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有孚LNG撬装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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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合水有孚LNG撬装站改建项目 | 合水县板桥镇 | 合水县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泾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合水县板桥镇阳洼村庄二联干气回收站,占地面6363.67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本次拟拆除现有庄二联干气回收站,新建5×104Nm3/d石油伴生气处理站1座,建设内容包括伴生气回收装置区、装卸车区,配套50m3立式低温储罐、50m3卧式压力储罐各1具等。主要设备包括原料气增压计量组撬、原料气干燥脱水组撬、原料气脱酸组撬、浸硫活性炭脱汞,原料气预冷压缩机组撬、原料气主冷压缩机组撬、冷箱设备组撬和水冷箱及辅助生产设备导热油炉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0.99%。 | 1.废气:主要为脱酸废气、脱酸闪蒸罐闪蒸气、导热油炉废气、放空系统有组织废气和场内无组织废气。脱酸废气(主要成分为CO2)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酸闪蒸罐闪蒸气全部经BOG系统回收,最后进入导热油炉燃烧。导热油炉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总烃的排放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的排放量标准限值。项目设置50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主要为原料气气液分离废水、脱酸工序冷却废水和LNG脱水时吸收塔再生废水、生活污水。原料气气液分离废水、脱酸工序冷却废水和LNG脱水时吸收塔再生废水用收集罐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庄二联合站作业返排液集中处理站处置。生活污水拉运至庄二联保障点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主要为压缩机及各类泵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底座、减震垫、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冷冻机油、废导热油、含油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冷冻机油、废导热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镇政府指定地点处理。 5.环境风险: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石油伴生气、干气、混烃和导热油。主要事故类型为物料泄露及火灾爆炸事故。生产区、储罐区和装车区均设置围堰,围偃高度0.5m,设置500m3事故水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物料泄露、消防水量的收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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