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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省环县城南区集中供热工程

环县县城城南区,木钵路与滨江南路交叉路口的东北侧

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环县县城城南区木钵路与滨江南路交叉路口东北侧,利用厂内预留用地建设,不新增占地。新增安装58MW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一台及脱硫、脱硝及布袋除尘等相关设施,原有脱硫水池改造为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项目总投资为3431.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12.4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6.99%。

1.废气:废气为锅炉废气、渣场粉尘、氨水储罐大小呼吸、食堂油烟废气。锅炉烟气经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氧化镁法脱硫(协同脱除汞及其化合物)处理后通过80m高烟囱排入大气,扩建锅炉废气因与现有工程锅炉废气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2022年-2025年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025年现有2台锅炉完成超低改造后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临时渣场四周设置实体墙,堆场表面覆盖并洒水抑尘;物料进入罐时,采用气相\液相平衡管连接氨水储罐和槽车形成闭路循环;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浓度≤2mg/m3要求。

2.废水:废水为锅炉水循环利用、软化系统排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水循环利用,锅炉排水属清净下水,供暖期结束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软化系统排水全部用于渣场洒水;锅炉废水全部用于煤堆洒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雨污分流,原有脱硫水池部分改建为初期雨水收集池。

3.噪声:噪声源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水泵以及锅炉排气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对锅炉安全阀排汽安装消声器;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在厂区、厂前区及厂界围墙内外广泛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锅炉灰渣暂存于临时渣场,定期全部作为水泥等建材原料出售,综合利用。项目除尘灰暂存于临时渣场,定期外售。脱硫副产物暂存于临时渣场,定期外售,作为可利用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更换的软水设备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催化剂、生产设施保养及检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风险:为防止消防废水等从雨水排口直接排出,在排水管网(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全部设置切断装置,必要时立即切断所有排水管网(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严防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外排。煤库内侧四边修建消防废水导流渠,脱硫塔四周、氨罐周围修建导流渠,原有脱硫水池部分改建为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暂存,对事故池、导流渠、氨罐区等进行防渗处理,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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