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183-34钻试返排液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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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里183-34钻试返排液点环境影响报告书 | 华池县五蛟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 核工业二 0 三研究所 | 项目位于华池县五蛟镇马河村里183-34井场,占地1700m2,主要建设返排液处理装置一套,卸水台一个,45m3原水罐1个,45m3污水罐2个、45m3清水罐2个,药品间1间等,办公生活用房依托现有井场的值班室。新建本站场至庆五联采出水1#注水干线管线1条,总长0.18km,设计压力25MPa。本项目主要处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所有作业区钻井泥浆压滤液,处理规模300m3/d,尾水经管线插输至庆五联1#采出水注水干线,回注里183-34区块含油层。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77万元,占总投资的3.78%。 | 废气:项目不设加热设备,运行期定期检查设备密封性,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本项目设置50m环境防护距离。 固废:废弃钻井泥浆通过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于在泥渣堆场,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拉运综合利用。废滤料由厂家进行回收。药剂废包装袋及废塑料桶全部暂存药品间,定期由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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