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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122宁县早胜镇寺底村养猪场化粪池外溢,村子味道很大、臭的无法住人。宁县大气、水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庆阳鼎盛祥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宁县早胜镇寺底村二、三组,占地面积约47.5亩,建有5幢半猪舍,配套建设了堆粪场300平方米,化粪池350立方米,沼气池2700立方米,3个安全填埋井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设备有干湿分离机,有机肥加工机械等。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5月7日由宁县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告知承诺审批,2021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该合作社距离最近的1户居民约28米。经现场核查,该合作社办理环评手续时,100米范围内的7户居民就环境影响表示谅解。工作组对该合作社周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土坑和其他外排的管道,在沼气池北侧田埂下,正在修建25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池内没有水和其他物质。在第1排猪舍南侧1亩菜地上,露天平铺堆放宽约10米、长约30米的猪粪,未及时进行翻耕,猪舍第3排、第5排东侧有拉运过程中遗撒的猪粪,未及时清理,现场有明显恶臭,未发现化粪池外溢现象。属实工作组现场要求立即对遗撒的粪便进行清理,4月17日前将菜地上露天平铺的猪粪用土进行覆盖或者旋耕,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喷洒灭蝇、消毒、除臭药剂、猪舍清扫频次;县畜牧兽医站现场进行了畜禽养殖规范化指导。目前,该合作社已清理了遗撒的猪粪,并对菜地堆放的猪粪进行了翻耕。已办结
223西峰区什社乡李岭村朱地庄队51号村民反映邻居在朱地庄新农村规划区房子旁挖了一个20米深、直径0.8米的土坑,用于存放家中厕所、洗漱产生的废水,该土坑距村民家承重墙2米,对该村民家房屋产生影响。西峰区信访反映的土坑位于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李岭村朱地庄队17号村民朱新春家车库门前,深约20米,直径0.8米,系村民朱新春2018年自行修建,因该村部分生活污水无法统一收集处置,朱新春2018年在自家车库门前修建了1处土坑,用于存储生活污水。经现场核查,朱新春常年在外打工,家中无人,目前无生活污水排入土坑。属实经什社乡与朱新春电话联系沟通,其本人同意对自行修建的土坑进行填埋封堵。工作组现场组织对土坑进行了填埋和封堵,截止4月15日8时,土坑已完成填埋和封堵。什社乡将借助“户厕改造”项目,将彻底解决李岭村朱地庄队生活污水无法统一收集的问题。已办结
324环县毛井镇红糜湾村红糜湾组村民反映,风力发电设备运输途中有扬尘现象,安装后设备距离农户200多米,可能有噪音污染,减弱通信信号塔信号。环县扬尘、噪声信访反映的风电项目属于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风光项目,位于庆阳市环县境内,为陇东—山东±800kV 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配套建设电源。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227.5MW,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在六个场区内新建687台单机容量为3.3MW的风力发电机及687台35KV箱式变压器、401个光伏单元、配套集电线路1441.252km,进站道路6.2km,检修道路989.52km。每场区配套建设1座330kV升压站,各出1回330kV线路接入拟规划建设的750kV庆阳北变电站。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环评批复文号为庆环规划发〔2022〕10号,项目正在建设中。
经现场核查,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A2区域涉及环县毛井镇红糜湾村红糜湾组,红糜湾村建设内容为9台风机,占地约6.07亩,目前已完成3台风机机位平台和3.8公里施工道路建设。按照《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风光项目(A1,A2,B1,B2,C1,C2)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批复规定风机距离农户应在350米以外,现场实测W325机位与最近农户住宅直线距离790米。同时,施工单位落实了洒水抑尘措施,但车辆行驶过程中仍有轻微扬尘产生。
属实工作组要求项目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是鉴于毛井镇红糜湾村地处环县北部,干旱少雨蒸发量大,施工单位要根据天气情况加大洒水频次和洒水量;二是及时维修、维护施工道路,严禁车辆行驶过程中肆意扩大路基面积;三是设置施工道路行驶限速标识牌、警示牌,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污染;四是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已办结
425宁县早胜镇寺里村二组村民反映,该村养猪场离居民点不超过50米,猪的粪便排放在猪场外的四周土坑,天热的时候苍蝇乱飞,臭味熏的人无法待。去年猪粪排入沟底把鱼毒死,经投诉,县环保局反馈已整改。建议调查时直接问村民询问相关情况。宁县大气、水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庆阳鼎盛祥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宁县早胜镇寺底村二、三组,占地面积约47.5亩,建有5幢半猪舍(1幢2排,每幢长80米、宽18米)、办公用房20间、饲料库,配套建设了堆粪场300平方米,化粪池350立方米,沼气池2700立方米,3个安全填埋井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设备有干湿分离机,有机肥加工机械等。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5月7日由宁县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告知承诺审批,2021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该合作社距离最近的1户居民约28米。