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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核汇能正宁1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等4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1

中核汇能正宁1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庆阳市正宁县

正宁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庆阳市正宁县山河镇,主要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00MVA,升压站总占地面积9708㎡,站内布置有综合楼、一体化消防与生活泵房、室外主变压器、110kV配电装置等建(构)筑物。本次评价仅包含110kV升压站建设及运营部分,不包括风电场、集电线路及110kV送出线路。项目总投资26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8万元,占总投资的3.37%。

1.电磁辐射:通过使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等以保证变电站地面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通过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110kV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

2.噪声:噪声主要来源是主变压器和SVG无功无功补偿装置,本项目主变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在设计时考虑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定期开展声环境监测工作。本升压站投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升压站站内地面雨水采用自然散排的排放方式,随场地坡度自然排至站外。站区内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周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4.固废:站内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事故及检修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后,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危废贮存库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升压站建1座有效容积为45m³事故油池,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消防砂箱等,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性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升压站内建设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危险废物,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危废贮存库的防渗措施等。

2

国网甘肃庆阳供电公司110千伏南佐变电站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

庆阳市西峰区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西峰区后官寨镇司官寨村东侧,南佐110kV变电站于2016年9月建成投运,容量分别为40MVA和31.5MVA,本次能效提升将现有容量为31.5MVA的2号主变更换为50MVA,拆除并原址新建主变基础及油坑1座,新建有效容积5m³事故油池1座与原有有效容积20m³事故油池串联,南佐变电站原有主变未发生事故排油情况,南佐变电站现有工程环保手续完备,不涉及前期环保手续遗留问题。该项目总投资49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6万元,占总投资的6.21%。

1.电磁辐射:根据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南佐变站界30m评价范围内各电磁环境敏感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在2.30V/m~5.77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1755μT~0.2778μT之间;110kV南佐变电站更换2号主变后西侧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同时西侧围墙外5m~50m衰减断面工频电场在6.575V/m~82.13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321μT~0.2724μT之间;结合变电站电磁产生的环境影响特性(距变电站距离增加,电磁环境呈减小趋势),可以推测出,110kV南佐变电站更换2号主变后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主变,依托现有站界围墙隔声,合理主变布局,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并做好减振措施。经噪声在线系统预测,本项目建成后站界昼夜间噪声预测修约值最大为38dB(A),昼夜间预测修约值最小为28dB(A);站界噪声预测修约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点在叠加贡献值后昼间预测值在38dB(A)~44dB(A)之间,夜间预测值在38dB(A)~39dB(A)之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仍为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行过程中的废水仅为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使用吸污车定期清运。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变压器事故油、废旧铅蓄电池,其中变压器事故油、废旧铅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方面,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变电站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依托站内生活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检修废油和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由油坑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旧铅蓄电池更换时,建立点对点回收机制,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随换随走,不得站内贮存。

3

陇东区域35-110kV老旧、小线径输电线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庆阳市庆城县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水电厂

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庆阳市庆城县,主要对已建110kV西马线186#-195#杆段、110kV阜马线29#-32#杆段,110kV马华线14-#26杆段进行隐患治理。110kV西马线新建线路1.933km、新建铁塔5基;110kV阜马线新建线路0.671km,新建铁塔2基;110kV马华线更换导线2.85km,塔基全部利旧,不新建塔基。项目总投资146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总投资的4.26%。

1.电磁辐射:通过合理选择架空线路导线、杆塔、绝缘子、相序布置、分裂形式等,减少线路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影响;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控制架空输电线路最低导线弧垂对地距离,确保输电线路运行期间经过居民区电磁环境达标;加强输电线路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导线两侧50m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643.6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96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2.噪声:架空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尽量提高架空线路高度,本次线路设计最低高度12.5m,降低线路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监测或调查输电线路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西马线、阜马线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宁县第二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庆阳市宁县

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兰州宏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医院拟将新门诊楼一层东侧原急诊手术室及其配套功能用房改建为DSA手术室及其配套功能用房,并在DSA机房内安装使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1台(最大电压125kV、最大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诊断工作。项目总投资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的6.04%。

1.电离辐射:射线装置运行时,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可能受到射线和漏射线的外照射。(1)工作场所布局: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对X射线机房布局要求,通过合理设置X射线、机房门、窗和管线口位置;充分考虑邻近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机房设备布局满足相关要求,并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2)工作场所分区: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在辐射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减少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X射线外照射。(3)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DSA手术室与操作台之间安装铅玻璃观察窗;在DSA介入治疗室各防护门上粘贴符合GB 18871-2002 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防护门上方设置带“射线有害 灯亮勿入”警示语句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工作状态指示灯能与机房门联动;介入治疗室内与控制室之间设对讲装置;机房上方吊顶安装换气扇,废气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管道贯穿DSA手术室位置利用2mm铅皮进行包覆,减少风管贯穿造成的防护减弱影响;依托医院已有1台RP6000系列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定期对辐射场所周围环境进行监测。(4)个人防护用品及辅助防护设施:配备铅橡胶围裙、铅橡胶围脖、铅防护眼镜、介入防护手套、铅橡胶帽子等;辅助防护设施配备铅悬挂防护屏或铅防护吊帘、床侧防护吊帘或床侧防护屏和移动铅防护屏风等。根据报告表对DSA运行阶段环境和人员辐射影响的计算和分析,DSA手术室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不大于2.5μSv/h的标准限值,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5mSv以及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0.1mSv的剂量约束限值,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规定。

2.废气:X射线与空气作用可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DSA介入治疗室拟设置通风系统,经DSA介入治疗室通风系统排出室外,不会对公众及环境造成危害。

3.废水:运行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和家属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的污水管网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出。

4.固废:工作人员办公及生活产生少量办公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行产生纱布、针管、损伤废物、输液器等医疗废物约0.9t/a,集中收集暂存于专用废物桶内,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辐射事故:造成事故照射主要包括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造成事故照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失效,造成事故照射;

检查与维护状态下,设备维修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造成事故照射;人员误入工作场所控制区,造成事故照射。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理站  0934-8687536(电话)  0934-8687536(传真)  qyfushe@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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