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 1 | 128 | 西峰区后官寨乡南作村咸庆砂石厂露天生产、大风天气到处都是扬尘沙子,晚上机器轰隆声音吵的群众无法休息。 | 西峰区 | 噪声,扬尘 | 庆阳咸庆建材有限公司沙石加工厂位于后官寨镇南佐村,占地8.5亩,2014年10月11日成立,主要从事砂石的加工与销售,办理了用地手续。经现场核查,该厂采取露天加工方式,未建设防尘设施,生产过程中未采取降噪措施,存在夜间作业行为。 | 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对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建设生产厂房1座,将生产设备搬入厂房生产,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未通过工作组验收前禁止生产经营。目前该厂制定了书面整改方案(承诺书),预计于10月底完成整改。同时鉴于当事人提供的环评资料不全,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正在 办理 |
| 2 | 129 | 西峰区福润屠宰场反映前几天省市环保督察发现企业存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问题,区上责令停产整治,但是管理办法里面没有此项规定。 | 西峰区 | 其他 |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位于西峰区彭原镇李家寺村工业园区1号,于2012年建成投产。2009年9月,该公司年屠宰加工200万头生猪环境报告书批复通过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审批;2014年9月,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2021年5月3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2022年4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建有一台焚烧炉,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拆除设备。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对该公司作出停产整治决定,但公司拒不履行停产整治决定。 | 属实 | 4月27日,该公司上报了《关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的申辩书》称“停产会影响我公司猪肉储备任务和庆阳市新冠疫情期间的保供”。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研究决定,同意该公司边生产边整改。同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化制炉设施建设,逾期将依法进行查处。 | 正在 办理 |
| 3 | 130 | 4月21日通过来信反映的宁县良平乡良平村一组23号问题(邻居家猪圈影响其生活问题)。检查组前几天去调查时,猪厂周围就简单收拾了一下,没有彻底解决问题,猪粪堆积、臭味难闻、夏天苍蝇乱飞。 | 宁县 | 大气 | 信访反映的猪舍位于宁县良平镇良平村一组25号村民梁某某家。该养猪场东南紧邻住户,距西北侧居民大约10m,猪舍分别建在梁某某家住宅南侧和北侧,其中南侧单排猪舍建于2007年,长10m、宽5m,现存栏8头;北侧双排猪舍建于2020年3月份,长约10m、宽约7m,现存栏47头。北侧猪舍的东侧建设了15立方砖混结构的化粪池。 宁县农业农村局、宁县畜牧兽医站、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及良平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4月22日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养猪场粪污全部收集至化粪池,发酵腐熟后还田利用。化粪池存有粪污5m3,未封顶遮盖,猪舍周围微有臭味,现场未发现露天堆粪和液体粪污溢流现象。工作组要求立即对化粪池进行封顶遮盖,并将北侧猪舍部分生猪移至南侧猪舍进行养殖,以减少噪声污染。同时,要求养殖户加强猪舍日常管理,加大猪舍粪污清扫和灭蝇、消毒、除臭频次,做到日产日清,降低环境污染。 | 属实 | 4月27日,工作组再次赶赴现场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养殖户已将化粪池遮盖,将北侧猪舍的7头仔猪移至南侧猪舍进行养殖,现场周围未发现随意堆放的猪粪。经走访问询附近住户,该养猪户采取了除臭措施后,产生的臭味明显减少,也没有随意堆放猪粪的行为。工作组对信访人进行了询问,信访人表示主要是因界畔问题导致邻里纠纷引起的上访。经工作组调解,通过现场协商,基本达成一致。该养猪场已完成整改,对化粪池进行了遮盖,将北侧猪舍的部分生猪移至南侧猪舍进行养殖,宁县畜牧兽医站现场向养殖户进行了畜禽养殖规范化指导。 | 已办结 |
| 4 | 131 | 一、镇原县百佳超市(德克士炸鸡店)。四五个巨大的排风管安装在三楼楼顶,没有消音设施。还有全部空调的排风机也都装在三楼楼顶。周边是6、7 层高的居民楼,距离居民楼只有5、6米远。每天早上8点上班到晚上10点多,整天轰隆隆吼,就像大型拖拉机一样。夏天变本加厉,甚至整天整夜轰隆隆轰隆隆吵得居民无法休息,即使关上窗户也非常吵。店内一直水煮各种肉食,制作各类蛋糕,油炸各种食物等等,全部油烟、废气直排三楼楼顶平台,难闻的令人发呕的味道,直接飘进周边居民楼内。现在,3楼以上的居民连窗户都不敢开。这个问题已经从在十几年了,从开业到现在一直是噪音、油烟扰民。 二、镇原县百佳超市巷子。镇原县百佳超市巷子,居民楼1楼,1个油饼店,1个米线店,4个麻辣烫店。全部油烟、废气直接排放到居民院内和窗户外边。距离2楼居民窗户仅仅15厘米左右。把住户的窗户都熏得成了黑颜色。油烟、废气呛得居民经常咳嗽,居民楼上满屋子都是油烟、废气的怪味道。 | 镇原县 | 噪声,油烟 | 信访反映问题涉及镇原县百佳超市及附近巷内8家餐饮店,分别为德克士餐厅,薄利麻辣烫店,好媳妇麻辣烫店,好客来餐饮店,火红麻辣烫店,小唯伊麻辣烫店,小黄油饼店和鲍小哥麻辣烫店。 经现场调查,德克士餐厅未装油烟净化设施,排风管道、排风机未做隔音降噪处理,存在油烟和噪音污染;薄利麻辣烫等其余7家门店虽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及排风管道,但设备简单粗糙,排烟管道尺寸不够,防噪措施不到位,存在油烟和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属实 | 镇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向镇原县百佳超市德克士餐厅以及巷子内薄利麻辣烫等7家餐饮店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德克士餐厅于5月5日前完成排风管道隔音降噪处理,楼顶排风机安装消音器,并建隔音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责令巷子内薄利麻辣烫等7家餐饮店于5月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排风管道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 正在 办理 |
| 5 | 132 | 西峰区庆阳北高速路收费站附近,一人工湖发出恶臭,湖内堆积的垃圾和杂草,臭水溢出湖外。 | 西峰区 | 水,大气 | 信访反映的人工湖位于西峰区庆阳北高速路口与庆化大道交叉处东南侧,湖水主要来源于庆化大道(古象西路至庆阳北高速入口)段路面汇集雨水。经核实,4月22日工作组曾受理同一信访问题,经现场调查,人工湖建成后为了湖体补水将城区雨水管道接入该湖,因老城区污水管网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污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人工湖。湖体周边垃圾为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的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杂草和湖水外溢现象。西峰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西峰区市政局、西峰区环卫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工作组要求市海绵办对庆化大道雨水管道进行封堵,督促人工湖项目实施单位清理湖体周边垃圾,并对周边绿化进行补植;西峰区住建局对湖内污水进行抽排拉运。 | 属实 | 4月27日工作组再次赶赴现场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进入该湖的雨水管道已完成封堵,已完成了95%雨污水的抽排拉运,对剩余雨污水进行了净化处理。湖体周边未发现垃圾和杂草,未发现湖水外溢现象。 | 正在 办理 |
| 6 | 133 | 西峰区张铁沟水体经常性有黑色污水流入,时间不固定,经专业人员确认,高度疑似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怀疑为污水处理厂不定期排泥所致,向政府反映,现在无结论,该现状仍不定期发生。请省环保督察予以查处。 | 西峰区 | 水 | 信访反映的张铁沟水体实为张铁沟水利风景区,位于西峰区温泉镇,紧邻西合公路,属马莲河二级支流,2018年6月7日,被甘肃省水利厅评为省级水利风景区。 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庆阳市供排水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张铁沟流域两侧沟道未发现污水及污泥排放的痕迹,张铁沟流域上游无大型排水企业,张铁沟水体的主要来源是西峰区东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的尾水。经调取东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排口4月份在线监测数据(后附),无超标现象,排放的尾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经询问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今年以来未发生排放污泥等不正常情况。 | 属实 | 工作组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张铁沟流域沟底现场采取了水样,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 已办结 |
| 7 | 134 | 庆城县驿马镇熊家庙乡田家畔村,陕西靖边西府40028钻井队钻油井,去年油渍和药粉溅到苹果地里面,今年继续在污染,群众向庆城县环保局和镇政府反映均未解决。 | 庆城县 | 土壤 | 信访反映的“陕西靖边西府40028钻井队”公司全名为靖边县西府油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2月更名为延安金亿通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队号变更为40036钻井队。2021年9月10日,该钻井队进驻庆城县驿马镇熊家庙村钱家畔自然村第二采油厂西107-1(扩)井场进行钻井作业,井场北侧为西107-1井场,东侧为荒沟,西侧、南侧为彭玉红家苹果园。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40036钻井队正在进行钻井作业。井场正中间安装钻井平台1座,南侧建有活动板房一排,活动板房隔土墙与彭玉红家苹果园相邻。经测量,钻井平台距彭玉红家苹果园43米,果园面积为8.35亩,共栽植苹果树242棵。苹果园地面未发现“油渍和药粉”污染痕迹,邻近井场个别苹果树树叶上有零星黑色小斑点,可擦除。经调查询问,40036钻井队和彭玉红均称井场没有发生过井喷、泥浆泄漏等事件。 | 属实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县石化办、驿马镇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2022年4月22日,钱家畔有群众反映“村组道路因油田钻井车辆碾压扬尘污染”,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已调查处理,但未接到过关于苹果树污染的举报。 工作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 8 | 135 | 西峰区后官寨赵咀村村民反映,庆阳市利源矿业公司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山体地质滑坡,是威胁全体村民的巨大安全隐患,利源公司外雇员工在蒲河河床建两处砂石加工厂,破坏水质影响行洪安全,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仍外雇员工机械大量露天开采,造成生态植被破坏严重,村庄附近岩石裸露,道路中断,砂石飞滚的巨大隐患。在督察组进驻期间仍然昼夜不停加班加点的攫取利益,破坏生态。(附影像资料) | 西峰区 | 其他 | 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019年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区自然资源分局依法办理了延续手续,收缴采矿权收益100多万元,出让年限10年。2020年2月6日该公司依法办理了采矿证(有效期2020年2月6日至2029年9月6日),2020年4月1日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只有1处砂石加工点位于沟畎村,不在蒲河河床范围,不存在夜间加班生产的情况。该公司矿区范围内分别于2019年、2020年发生山体滑坡,土石侵占了矿区道路及部分河道,滑坡主要是因地形高陡、土壤疏松、短时间强降雨及矿区道路修建等因素造成。出现滑坡后,区自然资源分局立即组织在滑坡受威胁区设置警示牌及警戒线,对坡脚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并对滑坡体表面及后缘的危险土体进行了清除。2021年3月,区自然资源分局下达了《关于对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等有关整改问题督办通知》,责成该公司2021年7月中旬开始实施巴家咀砂矿巴孙区段滑坡灾害治理工作。该公司严格按照滑坡应急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治理,目前已完成8层台阶式平台的削坡处理,并播撒草籽,栽种树木,绿化面积已达50%。 | 属实 | 西峰区自然资源分局要求后官寨政府督促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尽快清理堆放在赵咀村页山组老山河滩上的土石,并拆除加工砂石的设备,恢复土地原貌。西峰区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照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格对厂区道路每天进行洒水抑尘,并进一步加快滑坡治理工作进度,力争6月底完成治理任务。 | 正在 办理 |
| 9 | 136 | 位于西峰温泉镇的庆阳市污泥厂常年臭气冲天,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多次反应,无人受理。 | 西峰区 | 大气 | 信访反映的“庆阳市污泥厂”系庆阳市供排水公司污泥处理厂,位于西峰区温泉镇,2019年8月底建成投入试运行,日处理污泥能力约60吨,是庆阳市唯一建成并投用的污泥处理工程。主要承担西峰东区、南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任务,采用槽式高温好氧生物发酵工艺,形成熟料可作为营养土、有机肥原料进行资源再利用。 西峰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厂目前处于停产停运状态,厂内发酵车间暂存西峰区东区、南区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部分脱水污泥,因受路况等因素影响未拉运填埋。发酵车间处于密闭状态,距离附近居民直线距离约300-400米。经核查,该污泥厂因运营手续不全、运营成本较高,于2021年8月30日已向西峰区人民政府递交停产申请报告。现西峰区东区、南区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已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污泥脱水至60%以下,产生的污泥符合国家填埋标准,直接拉运填埋。 | 属实 | 工作组现场要求庆阳市供排水公司污泥处理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厂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一步办理。 | 正在 办理 |
