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第十五项(市第九项)第3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第十五项(市第九项)第3个问题。
反馈问题:西峰区东区、南区2个污水处理厂均不能稳定达标,现场取样监测显示,氨氮分别超标2.6倍和2.5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东区、南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西峰区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先后5次对庆阳市供排水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187.8万元(对东区污水处理厂行政处罚2次99.2万元,对南区污水处理厂行政处罚3次88.6万元)。二是庆阳市供排水公司重新制定了《设备保养管理规定》,规定设备保养期限、大修期限、维修责任名单等,并对部分腐蚀老化、年久失修的设备进行了集中更换,保证所有关键性设备能够一用一备。三是庆阳市供排水公司面向社会聘请专业实验室化验人员、水处理工程师,长期驻厂指导运行工艺、培养技术骨干;重新规范化建设在线监测机房,更换了在线监测运营第三方服务机构,将日数据、月报表同步上传供排水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并组织专人进行核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厂进出水在线自动检测机房管理的通知》,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对在线机房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运行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规行为。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测。四是在东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分别新建2万m3和0.75万m3进水调蓄水池各一座,分别安装了备用发电机组和双回流电源。南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8月份以来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东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主体工程2020年12月底已建成,正在通水调试。
整改结论: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