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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2年小区块产能建设工程(一期)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2年小区块产能建设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合水县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甘肃卉昕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面建设共涉及8个井区,除页岩油(庄183北)、庄183井区为新区块外,其余均为滚动开发,产能规模24×104t/a,主要内容为新扩建井场40座(采油井178口,注水井63口),拉油点5座,各类集输管线总长度165.6km,道路总长13.31km,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8万元,占总投资的4.41%。

1.废气:施工期合理控制作业面积,选用低硫柴油和燃烧效率高的柴油机,加强运输车辆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加热炉燃烧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井场管道密闭集输,井口采取定压阀回收套管气,确保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井场均配备废水地上收集罐,收集暂存钻井废水,沉淀后用于配置泥浆,钻井结束后由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同层回注,不外排;压裂过程采取带罐上岗作业模式,压裂返排液全部回收入罐,优先在井场内进行再利用,无法循环利用的待压裂结束后分批次运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回注;施工营地设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清运作为附近村庄农家肥使用,生活污水用于站场洒水降尘。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4.固废: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进行不落地收集,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由防渗漏、防溢流的泥浆罐车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含油岩屑运送至污油泥临时储存点暂存,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落地油全部收集到储罐中,钻井结束后就近运至现有危废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回填施工场地或回收利用。钻井添加剂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全部运至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风险:建立完善井场、管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罐区设置围堰。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检测预警设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准备区块项目

合水县老城镇、蒿咀铺乡、太莪乡、店子乡、板桥镇、西华池镇、吉岘镇、段家集乡、肖咀镇、何家畔乡、固城镇,宁县盘克镇、金村乡、南义乡、湘乐镇等乡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面建设共涉及14个井区,其中10个开发井区属于滚动扩建井区,产能规模65.10×104t/a,4个开发井区属于新建井区,产能规模7.87×104t/a,主要内容为新扩建井场84座(采油井416口,注水井145口)、拉油点9座、污油泥暂存点1座,同时配套建设各类集输管线总里程220.270km,道路16.874km及供水、通信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4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0.19万元,占总投资的5.05%。

1.废气:施工期合理控制作业面积,选用低硫柴油和燃烧效率高的柴油机,加强运输车辆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加热炉燃烧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井场管道密闭集输,井口采取定压阀回收套管气,确保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井场均配备废水地上收集罐,收集暂存钻井废水,沉淀后用于配置泥浆,钻井结束后由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同层回注,不外排;压裂过程采取带罐上岗作业模式,压裂返排液全部回收入罐,优先在井场内进行再利用,无法循环利用的待压裂结束后分批次运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回注;施工营地设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清运作为附近村庄农家肥使用,生活污水用于站场洒水降尘。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4.固废: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进行不落地收集,在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由防渗漏、防溢流的泥浆罐车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含油岩屑运送至污油泥临时储存点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落地油全部收集到储罐中,钻井结束后就近运至现有危废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回填施工场地或回收利用。钻井添加剂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全部运至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风险:建立完善井场、管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罐区设置围堰。输油管线穿跨河流处必须设置明显标志,采取管道加厚防腐措施,设施套管保护,下游设拦油桩等设备,并配备必要的风险应急物资。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检测预警设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3

鄂尔多斯长73页岩油(中低成熟度)原位转化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正宁县三嘉乡

第十二采油厂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正宁县三嘉乡细咀子村西南,占地面积4.75hm2。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试验站1座、井场2座(井场内部署生产井2口、加热井10口、观察井6口、取芯井4口)、水源井2口、35kV变电站1座、生活保障点1座、道路工程0.616km。项目利用水平井电加热轻质化技术将中低成熟度页岩转化为轻质原油和伴生气后采出,并在试验站内进行处理。试验开采区面积0.01km2,试验周期4年(其中:施工期1年、试验期3年)。总投资1446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8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1.废气:燃气发电机组采用净化后伴生气作为燃料,燃烧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站内各油气生产装置间采用密闭集输工艺,试验站工艺装置区阀门、法兰、泵等装置附近采取固定式与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探头附近同时设置报警喇叭。站场设置放空火炬,事故状态下伴生气全部通过火炬点燃放空。综合试验站采用铁基液相氧化还原工艺脱出采出物伴生气中的硫化氢,净化伴生气总硫化氢浓度≤5ppmv,满足《天然气》(GB 17820-2018)二类气标准。井口装置采用高密闭性的采气树,生产井井口及站场进口处设置高低压紧急截断阀,试验站各工艺装置间采用密闭集输,原油储罐不设呼吸阀,罐内挥发气引入火炬系统点燃放空,定期检查原油储罐密封状态及底部,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查密封性,项目原油装卸车设施采用下装式鹤管装卸车,接管采用干式接头。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50m。

2.废水:初期雨水由防火堤(围堰)内排水沟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池。后期清净雨水经切换井溢流排入雨水系统。采出水、脱盐水系统浓水收集于地埋式污水罐,定期通过罐车运至庄十转处理。站内生产工艺废水主要来自油田采出水、降温分离及气相脱硫装置冷却器排污。生活保障点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用于保障点和站场绿化。

3.固废清出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采取符合要求的防渗措施,并配备防风、防雨、防晒设施。生活垃圾在生活保障点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4.噪声优化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环境风险试验站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原油储罐区合理设置防火堤,防火堤采取防渗措施,防火堤内设置集水设施。定期测量管线的内外腐蚀情况,定期检查管线安全保护系统(如安全阀等)的有效性和灵敏性。在硫磺堆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硫磺储存设施的四周设置消火栓,在室内堆场设置高压细水雾喷淋系统,以应对硫磺燃烧发生火灾的情况,同时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配置灭火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针对每个跨越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并定期开展演练。

4

甘肃亿德顺石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和年产3万吨酸化石墨深加工项目

华池县悦乐工业集中区

甘肃亿德顺石墨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绿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华池县悦乐工业集中区,拟建年产万吨高纯石墨生产线3条,万吨酸化石墨生产线3条,建筑总面积4644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纯石墨生产车间(1#)、烘干车间(2#)、酸化石墨生产车间(3#)及高纯石墨和酸化石墨加工车间(4#)等主体工程,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及配电室、门卫等辅助工程,原料库、成品库和硫酸、双氧水、盐酸储罐区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共计1279.5万元,占总投资7.11%。

1.废气:高纯石墨、酸化石墨筛分粉尘易沉降,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生产过程加强管理、文明操作可有效减少粉尘逸散量。1号车间高纯石墨纯化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碱喷淋酸雾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号车间高纯石墨烘干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2号车间酸化石墨烘干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3号车间酸化石墨脱酸硫酸雾废气经集气罩+碱喷淋酸雾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4号车间氯化氢和硫酸雾共用1套碱喷淋酸雾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浓度限值。2号车间锅炉颗粒物、SO2、NOx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等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标准限值;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致办公楼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项目设50米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酸碱中和+二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水质满足悦乐工业集中区二期生产废水处理厂入厂标准后由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至悦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西堡村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处理,石墨废渣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灰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各储罐设温度、压力、液位等监控报警系统,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池,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设置在线监控仪,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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