| 10 | 137 | 镇原县三岔镇肖园子村芦河自然村蒲河河床无开采证,私自采矿、盗卖砂石,白天不拉运晚上拉,噪音扰民,拉运的人说是县政府批准的。以前反映到12345投诉未果。 | 镇原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问题是镇原县振泰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镇原县茹河、蒲河河道岸线修复治理工程,经十八届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该公司作为河道采砂试点企业对全县河道砂石进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主要对全县范围内三条主要河流岸线内2019年以前采砂残区进行修复治理。 镇原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三岔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开始三岔镇境内部分河流岸线进行修复治理,并从治理区外运土回填,平整现场,整理出的砂石料运至三岔镇高湾村用于道路硬化项目。经调查,该公司按照《镇原县茹河、蒲河河道岸线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批复要求实施河流岸线残区修复治理,不存在无开采证、私自采矿、盗卖砂石等问题。同时,发现该公司在施工期间存在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噪音扰民问题。 | 属实 | 工作组已于4月26日晚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后,责令立即停工整改。4月27日,对公司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必须按照修复治理方案施工,施工期间要协调处理好与第三方关系,不得在群众休息时段动用机械施工,产生噪音扰民,施工期间要采取防尘措施,不得造成扬尘污染。目前,该公司已于4月27日全面停工整改。 | 正在 办理 |
| 11 | 138 | 庆城县三十里铺韩家湾村村民反映,修铁路时借用3-4亩基本农田2年,没有补偿款,农田恢复时铁路上给农田里填了石块、混凝土块、石灰、垃圾等,现在没法耕种,农田闲置3、4年。 | 庆城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基本农田位于卅铺镇韩湾村周里庄组,为一般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共5.18亩,其中周里庄组集体土地2亩、邓某贵2.88亩、邓某华0.3亩。原由庆城县亨达建材厂租赁使用,建材厂停产后闲置。经现场核查,该处耕地已平整,未种植作物,地埂边有少量石块。2016年银西高铁建设时,因该地块邻近高铁线路,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和土地承包人私下协商借用该地块,未签订借地协议,也未经县自然资源局及镇村审批和协调。2017年至2019年的借地费用按每年每亩500元亩已兑付,土地承包人已签字按手印确认。2020年高铁施工结束后,银西高铁五标段对该地块进行了复垦。 | 属实 | 经卅铺镇政府、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和土地承包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土地承包人负责清理耕地内石块,并租用机械进行翻耕,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按6小时施工时长承担机械费用共计1400元。 | 已办结 |
| 12 | 139 | 庆城县蔡家庙乡新庄自然村,采油二厂501注水站注水污染地下水、沟道水,饮用水中有油花,口感涩,牲畜喝了生病,人畜饮水困难。 | 庆城县 | 水 | 信访问题反映的501注水站”实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马岭南采油作业区岭510措施返排液处理站,该站位于庆城县蔡家庙乡徐新庄村李庄组,主要接收处理马岭南采油作业区管辖范围内措施废液。2020年8月1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岭南措施返排液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1月27日,项目完成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经现场核查,该站措施废液处理装置正在运行,回注水系统运行正常,加药间内储存有杀菌剂,油泥暂存间未存放含油污泥。经调阅生产运行台账,2022年4月1日至25日,产生的油泥均转移至油泥暂存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委托甘肃海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处理站1号清水罐采水样1份,在距离较近的2家农户各采水样1份,在处理站附近南小河沟河道上下游200米处各采水样1份。 | 属实 | 经核查,注水站未发现直接注入污水问题。根据监测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回注水监测指标符合《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标准限值,农户家中井水水样监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处理站附近南小沟河道水样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限值。 经蔡家庙乡人民政府核查,蔡家庙乡徐新庄村李庄组共有24户146人,均采用小电井取水。农户家中井水无色、无异味,未发现“油花”,检测结果显示石油类未检出。距岭处理站300米处南小沟河非群众饮用水,未发现畜禽饮用后得病现象。 | 已办结 |
| 13 | 140 | 镇原县柳咀至闫沟(镇北)公路改建工程屯字镇闫沟村王沟组段,修建公路扬尘严重,未按规划建设,距离农户太近,最近距离只有4-5米。 | 镇原县 | 扬尘 | 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起点位于西峰区和镇原县交界处北石窟寺,终点至镇原县屯字镇闫沟村,于2018年5月7日开工建设。该项目2017年由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复立项,环评文件于2018年通过原镇原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经核实,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由庆市发改〔2017〕321号文件批复立项,庆市交发〔2018〕1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的路线长度为6.5公里(具体为6.478公里)。