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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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源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西峰区北地西路 | 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 项目位于西峰区北地西路,项目总占地面积28739.65m2。项目主要建设2台70MW层燃煤热水锅炉和2台29MW层燃煤热水锅炉,配套建设锅炉房、烟囱、除尘器、脱硫塔、脱硝装置、除渣机、动力配电、煤库、灰渣库、尿素车间、换热站及热力管网、软水制备车间等。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44%。 | 1、废气:热源厂内锅炉以沫煤为燃料,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煤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燃煤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NCR+SCR综合脱硝工艺和湿法脱硫除尘工艺后,2台70MW锅炉燃煤烟气经8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2台29MW锅炉燃煤烟气经45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项目无组织粉尘通过厂区洒水、装置封闭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煤库、渣库等洒水抑尘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峰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进入雨水收集池,经“隔油+混凝+气浮”组合技术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或绿化使用。 3、噪声:项目热源厂噪声为水泵、引风机、风机、空压机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换热站噪声为循环泵和补水泵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消声器、设隔声罩,减振等措施后,热源厂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和4类区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布袋除尘灰、脱硫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炉渣和脱硫副产物存储在厂区内渣库,除尘灰存储在厂区内灰罐,炉渣、除尘灰和脱硫副产物定期外运作为建材,综合利用。废布袋作为一般固废由供应企业直接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和废机油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西峰区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 5、风险:项目设事故废水收集池,将泄漏的尿素及其他有害物料、消防废水等引入暂存,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水外排。装置区、点火车间及装卸台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定期对罐区及原料输送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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