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进行备案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甘环发〔2018〕19号),现将我局受理拟备案的1个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全本链接 |
1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6年以前) | 庆城县桐川乡、太白梁乡、土桥乡和蔡口集乡,镇原县方山乡、三岔镇、殷家城乡、新集乡、庙渠乡,环县演武乡、天池乡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陕西中绿源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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