经现场核查,该合作社办理环评手续时,100米范围内的7户居民就环境影响表示谅解。工作组对该合作社周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土坑和其他外排的管道,在沼气池北侧田埂下,正在修建25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坑内没有水和其他物质。在第1排猪舍南侧1亩的菜地上,露天平铺堆放宽约10米、长约30米的猪粪,未及时进行翻耕,猪舍第3排、第5排东侧有拉运过程中遗撒的猪粪,未及时清理,现场有明显恶臭,未发现蚊蝇乱飞和化粪池外溢现象。经走访询问周边3户居民,表示该合作社不定期喷洒消毒、除臭、灭蝇药剂,天热的时候蚊蝇也不多。2020年11月底群众反映该合作社将养猪废水排放沟里,造成大量鱼死亡的问题后,宁县组织进行了调查处理,该合作社将冲洗猪舍少量废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沟底,距下游鱼塘还有约3公里,加之沟底地势坑洼多,进入鱼塘的废水量很少,调查结论是鱼塘鱼死亡的原因是鱼塘芦苇和天气等造成。宁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合作社立即封堵雨水排口,拆除管道,建设雨水收集池,并对该合作社废水违法排放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属实工作组现场要求该合作社立即对遗撒的粪便进行清理,4月17日前将菜地上露天平铺的猪粪用土进行覆盖或者旋耕,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喷洒灭蝇、消毒、除臭药剂、猪舍清扫频次;县畜牧兽医站现场进行了畜禽养殖规范化指导。目前,该合作社已清理了遗撒的猪粪,并对菜地堆放的猪粪进行了翻耕。已办结
526宁县米桥镇宋家村7组砖厂去年已办理轮窑相关手续,今年督察组要检查环保工作,县政府和其他部门要求拆除。宁县其他信访反映的为宁县米桥宋家砖厂,位于宁县米桥镇宋家村七组,占地25333.33平方米,总投资240万元,建有年产800万块空心砖生产线一条,包括26门土结构轮窑1座、制砖生产线、煤堆场、成品、半成品堆放区、晾晒场等,环评文件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原宁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宁环发〔2017〕108号),2018年5月15日自主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30日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2021年4月12日由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采矿证。经现场核查,2021年11月19日宁县工信局下发了《关于淘汰拆除砖瓦轮窑的通知》,要求全县砖瓦轮窑企业在2021年11月21前自行拆除,2021年11月25日后对全县轮窑拆除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时发现该砖厂处于停产状态,私自修复了轮窑,具有恢复生产的嫌疑。宁县工信局对私自修复轮窑行为进行了现场督办,责令该砖厂现场自行拆除轮窑,彻底解决了企业使用轮窑恢复生产的问题。属实宁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有序推进砖瓦轮窑淘汰工作,不存在“今年督察组要检查环保工作,县政府和其他部门要求拆除”。已办结
627宁县新庄镇的华能煤矿问题。新庄镇周河村华能煤矿将污水(污水是否处理判断不出来)排放于周河村沟里,最终流经马莲河中,污水冲毁了部分山,导致山体小部分滑坡,如果走不好可能会掉落其中被污水冲下的坑中,并且生态环境严重受到污染。宁县水、生态信访反映的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位于宁县新庄镇新华村,2017年7月开始复产,12月16日配套建成了临时矿井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50m³/h,出水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并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018年7月20日与庆阳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上传数据。污水来源主要为副、风井井下排水,处理后80%的尾水用于工程建设用水、矿区洒水降尘、洒水降尘、绿化养护及消防用水,剩余20%尾水达标排放。该煤矿还建有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庄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07号),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尽可能回用。2020年7月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排污许可证。
新庄煤矿2012年5月逐渐开始巷道崛砌工程,因采用冻结法施工,涌水量很小,后因国家产能压减等原因于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期间全面停工,2017年7月复产。目前矿井处于在建之中,涌水主要来源于白垩系地下水,平均涌水量为219m³/d,年涌水量约8.0万m³。地下涌水处理系统主要分为沉淀、澄清、过滤三个部分,附属单元有沉淀池、水力旋流澄清器、中间水罐、多介质过滤罐和污泥干化池、清水池、PAC、PAM加药系统等。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工程建设,剩余部分达标后排入马莲河。
经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新庄镇周河村新庄煤矿将“污水”排入周河村沟底,最终流入马莲河,实为新庄煤矿外排处理后的矿井涌水。
