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39 | 合水县何家畔镇盘马村、南俭村、姚家坑崂村三个村外地人烧木炭多年,烟气污染特别严重,熏的人受不了。举报过多次,每次举报就停了,不举报又开始烧。 | 合水县 | 信访反映的为3家木炭小作坊,分别为何家畔镇盘马村田咀组木炭小作坊、姚坑崂村木炭小作坊、何家畔村南俭组的合水县治仓木炭厂。3家木炭小作坊主要设施为木炭烧制窑,原料为木头,工艺简单落后,未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6月24日,群众反映何家畔镇何家畔村南俭组木炭作坊烟尘扰民,何家畔镇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了清理取缔,但因清理取缔不彻底,2022年3月7日何家畔镇政府检查时,发现该木炭厂私自复产,3月8日下发了停工通知,4月10日对4口木炭烧制窑进行了拆除封堵,对剩余6口木炭烧制窑提出了整改要求。2022年3月24日群众投诉姚坑崂村木炭厂烧制木炭造成环境污染,经调查,姚坑崂村有外地客商收购木头,正在利用4口废弃窑洞建设烧制木炭所需的烟道,未开始生产,无烧制木炭污染大气事实。对客商擅自在废弃窑洞建设烟道,镇政府现场进行警告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停止改造,并指派村上干部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2022年3月30日何家畔镇政府在环境隐患排中发现,盘马村田咀组有木炭小作坊正在烧制木炭,何家畔镇政府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该木炭作坊当日停产后再未复产,4月9日小作坊负责人对其中4口烧制木炭的窑进行了拆除填埋,另外2口木炭窑何家畔镇将跟踪督促作坊主清理窑内的木头,恢复窑洞原貌。4月16日,何家畔镇政府现场复查,发现3家木炭小作坊还未彻底拆除,但无复产迹象。 | 属实 | 合水县要求由何家畔镇负责4月22日前完成木炭烧制作坊的拆除;同时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结合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取缔,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 正在 办理 | |
2 | 40 | 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咀村新兴源转弯处,去年取缔的两个沙场,今年又开始生产、加工,无相关手续,占用耕地,影响环境。 | 西峰区 | 信访反映的2处砂场为西峰区富华砂石加工厂,位于西峰区后官寨镇沟畎村沟畎组,主要经营范围砂石加工、销售(不含开采)。2008年,该砂石加工厂办理了临时用地和环评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至2012年10月6日到期未续批。经现场核查,2处砂场现有2台筛沙机、2台粉砂机,场内砂石覆盖不彻底,销售期间伴有扬尘、噪音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 | 属实 | 区自然资源分局向该砂石加工厂发放了《清理通知书》,要求清理非法占用耕地,恢复土地原貌。工作组责令其立即停止筛砂作业,拆除筛沙机,清理余砂,并对砂石加工厂负责人进行环保政策、法规讲解及思想教育。4月16日下午,2处砂场已拆除了筛沙机、粉砂机等设备,回填了占用破坏耕地形成的筛砂坑,目前,正在加紧清理余砂,清理结束后将开展复垦复耕,恢复土地原貌。 | 正在 办理 | |
3 | 41 | 西峰区温泉镇地庄村林地被毁,改建成坟墓地,无任何手续。 | 西峰区 | 2013年初,时任温泉镇地庄村老庄组队长的付某某,组织该组村民召开代表大会,决定在老庄组介子山修建集中安葬区,2013年3月在未申请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集中安葬区,于2014年8月完成基础工程建设。2016年12月,该组村民向西峰区纪委反映付某某非法毁林问题,原西峰区林业局调查后因非法毁林面积较大构成刑事犯罪,于2016年12月19日将案件移交庆阳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3月6日庆阳市森林公安局进行了立案调查。2018年4月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就付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了公诉,根据已占林地实际情况,由付某某个人拆除已建公墓及附属设施执行难度较大,检察机关建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付某某在温泉镇地庄村宜林地内采取异地造林方式进行植被恢复;2018年7月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查封的35.9亩林地返还给温泉镇地庄村老庄组;2018年10月,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受理,后经调解达成协议,由付某某按照区林业局制定的修复方案进行植被恢复。2018年11月19日,西峰区林草局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验收,付某某已按照修复方案要求,从造林树种、造林密度、造林面积以及成活率等方面完成了植被恢复任务。 | 属实 | 相关责任人违法犯罪行为已追究,损坏林地修复补偿工作已完成。 | 已办结 | |
