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进行备案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甘环发〔2018〕19号),现将我局受理拟备案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全本链接 |
1 | 第十二采油厂2016年前区域开发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宁县、合水县 | 第十二采油厂 | 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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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输油处甘肃庆阳市境内项目(除铁西线和庆咸线)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环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 | 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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