属实工作组调阅了新庄煤矿2022年1月、2月、3月矿井涌水水质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控数据,反映排放的矿井涌水水质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现场委托甘肃馨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在临时矿井水处理站排口和新庄镇周河村沟底排口(距离马莲河入口约200米处)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临时矿井水处理站排口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新庄镇周河村沟底排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宁县水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新庄镇周河村沟底未发生山体小部分滑坡情况。2021年9至10月宁县连续强降雨,地表径流造成排水渠西侧沟坡段出现两道冲沟,深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长约8-10米不等,属降雨冲刷导致,不是煤矿排水造成的。
已办结
728镇原县城关镇祁川村有一塑料厂,气味太大,整村都有臭味。镇原县大气信访反映的塑料厂为镇原县庆林塑料加工厂,位于镇原县城关镇祁川行政村后河自然村,于2019年3月从屯字镇双合行政村高坡自然村搬迁至此,成立初期主要从事废旧农膜、废旧塑料、废旧化纤品和其他废旧塑料垃圾的收购和销售,后增加废旧塑料加工工艺。该厂于2019年3月份建厂,2020年3月中旬基本建成,占地面积约5亩,建有厂房1座、原料堆放场1处、危废暂存间1处,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有三级沉淀池1座、应急池1座、废气收集装置1套(喷淋塔、UV装置及活性炭吸附箱),15米高烟囱1个。2019年2月27日在镇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镇工信发(备)[[2019]4号),2019年3月22日镇原县自然资源局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9年5月31日,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后该厂新增塑料颗粒加工工艺,再生加工厂及废旧农膜回收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1月通过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0年4月23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5月完成了自主环保竣工验收。该厂西北方向有12户人家,距离塑料厂最近约300米。
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厂未进行生产,工人正在整修场地和维修设备,企业内部及周边无明显恶臭。该厂在洗料过程中只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在拉丝作业过程中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经询问祁川村村委会主任和祁川村后河自然村村长,均表示企业在刚建成生产时和清理污泥进行晾晒时有臭味。经现场核查,该厂沉淀池密闭不完全,存在安全隐患,事故应急池破损未及时进行修补。
属实针对存在问题,工作组要求该厂尽快对沉淀池进行密闭,对事故应急池进行维修处理;待设备维修完成正常生产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运行环保设施,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臭气和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对清理出的污泥,做到边清理边清运,减少晾晒污泥时臭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正在办理
829镇原县城关镇祁川村后河自然村麻林废旧塑料加工厂,目测距离几百米,已生产三四年,臭味无法忍受,给环保局反映后安装了烟处理设备,但仍有气味。每次反映后停产几天时间,不反映又生产,臭味难受。镇原县大气信访反映的塑料厂为镇原县庆林塑料加工厂,位于镇原县城关镇祁川行政村后河自然村,于2019年3月从屯字镇双合行政村高坡自然村搬迁至此,成立初期主要从事废旧农膜、废旧塑料、废旧化纤品和其他废旧塑料垃圾的收购和销售,后增加废旧塑料加工工艺。该厂于2019年3月份建厂,2020年3月中旬基本建成,占地面积约5亩,建有厂房1座、原料堆放场1处、危废暂存间1处,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有三级沉淀池1座、应急池1座、废气收集装置1套(喷淋塔、UV装置及活性炭吸附箱),15米高烟囱1个。该厂2019年2月27日在镇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镇工信发(备)[[2019]4号),2019年3月22日镇原县自然资源局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9年5月31日,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后该厂新增塑料颗粒加工工艺,再生加工厂及废旧农膜回收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1月通过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0年4月23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5月完成了自主环保竣工验收。该厂西北方向有12户人家,距离塑料厂最近约300米。
该厂在洗料过程中只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在拉丝作业过程中产生废气,环评要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厂受自身行业不景气和经营状况不良的影响,期间断续生产和自行停产,属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普遍反映改厂在生产时存在臭味。2020年镇原县生态环境局和该厂分别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进行了检测,2021该厂再次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对厂界进行了臭气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达标。
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厂未进行生产,工人正在整修场地和维修设备,企业内部及周边无明显恶臭。经询问祁川村村委会主任和祁川村后河自然村村长,均表示企业在刚建成生产时和清理污泥进行晾晒时有臭味。经现场核查,该厂沉淀池密闭不完全,存在安全隐患,事故应急池破损未及时进行修补。