该项目实际建设长度是依据施工图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占地和线形走向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实际建设长度与设计长度一致,均为6.61公里(具体为6.60933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里程与施工图设计里程不一致的原因是在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对K0+500-K0+638.14段、K4+453.19-K4+460段进行了优化设计,致使总长度增加131.33米,其它路段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放线施工。 经核实,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水稳层备料、整平工作,由于镇原县最近天气干燥,加之施工机械在作业过程中洒水不及时,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 4月27日工作组现场核查,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K4+368-K5+000段距离公路较近的有6户人,其中道路北侧4户(王某民距公路边线约5米,王某孝距公路边线约4米,王某邦距公路边线约8米,王某峰距公路边线约10米),道路南侧2户(王某恩距公路边线约4米,刘某新距公路边线约1米)。该项目建设时没有抬高路基,与原地面持平。 | 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镇原县交通运输局已于4月23日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安排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降尘,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为解决公路建成通车后对两侧居民的影响,镇原县已经在K4+368-K4+476段增加设计防撞护栏108米并将安装隔音板,在K4+560-K4+611段增加设计防撞护栏51米并将安装隔音板,在K4+714-K4+742段增加设计防撞护栏28米并将安装隔音板。 | 正在 办理 |
| 14 | 141 | 镇原县柳咀至闫沟(镇北)公路改建工程屯字镇闫沟村王沟组段,修建公路扬尘严重,距离农户太近,路在住宅上方,高出5-6米,路太陡出行不便。 | 镇原县 | 扬尘 | 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起点位于西峰区和镇原县交界处北石窟寺,终点至镇原县屯字镇闫沟村,于2018年5月7日开工建设。该项目2017年由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复立项,环评文件于2018年通过原镇原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经核实,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由庆市发改〔2017〕321号文件批复立项,庆市交发〔2018〕1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的路线长度为6.5公里(具体为6.478公里)。该项目实际建设长度是依据施工图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占地和线形走向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实际建设长度与设计长度一致,均为6.61公里(具体为6.60933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里程与施工图设计里程不一致的原因是在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对K0+500-K0+638.14段、K4+453.19-K4+460段进行了优化设计,致使总长度增加131.33米,其它路段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放线施工。 经核实,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水稳层备料、整平工作,由于镇原县最近天气干燥,加之施工机械在作业过程中洒水不及时,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 经核实,“路太陡出行不便”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王廷邦和王忠孝2户居民,王廷邦庄基东侧原有一条便道连接到公路,是该2户居民出行的便道,公路建设过程中,按照住户要求,施工单位对原便道进行了整修加宽并铺筑砂砾,基本未改变原有坡度。 4月27日工作组现场核查,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K4+368-K5+000段距离公路较近的有6户人,其中道路北侧4户(王某民距公路边线约5米,王某孝距公路边线约4米,王某邦距公路边线约8米,王某峰距公路边线约10米),道路南侧2户(王某恩距公路边线约4米,刘某新距公路边线约1米)。该项目建设时没有抬高路基,与原地面持平。 | 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镇原县交通运输局已于4月23日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安排洒水车随时进行洒水降尘,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为解决公路建成通车后对两侧居民的影响,镇原县已经在K4+368-K4+476段增加设计防撞护栏108米并将安装隔音板,在K4+560-K4+611段增加设计防撞护栏51米并将安装隔音板,在K4+714-K4+742段增加设计防撞护栏28米并将安装隔音板。 | 正在 办理 |
