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 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SO2、NOx、颗粒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天然气制氢工艺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氢化尾气及氢化贮槽排空废气采用经低温水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邻二甲苯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氧化尾气、储槽放空气及罐区废气经“循环水冷凝+涡轮膨胀机组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8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邻二甲苯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污水站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在双氧水生产过程中有机工作液参与的生产设备密闭运行;氢液化储槽、氧化液储槽、工作液储槽等设置水封,放空气通过排气管收集后送至氧化尾气的处理设施一起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对重芳烃储罐及工作液储罐同样在呼吸孔设置集气设施连接至氧化尾气处理设施一起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为双氧水生产线、天然气制氢生产线所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SS、磷酸、甲苯、TDS等污染物,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厂处理。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和软水设备产生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其他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工艺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分流收集+重力隔油+芬顿氧化+絮凝沉淀处理,处理水质中甲苯、二甲苯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特别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废水出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并在厂区上、下游和厂区内共设置4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噪声:噪声源为风机和各种机泵类以及搅拌器电机等,噪声源强在65~90dB(A)之间。环评要求GB12348 -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体:本项目部分设备来源于安徽阜南新天化工有限公司双氧水制备生产线,通过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负责运输,本设备在当地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下,在当地对含油设备按照危废进行清理干净后进行运输,严禁含有危险废物的设备跨省转移。项目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污泥,环评建议投产后产生的第一批废物进行危废鉴定,若属于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固废要求进行处理,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长期暂存,未鉴定之前环评要求按照危废进行贮存。工艺过程产生的S2-1沉降过滤滤渣、S2-3循环工作液过滤滤渣及吸附的有机物、S2-5白土床废氧化铝及吸附的有机物、S2-6氢化液过滤滤渣及吸附的有机物、废机油及含有油抹布、废气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最终到庆阳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查废气吸收液含量和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有效性。发生大气环境风险事故时,及时对下风向人员进行疏散,设置疏散通道警示标志,在事故点上风向设置应急安置点。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项目区设置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约为2460m3,其中,事故池容积为800m3,消防事故水池容积为1500m3,初期雨水池容积为160m3。作为全厂消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时污染排水的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在极端情况下,当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企业防控能力,事故废水可通过事故废水转输管线和设施导入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每个储罐外围均设置有1.2m高的防腐围堰。采取源头控制、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防渗分区等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车间、仓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关键点位,应设置显眼警示标示,并安排专人监管。在厂区化学品库、氢气仓库、车间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有毒、可燃气体监测系统、内部急停系统及空气自动报警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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