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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永和(甘陕界)公路变更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 至永和(甘陕界)公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县、庆城、合水县、宁县、正宁县

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起于环县甜水堡镇(宁甘界),接银川至百色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宁东至甜水堡(宁甘界)段,经环县、庆城、合水县、宁县、正宁县,止于正宁县永和镇(甘陕界),接银川至百色国家高速公路陕西境湫坡头(甘陕界)至旬邑段。主线全长295.54km、正宁高速连接线全长19.12km。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项目的起终点、路线走向和建设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调整后主线长度279.015km,正宁连接线全长23.988km。原环评中本项目涉及水源地保护区2处、声环境敏感点数为100个;工程变更后涉及水源地保护区3处(新增2处,原有的1处取消)、声环境敏感点共计 189个(新增敏感点达原敏感点数量的89%),新增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原环评审批时该保护区尚未设立),预算总投资335.26亿元,环保投资为1654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9%,其中本次评价新增的环保投资为14396.5万元。

1、大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施工场地合理选址等措施。营运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由于变更前后车流量一致,但变更后路线长度较变更前有所缩短,因此变更后的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变更前有所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有所降低。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及隧道出、入口种植乔、灌木,结合周边防沙治沙措施,选择适当的绿化方案。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隧道设计排风系统的维护,对隧道内汽车尾气及时排出。本项目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公路管理所、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等的饮水、取暖拟采用电能,不设置燃煤锅炉。服务区的餐饮拟采用燃气灶,且配备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的油烟净化和排放装置,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2、废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密闭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在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进行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并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制定施工工艺方案,进行施工管理。隧道涌水采取超前探测、堵水等措施,减小隧道出水量。隧道施工采用清污分流的施工方法。隧道段排水设计采用纵向排水管、横向排水管及中心排水沟等措施引排地下水隧道涌水,排水管每隔一段距离设一处检查井(沉砂井)。运营期主要是桥面径流和服务区、管理所、养护区、停车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共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设置防渗密闭化粪池15座。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回用场地绿化;其他运营管理部门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密闭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的路基边沟做防渗处理,两侧设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桥/路面设径流收集设施,将路面径流导入桥梁附近的事故池内。在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两端设置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和警示牌,对运输危险品车辆采取跟踪监测并限速,穿越保护区路段设置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制定危险品运输应急预案,定期对应急响应设备进行检查,对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演练。

3、噪声:对距离居民区不足300m的大临工程,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在临近居民区一侧设置隔声挡板等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6:00和12:00-14:00进行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完成后尽快拆除恢复。对于主线、正宁连接线,在通车运行前,应按照本次环评提出的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进行增补落实。加强道路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全线共安装声屏障301处,全长46246.5m。

4、固废: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隧道弃渣、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其他工程废渣。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54.05万m3,隧道弃渣、废弃土石方产生量为5351.61万m3,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40t。沥青拌和站产生的沥青烟气采用净化设施进行处理,净化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47.5t/a。要求在各站场区域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变更前后工程占地面积大幅度减小,对区域土地的占用和沿线植被的破坏程度均有明显的降低。本项目占地中耕地和果园的占地面积超过一半,林地、草地等占地面积相对较小、总面积约713.94hm2,且其中约28%为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将恢复原有功能。本项目穿越地带主要为人居区域,该区域由于人类的密集活动导致野生动物的分布较少,且本项目建设有桥梁、涵洞、通道等可作为动物穿越的通道。本项目取土场、弃渣场已基本恢复;由于本项目部分路段仍在建设,小部分施工场地仍在使用中,在施工期间,应尽量加快施工进度、采取更为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完工后尽快拆除并进行生态恢复。

6、环境风险:严格限制各种无证、无标志车或泄露、散装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上路。运送剧毒化学品应按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规定实施运输。大雾、大风等不良天气禁止运输危险品。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排除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培训,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结构、技术性能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特殊要求,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装置。穿越保护区路段两端双侧设置水源地保护区警示牌、沙化封禁区警示牌、上跨扬黄工程警示牌,穿越水源地保护区路段以及上跨扬黄工程的路段设有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道路两侧设置SA级防撞护栏、防渗排水沟、拦水带、急流槽等。设置应急事故池,事故废水妥善收集。监控路段设置监控视频。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

