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二 | 酒泉市肃州区报废机动车违法拆解打击不力 环境污染问题久拖不决
近几年,随着酒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至2021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45390辆,淘汰注销量达39968辆。在巨大的市场和利润面前,酒泉市一些未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非法从事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行业乱象丛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与危害。
(一)违规核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督察发现,2001年6月国家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制度后,肃州区商务部门于2012年4月向海涛公司违规发放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以登记证明代替资质认定,准许其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致使海涛公司长期违规从事机动车拆解活动。特别是,2019年6月国务院修订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后,肃州区商务部门既不及时纠正违规备案问题,也没有按要求指导企业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工作,为企业违法生产“开绿灯”,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图1 肃州区商务局违规核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图2 海涛集团酒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南边露天拆解区域
肃州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内机动车拆解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不够、管控不力。酒泉市及肃州区商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不到位,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法规、标准、规范执行不严不实,行业管理缺位,甚至违规发放许可证明材料,致使企业长期违法违规进行拆解活动。海涛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经济利益轻环境保护,对环境管理制度熟视无睹,经营管理粗放落后,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环境污染问题未彻底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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