4 | 42 | 樊家川镇慕家河村南庄队104—29。这5年左右时间,基本每次修完井就将一些石油垃圾和生活垃圾废物填埋在地里,要么就是埋在村民家征收地,要么就是邻居家地。没有埋好,大风一刮,村民家地里满地都是,离的也近,每次耕旋地,总能捞出一大堆石油垃圾和生活垃圾废物:石油废物袋子,油手套,方便面袋等等,导致村民家地污染严重,减产。基本年年如此,满地都是垃圾。让领导上来看,天天推里,开污染费还是一样,希望能够处理。(附影像资料) | 环县 | 信访反映的木104-29井场位于环县樊家川镇慕家河村南庄组,属于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温台作业区岭19增中心站,该井场共2口井(油井木102-28、水井木104-29),于2014年5月23日投产。经现场核查,2018年以来,该井场先后实施修井作业3次,涉及3支队伍。木104-29井在2021年6月18日修井过程中产生落地油泥7袋共124kg,转移至温台作业区木平38油泥暂存点,有转移联单;2021年1月16日木102-28油井修井未产生油泥;2021年11月2日-23日大修处理井筒,未产生油泥。经现场勘查及走访大量群众核实,井场内及周边耕地未发现石油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现象。 | 属实 | 环县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油田生产单位规范处置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乡村负责及时清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农业垃圾,确保井场周边环境干净整齐。 | 已办结 | |
5 | 43 | 西峰区彭原镇下庄村范庄组在原李喜娃地坑院设垃圾填埋场,垃圾长期无人清理,大风刮的垃圾到处飞。遇上检查才填埋。清理不久又恢复垃圾成堆。重点是此处是水源保护地,填埋场距西峰自来水公司小取水场直线只有500米,站在沟边就可以看到沟底的水源地。水源地保护条例距水源地半径3公里内不得有垃圾清理场。因此,建议取消此垃圾场!范庄还在涝坝畔有个垃圾场,是群众自己随手倒垃圾聚集成的,长期没有人处理垃圾,也建议取缔。范庄是个400多人口的大组,人口沿路分布东西长约2000米,至少需要设置4至5个垃圾转运箱才能满足需求,目前全组只有一个垃圾转运箱,乡镇对农村垃圾处理投入严重不足。 | 西峰区 | 彭原镇下庄村现有人口5369人,村民小组13个,配备有生活垃圾箱19个(其中范庄组1个),垃圾拉运车2辆,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全村生活垃圾每天清运至西峰区北街生活垃圾中转站,达到了日产日清。信访反映的李喜娃为五保户,已去世多年,遗留的地坑院无人居住,逐渐变为周边群众的垃圾坑,范庄组涝坝畔垃圾场是周边群众随手倾倒垃圾聚集形成的。经现场核查,李喜娃地坑院向西的沟底有1处自然渗水泉眼,10年前因沟头自然塌方已被掩埋,所以沟底并非信访描述的“自来水公司小取水场”,更非水源地。范庄组涝坝畔垃圾场20米处有彭原镇设置的垃圾箱,但部分群众未将垃圾入箱,导致该垃圾堆放点逐渐变为固定垃圾场。 | 属实 | 2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已全部清运并规范处置,彭原镇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李喜娃地坑院破损的围挡进行了整修,在范庄组涝坝畔设置了告示牌,并在范庄组增设了2个垃圾箱。 | 已办结 | |
6 | 44 | 西峰区董志镇六年村南区队,郭雄肖的小型养殖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建在马路边的耕地,与住户很近。反映上来三年都没有处理,给董志反映,让拆除一直没有拆,给西峰区反映,只是让打扫粪便。 | 西峰区 |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振旺和顺养殖场,位于西峰区董志镇六年村南渠队,于2009年修建145平方米猪舍1栋,2020年修建50余平方米猪舍1栋,2021年8月办理了营业执照,目前养猪70头。近几年多次接到群众反映该养殖场50余平方米的猪舍建在马路旁边的耕地,与住户很近的问题,董志镇多次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该养殖场负责人称待猪售卖完,猪舍闲置时就拆除,但一直未拆除。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粪污处理措施主要是堆肥还田,无粪污处理设施;50余平方米的猪舍建在马路旁边,距离一户居民桩基100米,存在占用耕地,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 | 属实 | 董志镇已对六年村“两委”进行了告诫约谈;对该养殖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对猪舍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现场堆积的猪粪还田利用,积极多方衔接售卖存栏生猪,限期7日内对50余平方米的猪舍进行拆除。目前,该养殖场已对猪舍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现场堆积的猪粪已还田耕种,解决了粪污堆积问题,正在多方衔接销售渠道。 | 正在 办理 | |
备注 | 截至4月1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8批61件信访问题,前5批44件信访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其余17件正在由各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按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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