属实针对存在问题,工作组要求该厂尽快对沉淀池进行密闭,对事故应急池进行维修处理;待设备维修完成正常生产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运行环保设施,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臭气和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对清理出的污泥,做到边清理边清运,减少晾晒污泥时臭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正在办理
930镇原县城关镇祁川村后河自然村一塑料厂,已生产两三年,臭味太大,给环保局反映后关停,去年又开始生产,臭味难受。正在办理
1031镇原县城关镇祁川村后河自然村一塑料厂,已生产两三年,距离该村民直线距离500米,遇吹风,臭味太大,给乡镇、县、12345热线多次反映过,前年关停了,去年又开始生产,是否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1132华池县山庄乡大庄村老爷岭村乔河作业区庆四联合站乱排乱放废气。该站距离农户200米,从2016年建成后一直排废气,原来反映后2021年3月县环保局作出处罚,2021年底整改加装了废气处理设备,但生产时启用,其他时间不用,臭味难闻。家中羊因废气污染,死了一百多只,至今没赔偿。华池县大气信访反映的庆四联合站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乔河采油作业区,位于华池县山庄乡大庄村,占地面积15010m2,于2016年9月26日建成投运,主要承担原油集输和采出水回注工作,设计原油集输能力为每年20万吨,采出水回注能力为每天1000m3。庆四联合站属于第十采油厂40万吨产能建设工程,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为甘环审发〔2015〕79号。2020年11月1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乔河采油作业区庆四联合站排放气体味道较浓,怀疑该气体对人体有害,且目前已造成自己养殖的大羊死亡26只,羊羔死亡67只”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于2020年11月17日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委托甘肃新康环保产业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庆四联合站下风向非甲烷总烃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4.15倍,羊场非甲烷总烃达标;庆四联合站上风向、下风向及羊场处臭气浓度分别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建标准限值0.25倍、0.35倍、0.3倍。对此,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无组织超标排放非甲烷总烃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12月1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组织举报人和第十采油厂乔河作业区庆四联合站相关人员召开了现场协调会议,举报人针对羊死亡的问题,要求庆四联合站赔偿损失8至9万元。庆四联合站以羊场处非甲烷总烃并未超标,羊的死亡原因与其无关拒绝赔偿,且双方均不同意对羊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最终调解终止。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向举报人提出环境纠纷问题调解无果,可以向华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建议。2021年11月4日,举报人再次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反映“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乔河采油作业区庆四联合站排放气体”的问题。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同时委托甘肃馨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数据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随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将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电话告知了举报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又分别于2021年11月16日、22日、29日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华池县“12345”热线中心、华池县信访局举报,反映“庆四联合站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附近村民王军山正常生产生活”的问题。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将信访事项作并案处理,并向举报人王军山进行了书面答复,并再次提出对环境纠纷问题可以向华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建议。属实经现场调查,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投资200万元,已于2021年11月28日完成了庆四联大罐抽气工程项目建设,将收集烃类蒸气密闭输送至庆四联混烃厂回收利用。工作组调阅了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庆四联合站集气设施运行台账,发现集气设备运行正常,台账记录完整,未发现有停用或擅自闲置情况。举报人反映死了100多只羊,在调查时没有找到死亡羊只尸体,仅有农户手机中几只羊死亡尸体的照片。通过调阅案卷发现,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案件办理符合相关程序规定,该案件已于2022年1月2日办结。
2022年4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委托甘肃馨宝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正在办理
