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进行备案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进行备案(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后评价文件全本链接 |
1 | 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宁县新宁镇 | 宁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 甘肃森菲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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