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受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提前实施产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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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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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公参 | 环评 机构 | 环评报告书 送审稿 |
1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提前实施产能建设项目 | 庆城县、镇原县、环县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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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采油厂(陇东天然气项目部)2023年超前实施井场项目 | 庆城县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
|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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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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