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近日受理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宁51-H719等9宗勘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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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公参 | 环评 机构 | 环评报告表送审稿 |
1 | 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宁51-H719等9宗勘探井建设项目 | 宁县米桥镇、春荣镇、九岘乡、金村乡南义乡和正宁县永正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 | / | 甘肃卉昕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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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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