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庆阳瑞海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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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庆阳瑞海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NG工厂尾气提氦综合利用项目 | 西峰工业园区石油加工区 | 甘肃庆阳瑞海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安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峰工业园区的石油加工区,占地10000m3。项目总投资为5300万元,拟分三期实施,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项目主要利用LNG工厂闪蒸气BOG提取5N级高纯氦,建设氦气提取装置一套(包括催化脱氢系统、膜提纯系统、氦气纯化系统、高纯氦气充装站一座)。本项目总投资为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2.9%。 | 1.废气:包括生产装置安全阀放空废气和一级膜分离工序产生的尾气(非渗透气),废气成分为甲烷、氦气、氮气和少量氩气。废气全部回收后经瑞华能源有限公司现有BOG回收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2.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脱水工序凝结水,脱水工序凝结水经用储罐收集后定期拉运至西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瑞华能源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西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汇入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压缩机、真空泵等设备噪声值在85~9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加装隔声罩、消声器、基础减震、柔性接头等措施,项目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原料气过滤杂质、废脱氢催化剂、废分子筛吸附剂、废机油。生活垃圾委托西峰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脱氢催化剂(HW50)、废分子筛(HW49)和废机油(HW08)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桶装后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环境风险:该项目对装置区地面进行硬化,并对其设置围堰及消防事故水导流系统等措施。当发生事故时,通过管道收集系统,事故废水依托瑞华能源有限公司厂内事故水池收集;厂区建立易燃易爆气体的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包括氢气、甲烷的自动检测报警系统;编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组织地进行抗灾救灾和善后恢复、补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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