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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2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5年对2024年页岩油新增部署产能建设工程3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928—20251010日。

联系电话:0934-8687563

传  真:0934-8270716

邮  编:74500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5年对2024年页岩油新增部署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县、华池县、庆城县、合水县、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涉及11个井区,部署产能85.55×104t/a,均属于滚动扩建井区,建设内容包括新钻采油井305口、新建井场28座、扩建井场25座、混烃站1座、原稳装置1座、增压站7座、同步回转装置1座,改扩建站场10座。工程总占地255.16hm2,其中永久占地45.51hm2,临时占地209.68hm2,工程总投资5.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69.3万元,占总投资的3.48%。

1.废气:原油采用管线密闭输送,干气、伴生气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油井井口、站内阀门及油泵等密闭,定期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检查密封性,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跑冒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要求。加热炉以伴生气为燃料,燃烧后的烟气经不低于8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各井(站)场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油田采出水依托新建和现有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层用于补能,不外排;措施返排液、钻井泥浆压滤液经罐车拉运至现有措施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3.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要求。

4.固废: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运至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水基钻井泥浆进行不落地收集,经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暂存于井场内设的“三防”设施,最终交由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收集。

5.环境风险:建立完善井场、站场、管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严格落实井喷防范措施;定期检测采出水回注井油套管的腐蚀情况,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冲沟等跨越点加厚管壁,加大管道埋深,定期进行壁厚检测;合理安排罐车运输路线,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油罐车应配备专用灭火器、消防等灭火器材。井场四周设50cm砖混围墙,防渗布四周设20cm高围堰;混烃站储罐区围堰容积大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量,并设置事故池。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演练。

2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县、华池县、庆城县、西峰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涉及15个开发井区,其中12个是滚动扩建井区,3个是新建井区,产能规模9.74×104t/a,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井场13座、扩建井场28座、新钻采油井96口、注水井55口、脱水站2座,清水注水站2座、拉油点1座,措施返排液处理站1座及改扩建站场29座,配套建设各类集输管线234.83km,道路5.6km。工程总占地155.496hm2,其中永久占地17.845hm2,临时占地137.651hm2。工程总投资3464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6万元,占总投资的5.3%。


1.废气:原油采用管线密闭输送,干气、伴生气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油井井口、站内阀门及油泵等密闭,定期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检查密封性,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跑冒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要求。加热炉以伴生气为燃料,燃烧后的烟气经不低于8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各井(站)场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油田采出水、反冲洗废水依托新建和现有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层用于补能,不外排;钻井废水、措施返排液、钻井泥浆压滤液等经罐车拉运至现有措施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3.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要求。

4.固废: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运至现有危废贮存设施内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水基钻井泥浆进行不落地收集,经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后暂存于井场内设的“三防”设施,最终交由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收集。

5.环境风险:建立完善井场、管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严格落实井喷防范措施;定期检测采出水回注井油套管的腐蚀情况,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冲沟等跨越点加厚管壁,加大管道埋深,定期进行壁厚检测;合理安排罐车运输路线,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油罐车应配备专用灭火器、消防等灭火器材。井场四周设50cm砖混围墙,防渗布四周设20cm高围堰。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演练。

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新增部署(页岩油)塔32、板15、庄286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合水县、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共涉及3个井区,部署产能41.1×104t/a,其中板15、庄286区是新建井区,塔32区是滚动开发井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钻采油井138口、扩建井场22座、新建联合站1座,增压装置10座、混输装置1座、措施返排液处理站1座,改扩建站场10座,新建各类集输管线469.34km,同时配套建设道路、供水、通信等工程。本项目新建工程总占地188.86hm2,其中永久占地12.53hm2,临时占地176.33hm2,工程总投资约5.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39.8万元,占总投资的3.29%。

1.废气:原油采用管线密闭输送,干气、伴生气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油井井口、站内阀门及油泵等密闭,定期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检查密封性,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减少烃类气体跑冒等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要求。加热炉以伴生气为燃料,燃烧后的烟气经不低于8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各井(站)场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油田采出水依托新建和现有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优先用于压裂作业,多余回注,不外排,废水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相关要求;修井等井下作业每两年一次,产生的废水经罐车拉运至新建和现有措施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压裂环节,不外排。反冲洗污水返回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通过选址避让居民点,合理布置井场平面布置,并采用电力驱动采油机,可有效降低噪声影响,站场输油泵等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泵底部设置独立基础,并采用降低泵体震动的弹性垫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相关要求。

4.固废:落地油、含油污泥、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滤料等均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临时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环境风险:建立完善井场、管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严格落实井喷防范措施。井口安装防喷器,且加强防喷器的日常检查,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油井周围预设土堤以防止井喷发生时原油任意流淌,并且井口设置导油槽,井场内建设具有防渗功能的污油污水回收池;加强新建及依托站场采出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回注水水质达标回注。站场罐区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堤,生产区域按照分区防渗要求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河流等重要敏感跨越点加厚管壁,设置压力检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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