1233西峰区董志镇陈户村陈北队陈小军养猪场周围环境太差,距离庄基地只有10多米,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粪便乱堆乱放,气味难闻,反映了两年时间至今未处理。西峰区大气信访反映的陈小军养猪场位于陈户村陈北队,现有猪舍5栋,生猪存栏120多头,现猪粪处理措施主要是倾倒在承包地内施肥。该猪场经过2004年、2019年两次扩建,现猪舍面积320平方米,无相关环保处理设施,无任何审批手续,属于私人养猪场。
经现场核查,该猪场存在脏乱差,距离邻居家庄基地约10米远,苍蝇蚊子特别多,气味难闻的问题。近几年也接到过相关投诉,鉴于该养猪场当时存栏量少,西峰区生态环境分局移送属地乡镇董志镇进行处理,董志镇政府也多次到现场协调处置并向其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陈小军对猪粪进行规范化处置,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但该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董志镇政府已对陈户村“两委”进行了告诫约谈。
属实针对上述问题,董志镇政府对负责人陈小军进行了询问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一是对现有猪粪进行还田耕种,解决粪污堆积、臭味难闻的问题;二是对该养殖场存栏生猪进行售卖,对养殖圈舍限期七天进行拆除。截止4月15日,陈小军猪粪场所有猪粪已还田,臭味扰民问题已解决,同时正在积极多方衔接销售渠道,等存栏生猪出售后对猪舍全部进行拆除。正在办理
1334西峰区董志镇陈户村陈北队陈小军养猪场周围环境脏乱差,猪场距离庄基地几步远,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气味难闻,吃饭都成问题。正在办理
1435西峰区董志镇北京大道周岭路口,凤凰大境向南1000米,加油站旁有几个废品站,遇吹风天气,垃圾漫天飞,在加油站附近容易起火,有安全隐患,白天晚上打包机噪音很大。西峰区垃圾,噪声信访反映的北京大道加油站附近1000米内共有3家废品回收站点,其中西峰区中江废旧回收中心位于西峰区北京大道,2015年6月6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废旧收购;西峰区华武废品回收站位于西峰区庆化大道后官寨村西庄队新建顺平停车场院内东南角,2015年6月11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废旧报纸、废旧日用品回收、销售;西峰区秦秀云废品回收店位于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上庄队18号,2020年4月15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废品回收。
经现场核查,西峰区中江废旧回收中心废品已打包堆放,废品覆盖堆放,距离加油站50米;西峰区华武收购点废品堆放杂乱、未覆盖、未打包、未归类堆放、环境卫生差,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距离加油站200米;西峰区秦秀云回收站点废品堆放杂乱、未覆盖、未打包、未归类堆放、环境卫生差,距离加油站270米。现场检查时以上3家废品回收点打包机均未作业。信访反映的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规范要求,地埋汽油油罐距离附近民用建筑最小间距为8.5米,加油站地埋油罐距离附近废品收购站防火间距超过8.5米,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组责令3户废品回收站点停业整顿7天,按照行业要求分类堆放、覆盖遮挡、打扫清理场地,要求华武废品回收站点立即办理与实际地址符合的营业执照,同时聘请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噪声检测,并将依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正在办理
1536甘肃庆城县胜利筑路砂石料露天堆放,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从庆城胜利筑路公司厂区外围可以看到该企业原料堆场及加工过的砂料未采取全封闭,无防尘措施。该企业生产加工、堆场砂石料露天堆放无覆盖等环节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加工环节未采取收尘和除尘措施。污染环境问题长期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庆城县大气信访反映的“甘肃庆城县胜利筑路”全称为庆阳市胜利筑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位于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其隔壁为庆城县图远建筑废旧垃圾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信访问题反映的“甘肃庆城县胜利筑路”实为庆城县图远建筑废旧垃圾环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该公司总占地面积约80513.74m2,总建筑面积5382 m2,主要经营范围为回收建筑垃圾进行除铁、破碎、筛分,年产生约30万吨骨料(碎石、砂等),并将所产生的骨料作为加工原料,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以及水泥稳定碎石。2017年8月,原庆城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庆城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环保项目环评的审批意见》(庆环评报告表〔2017〕18号)批复。2019年12月,该公司通过自主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4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向该公司下发了排污许可证,根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该公司已建成“混凝土结构围挡+彩钢顶棚+混凝土防渗”料仓1处(内含7个料仓)、安装布袋除尘器2台、15m排气筒2根,水泥罐仓顶除尘器3台、南方路机沥青搅拌站装车区环保设备1套、负压风机1台,建设危废暂存间1间,车辆冲洗台1处,进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厂区露天堆放大量砂石原料和成品砂石料,均落实了遮盖措施。厂区原料堆场、破碎工区、成品料仓未完全落实“混凝土结构围挡+彩钢顶棚+混凝土防渗”措施,喷淋采用泵压式水管喷水,抑尘降尘效果不明显。
