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6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67项
反馈问题: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人员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目标: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工业、农业、城镇及乡村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
按照河湖长制年度工作安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工业、农业、城镇及乡村水污染防治,不断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狠抓突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强化水环境执法监管,全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针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协同住建、工信等部门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提升污水治理能力。截止2022年12月,全市8县区9座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均提升至一级A排放标准;96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14座,基本实现了应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6座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先后建成投运,水污染治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大力推进水生态修复治理。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力推进人工湿地等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在污水处理厂站尾水排放下游、部分支流河道累计建成氧化塘、人工湿地63处,在建11处,总面积113.04万平方米。一大批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实施,为污水处理厂站装上了水质“净化器”,进一步提高了水环境容量。
(三)有效落实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主要河流沿线排查出的204处排污口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123处,截流并网49处,收集拉运32处,流域内基本实现了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105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完成审批97个,审批完成率92.4%。组织实施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开展城区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水处理站、油田采出水处理站、重点医院污水处理站等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859家次,并按月通报水质监测结果,为精准管控提供有力支撑。
(四)扎实推进涉水环境问题整治。制定印发《庆阳市2022年马莲河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涉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各县区对农业、城镇、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的涉水污染源开展了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出涉水环境问题21个,整改完成4个,正在推进整改17个。
(五)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要求,对4个工程项目穿越乡镇水源保护区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查和批复,完成西峰区7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组织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本底调查论证,对环县、庆城县、华池县、宁县、镇原县27个乡镇水源地环境本底超标项目进行了判定。
(六)严肃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聚焦水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31个,罚款725.5万元,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2022年1—11月份,我市境内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为91.3%。14个地表水功能区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和入境来水影响后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开展监测的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和23个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
整改结论:根据我局工作工作职责,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4-8687560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庆阳市生态环境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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