| 15 | 142 | 1.西峰区后官寨镇南佐村,租用王铁队十多亩集体土地建砂厂,该砂厂24小时运营,拉运车辆、加工机械噪音扰民。 2.王铁队沟道倾倒垃圾,污染严重。 3.王铁队附近倒卖散装石灰,污染较大。 | 西峰区 | 垃圾,噪音,其他 | 该信访案件反映的3个问题均在后官寨镇南佐村王铁组。南佐王铁队砂场噪音扰民问题,实为庆阳市鸿鑫兴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砂石粉碎所产生噪音;王铁队沟头垃圾污染问题,经工作人员排查,塬边沟头未发现垃圾;王铁队倒卖散装石灰污染环境问题,该石灰场占地2亩,石灰存量100 m³。 经调查,该砂石场相关土地手续已报至西峰区自然资源,待批准后将按程序办理环评手续。经调取场地监控发现,该公司在2022年4月25日凌晨2时左右进行砂石装运,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工作组责令立即停止砂石加工生产销售活动,待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通过验收后经营。 后官寨镇政府和南佐村对王铁队塬边咀稍全面排查,未发现沟头垃圾倾倒现象。工作组要求村、组干部持续加强特殊地形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该石灰厂存在无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行为,工作组现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限期三天内清理石灰,恢复土地原貌。 | 属实 | 截至目前,南佐王铁队砂场已暂停营业,正在落实抑尘、降噪等环保措施,加快办理手续;南佐村王铁组村两委持续加强沟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严格杜绝垃圾污染环境行为发生;石灰场违法经营已暂停,正在清运石灰。 | 正在 办理 |
| 16 | 143 | 1.西峰区后官寨镇司官寨村沟东队张建英户回收废旧钢铁市场,违法占地22亩,违法修建大棚及安装设备,无土地、环保、规划手续,粉尘、噪音污染特别严重。 2.司官寨村老庄队赵峰户违法占地3亩,修建钢梁大棚,无土地、环保、规划手续。两户距离西峰区人饮上水工程一级主干渠及西长凤高速仅3-5米,环境污染及危害公共安全特别严重,希望予以查处,拆除清理并恢复耕地。 | 西峰区 | 其他,大气,噪声 | 张建英废品回收站建于2018年7月,现场勘测占地约10亩,并非信访反映22亩,距离西峰区人饮工程主干渠约300米,距离西长凤高速公路约400米。该回收站办理了环评手续。 司官寨老庄组赵锋之父赵福祥,于2021年3月向后官寨镇政府提交了家庭农场晾晒场用地申请,拟新建仓库,经营小麦等农作物的种植、收购、储藏等业务,目前正在硬化场地、安装建筑基础。该场地距离区人饮工程主干渠300米、距离西长凤高速公路400米。2021年4月,赵福祥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2021年9月28日,镇政府现场核查了用地情况,相关资料已提交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正在等待批准。 | 属实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后官寨镇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张建英废品回收站无用地审批手续,压块机无除尘设施,场地未硬化,生产时有粉尘、噪音污染等问题。工作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限期拆除设备、清理余料。因其流转土地未到期,且之前经营未破坏土地耕作层,建议其转型生产经营,按照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合法利用土地。 工作组责令赵福祥家庭农场晾晒场停止施工,要求其环保措施到位、通过工作组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再施工。 目前,张建英废品回收站正在拆除现场机械、清理余料。赵福祥家庭农场正在采购相关设备,落实抑尘、降噪等环保措施。后官寨镇政府将对以上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督促落实。 | 正在 办理 |
| 17 | 144 | 庆阳市利源矿业公司长期露天加工,露天运输,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严重危害赵咀村民正常生活。扬尘,噪音极大。 | 西峰区 | 大气,噪声 | 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西峰区后官寨镇沟畎村,2004年3月注册成立,主采矿区位于后官寨镇赵咀村、薛山村,矿区面积为2.42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生产规模为8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2004年办理环评手续,正常营运时间为早6时至晚18时。2019年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区自然资源分局依法办理了延续手续,收缴采矿权收益100多万元,出让年限10年。2020年2月6日该公司依法办理了采矿证(有效期2020年2月6日至2029年9月6日),2020年4月1日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西峰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后官寨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现存沙土约500方,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在矿区栽种油松约400株;对恢复治理区域约50亩地进行了种草绿化,已种植油松约1460株;对山体因滑坡造成的河道区部堵塞进行疏通;落实了洒水抑尘措施;不存在夜间加班生产的情况。存在矿区道路未硬化,车辆在拉运砂石过程中未及时采取抑尘措施的问题。 | 属实 | 工作组要求该公司规范作业时间,早7时至晚7时进行生产,建设半封闭厂房,强化噪声管理;硬化矿区道路,增加对运输路面的洒水频次,同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全覆盖。 | 正在 办理 |
