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环境污染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二)
问题 | 省第十三项(市第二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污水处理厂将含水率超过80%的污泥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渗、遮雨措施。 |
整改措施 | (1)采取晾晒,投加干土、石灰等措施,将厂内原露天堆放污泥和新产生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后,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2)加快合水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设施建设,确保9月底前建成投用。 (3)加强合水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污泥堆放、转运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污泥堆放、转运过程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
整改完成时限 | 2021年10月中旬前 |
责任单位 | 合水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孟永刚 |
整改进展情况 | (1)合水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泥存放棚一处,混凝土硬化地坪160m2(长13m,宽12.3m),周围建1.2m高挡墙,水泥砂浆粉刷防渗,顶部建钢架岩棉板遮雨棚,做好防渗、遮雨措施。2021年9月底,该污泥存放棚已建成投运。 (2)污泥产出后,在存放棚内及时用干土拌和,将含水率降低到60%以下后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3)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污泥堆放、转运过程中的污染防护、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污泥堆放、转运过程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按照整改方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10日-10月14日
受理单位: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687560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3室
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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