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3个环境污染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进一步做好我省相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甘发改黄河〔2022〕394号),庆阳市西峰区委区政府、合水县委县政府、宁县县委县政府作为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污染防治类问题整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经责任主体自验和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相关成员单位现场核查验收,认为庆阳市供排水公司污泥露天堆存、合水县污水处理厂污泥露天堆放、宁县污水处理厂降雨期间生活污水溢流直排马莲河3个环境污染类问题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687560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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