正宁县5万头牛、20万只羊   屠宰及肉品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正宁县

正宁顶旺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武威启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正宁县县城工业集中区,建设年屠宰加工5万头牛、20万只羊生产线各一条,精分割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32926.67m2,用地为工业用地。新建屠宰车间1栋、待宰圈1栋、速冻库房1栋、产品展示厅1栋、冷链机组房1个、宿舍楼1栋、餐厅1栋、生产辅助用房1栋、污水处理站1个以及配套建设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7.5万元,占总投资的22.86%。

1、大气:运营期化制车间生产蒸汽由电锅炉供给,屠宰线热水由电加热壁挂炉供给,冬季生活供暖均采用电加热壁挂炉供给,供热工序不产生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待宰废气、屠宰废气、化制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食堂油烟。待宰圈要求半封闭,牛羊粪便日清后暂存在待宰圈北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设置专人负责清理,清理后的粪便临时堆存在堆粪场内,定期外售至有机肥厂作为原料。堆粪场全封闭,并作好“防渗、防雨、防外溢”三防处理,严禁将粪便清理后堆放在待宰圈附近,加强临时待宰圈的通风换气,并定期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进行除臭。屠宰加工车间封闭,车间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引风机引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屠宰车间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NH3和H2S有组织排放速率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池等主要产臭设施加盖,并采用机械抽风,收集的气体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脱臭效率在80%以上,处理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经15m排气筒高空集中排放。化制间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除臭效率按90%计,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净化处理,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75%,油烟的排放浓度为0.66mg/m³,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于中型食堂2mg/m³的浓度要求。
2、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生产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400.0m3/d,采用“预处理+气浮+生物接触氧化+MBBR+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和正宁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全厂进行分区防渗并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1个。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屠宰设备、各类风机和水泵等,产噪声级值为70~88dB(A)。对待宰间采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车间泵类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对风机、引风机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以及风机安装隔声罩。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检验杂物、内脏内容物、粪便、病牛羊、化制残渣、污泥、废活性炭、化制废油和生活垃圾等。检疫杂物、废活性炭、UV灯管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计。肠胃内容物、粪便、化制残渣外售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病牛羊、不合格胴体,屠宰加工产生的不可使用内脏进入化制间进行湿化化制法处理,化制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污水处理站配置的叠螺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堆存在厂区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运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污水处理站按照要求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在污水处理站旁设置一个400m3废水事故应急池,污水站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3

庆阳瑞憬佳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新建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宁县

庆阳瑞憬佳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甘肃荣鑫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县焦村镇朱寨村九组,占地面积0.9951公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拟建1条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生产线,1条再生混凝土生产线,工程内容分为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年生产砂料40万吨,石料10万吨,利用建筑垃圾通过破碎、筛分生产砂料和石料,项目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施工场地,主要为混凝土和建筑基坑料,不包含废弃砖块、废塑料、装修垃圾、渣土等建筑垃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万元,占总投资5.3%。

1、大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物料运输、装卸、破碎、筛分、堆存等产生的粉尘。项目装、卸料在封闭车间内,采取洒水降尘;原料堆场进行全封闭,并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道路扬尘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在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皮带口设置喷头喷水;生产车间为全封闭车间,生产设备及运输皮带进行密封处理,并对物料进行喷水。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运营期为生活污水和设备冲洗废水。洗漱等生活废水通过收集桶暂存沉淀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冲洗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700m3+500m3+400m3收集循环使用。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厂区四周设置雨水导排渠,场内雨水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内作为生产用水,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分机、输送皮带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厂区内各主要产噪设备均应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对露天设置的各类泵机加装隔声罩,对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禁在厂区内外大声鸣笛,禁止夜间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储存在垃圾箱,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朱寨村生活垃圾暂存点暂存,最终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人工筛选产生的钢筋、木材、少量的塑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沉淀池产生的泥沙通过压滤机压缩成泥饼后拉运至宁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拌合站安全、有序、平稳运行,加强对循环水池渗漏事故的防护,对循环水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环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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