池地面设置顶盖遮掩,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每月定期对污泥池进行清理,防止污泥池内污泥变质;污泥堆放棚含油污泥装袋、密封,及时清运;卸车罐、净化水罐废水接收、处理倒罐输送过程大呼吸逸散多,通过罐体安装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造成的无组织逸散。本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过滤装置反冲洗水产生量为302.4 m³/a,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98.55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9.35m3/a。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全部措施废液及站内污泥脱水单元脱出水等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管线输往岭六转回注油层,项目值班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岭一联保障点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厂区雨污分流,设置3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通过站内雨水收集池收集,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洁净雨水经排水渠散排至站外干沟。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站场的机泵以及罐车等,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处置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油回收量约7.5t/a,废滤料产生量约为3t,含油污泥产生量约558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排入污油罐,污油罐采用玻璃钢结构,防止污油渗漏污染土壤,定期由岭六转回收。措施废液过滤单元产生的废滤料平均2年更换一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有关要求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污泥包括卸车罐罐底排泥及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各单元产生含油污泥,经过站内污泥脱水装置脱水处理后,定期由送陇东油泥处理站进行处置。污泥池和污泥堆放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施工,评价要求对站场所有油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贮存、运输。站场及依托生活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

岭北作业区措施废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环县木钵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环县木钵镇郭家岔村,占地面积0.35hm2。主要建设内容为200m3/d措施废液处理装置1套(包括预处理、多元分离、过滤、污泥浓缩、加药等单元),同时建设措施废液站至岭十转输水管线1.5km,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2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97%。经市水务局核对识别,该项目与白龙江引水工程占地不冲突。

废气: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卸车及倒罐过程中的呼吸排放量为0.007kg/a,污水卸车、储存呼吸及水处理曝气装置的逸散废气量为0.33 kg/a,污泥(油)贮存、离心干燥及堆放系统的逸散废气量为4.8kg/a。污泥池地面设置顶盖遮掩,有效减少烃类气体挥发进入环境;每月定期对污泥池进行清理,防止污泥池内污泥变质;污泥堆放棚含油污泥装袋、密封,及时清运;卸车罐、净化水罐废水接收、处理倒罐输送过程大呼吸逸散多,通过罐体安装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造成的无组织逸散。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住性建筑物。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过滤装置反冲洗水产生量为302.4 m³/a,污泥脱水废水产生量为131.4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9.35m3/a。项目运行期生产废水全部措施废液及站内污泥脱水单元脱出水等全部进入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后,通过管线输往岭十转回注油层,项目值班人员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岭一联保障点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厂区雨污分流,设置3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通过站内雨水收集池收集,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洁净雨水经排水渠散排至站外干沟。

噪声: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站场的机泵以及罐车等,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处置措施后,厂界外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固废: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油回收量约10t/a,废滤料产生量约为3t/a,含油污泥产生量约744.6t/a,生活垃圾产生量共0.66t/a。污油排入污油罐,污油罐采用玻璃钢结构,防止污油渗漏污染土壤,定期由岭六转回收。措施废液过滤单元产生的废滤料平均2年更换一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有关要求密封暂存于污泥堆放棚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污泥包括卸车罐罐底排泥及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各单元产生含油污泥,经过站内污泥脱水装置脱水处理后,定期由送陇东油泥处理站进行处置。污泥池和污泥堆放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施工,评价要求对站场所有油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贮存、运输。站场及依托生活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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