属实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于2022年4月16日向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清理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原料堆场、破碎工区、成品料仓喷淋设施加装工作,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原料堆场、破碎工区、成品料仓密闭式厂房建设。
目前,该公司正在抓紧采购喷淋设备,制定封闭厂房建设方案。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各项环保设施,落实抑尘降尘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正在办理
1637合水县板桥镇马莲河锦坪村段(板桥镇锦坪村孙家咀组,211国道西侧、马莲河东岸)一无名砂料生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环保意识薄弱,未执行环保要求,砂料露天堆放无覆盖,无防尘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群众多次反映,污染仍在继续。合水县大气、扬尘信访反映的合水县板桥镇一无名砂料生产企业系合水县振合商贸有限公司的砂石储备加工项目生产线(下称砂石厂),位于合水县板桥镇锦坪村孙家咀组。该砂石厂建有石料加工生产线,设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厂区道路及办公生活区,主要从事外购毛石、废建筑材料(废水泥块)加工细沙、1-2石料、1-3料石等砂石销售。2018年。原合水县环保局以《关于合水县振合商贸有限公司碎石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合环审字〔2018〕5号)文件对该砂石厂环评进行了批复,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是对破碎机和振动筛封闭和原料喷淋抑尘,对输送带采取半封闭抑尘,落料口采取喷淋抑尘,安装一台雾炮机抑尘;原料堆场、产品堆场采取覆盖防尘,厂区进行洒水抑尘。因购置新、旧设备工况不佳,合伙人撤资,流动资金困难、无原料,处于停产状态,厂区仅留1人看护。停产状态下,只对各类砂石堆场采取覆盖防护网进行抑尘,检查有老化破损情况未及时进行更换。经现场调查,该砂石厂目前处于停产中,细沙料、粉末料、块状石料部分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部分未用防尘网覆盖;厂区积尘较厚,砂料露天堆放未完全覆盖,存在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属实工作人员对该砂石厂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所有砂石料堆全部进行了防尘网覆盖。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正在履行程序。板桥镇政府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要求,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办结
1738环县虎洞镇轮窑拆除工地扬尘监管不力,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在虎洞-塘塬道路、张湾小桥左侧和虎洞镇政府向西约两公里去刘园子煤矿道路左侧的砖瓦企业轮窑淘汰拆除现场发现,业主在轮窑淘汰拆除作业过程中均未采取抑尘措施,大量渣土裸露未苫盖,道路积尘厚,扬尘弥漫、污染问题突出。环县扬尘信访反映的虎洞镇轮窑拆除工地分别为环县鸿鑫砖厂和环县利源建材有限公司。其中环县鸿鑫砖厂位于环县虎洞镇贾驿村,占地面积28681m2,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该砖厂总投资200万元,2015年原环县环保局以环环评表字〔2015〕14号文件对该砖厂环评进行了批复。环县利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环县虎洞镇白草湾,占地面积33333.33m2平方米,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该砖厂总投资200万元,2017年原环县环保局以环环评表字〔2017〕30号文件对该砖厂环评进行了批复。按照产业政策,两个砖厂于2021年11月均停产完成淘汰。
经调查,环县鸿鑫砖厂和环县利源建材有限公司在2021年8月均收到环县工信局下发的《砖瓦企业轮窑淘汰告知书》,要求立即淘汰拆除轮窑设施。环县鸿鑫砖厂因缺乏拆除机械采用人工拆除,拆除进度缓慢,期间虎洞镇政府援助机械及洒水车协助拆除。
属实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该砖厂轮窑已拆除,拆除的废料收集堆放并用防尘网遮盖。环县利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完成轮窑拆除,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该砖厂进场道路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拆除的废料集中堆放于厂区西方山底并用防尘网进行遮盖。目前该砖厂正在办理转型升级的环评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对堆放的废料进行再回收利用。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工作组要求环县鸿鑫砖厂和环县利源建材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管理,增加道路每日洒水频次,尽快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并按照环评要求,完成拆除场地恢复。已办结
备注截至4月17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7批54件信访问题,其中:标注“*”号的重点信访问题23件,一般信访问题31件。交办的4批38件信访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其余16件正在由各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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