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进行备案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甘环发〔2018〕19号),现将我局受理拟备案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日(5个工作日)。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全本链接 |
1 | 陇东油区(五蛟西区)勘探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华池县 | 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庆阳盛源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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