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江作业区措施废液卸水点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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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江作业区措施废液卸水点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县耿湾乡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 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环县耿湾乡,占地面积3459.75m2,总建筑面积376.75m2。该项目设置废液处理装置1套、卸水台1个,60m3卸水池1个,30m3污水罐3个、50m3污水罐1个、30m3清水罐3个,5m3污水池,2m3污油池1个,注水橇一具,办公生活用房2间24m2、药品间24m2、食堂12m2、化验室12m2、3m2变配电室、输水管线等,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废液处理规模200m3/d,尾水经项目厂区注水井2口回注采油层。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91万元,占总投资的17.69%。 | 1.大气:卸水池、污水罐、清水罐、污油池均为密闭箱体(池体),箱体为密闭浮顶结构,加药装置、过滤装置均在封闭箱体内安装。通过对各储存及处理装置封闭,对池体进行遮盖,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要求。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混凝沉降+气浮+两级过滤+固相外运”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站内初期雨水通过新建导排渠进入30m3雨水收集池,最终由措施返排液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自吸泵、隔膜泵、提升泵、清水泵等泵类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置于泵房内;电机、搅拌设施等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安装于箱体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脱水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为半封闭钢结构存放,防雨淋,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漏,定期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运行期药剂废包装物中,烧碱、次氯酸钠废包装物、破损的废包装物(HW49)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废包装物暂存药品间内,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循环利用。生活垃圾暂存收集后,定期拉运至耿湾乡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5.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组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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