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志宪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镇原县生态环保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中省项目资金争取情况
2021年--2024年,全市累计争取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4.67亿元,实施水、大气、农村污染防治等项目38个。其中:镇原县争取中、省项目资金0.89亿元,实施了9个项目。镇原县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占全市争取资金的20%,项目实施占全市的23%,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情况走在全市前列。
二、镇原县项目建设情况
2018年以来,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集中在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站尾水排放下游。2021—2024年,我市抢抓政策机遇,认真统筹谋划,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36万元,支持镇原县在蒲河、茹河流域实施人工湿地项目3个,总面积9.25万平方米,总处理能力1.76万方/日。目前,镇原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已建成投运,面积6.5万余平方米,处理能力1.4万方/日;镇原县孟坝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即将完工,面积1.68万平方米,处理能力2500方/日;镇原县三岔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60%,面积1.07万平方米,处理能力1100方/日。同时,争取中、省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878.28万元,实施了镇原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镇原县乡镇燃煤锅炉淘汰整治项目、镇原县新城镇郭沟村农村清洁能源改造整村推进等5项目,有效地改善了镇原县生态环境质量。
三、下一步重点争取的项目情况
下一步,重点围绕镇原县境内蒲河、茹河等水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继续谋划、储备一批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做好镇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论证申报、五台山水库水源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等生态环保项目的申报工作,推动项目尽快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对正在实施的镇原县孟坝镇、三岔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运行,为镇原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发挥应有效益。
再次感谢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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