| 18 | 145 | 西峰区彭原镇刘岭小学附近,塑料粉碎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粉尘污染和噪音都很大。影响群众生活,群众多次反映无果。 | 西峰区 | 大气,噪声 | 信访反映的塑料粉碎厂位于西峰区彭原镇刘岭村龚岭组55号,占地2亩,主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等,未办理环评手续。 经现场核查,该厂南北两侧各有粉碎加工棚1座,南侧加工棚为半封闭状态,内有粉碎机械设备1台,北侧加工棚未封闭,处于闲置状态,西侧有地磅1台,场地未硬化,堆放有约5吨PVC塑料制品,噪声和粉尘均来源于南侧加工棚内的粉碎机械设备。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彭原镇政府之前未收到该信访反映的问题。 | 属实 | 彭原镇政府责令经营人于4月30日前搬离并恢复原貌。 | 正在 办理 |
| 19 | 146 | 庆阳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及人员划转有关问题 | 庆阳市 | 其他 | 2020年6月2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庆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垂改方案》),全面推进市以下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垂改方案》,县区生态环境机构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分局,人员划转市生态环境局管理;超编人员由县(区)补齐编制后划转;之后进入的人员符合有关招录、遴选或调动规定,手续齐全的予以划转;经审查不符合划转条件的人员,由县(区)妥善安置。截至目前,我市县区分局共有干部职工327人,其中,超编111人,占总人数33.9%。因人员超编问题尚未解决,县区分局人员暂未划转市生态环境局。 据调查了解,我市县区分局人员严重超编的问题在全省各市州中最为突出。为此,2020年9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市委编办和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考察组,赴天水、陇南、平凉专题调研县(区)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组建情况,学习兄弟市州改革经验,形成建议汇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垂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赴县区主动衔接争取编制。止目前,各县区在普遍严重超编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优先给各分局调配增加编制24个;同时通过人员交流调配和新老更替等方式陆续解决了16名超编人员入编,各县区目前超编人员由垂改前的151人降低到111人,超编比例由44.02%降低到33.9%。今年,市编委批准在8县区分局设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站,补充编制23个,用于解决县区分局超编问题,超编情况将得到进一步解决。 鉴于我市人员超编问题突出,县区补编难度大的现状。为加快推进“垂改”工作,2021年7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划转的通知》,实行分批次人员划转(即对已经入编人员先行划转,同时要求各县区继续对超编人员补充编制)。目前已完成215人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为保证“垂改”期间人员的正常交流使用,维护广大干部切身利益。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一方面,我们按照《垂改方案》,对各县区分局的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由县区提出意见,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后,正常交流使用。“垂改”以来,8县区分局共调整领导干部16名,交流干部19名。另一方面,为做好干部职级晋升和提拔使用,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致函各县区分局,“鉴于目前各县区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人员尚未划转,职级晋升和到龄退休人员继续由县区按有关政策执行”,期间共有16名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职级晋升。为解决好县区分局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和年轻干部提拔使用问题。2022年2月,市委编委印发了各县区分局“三定方案”,明确了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统一成立了8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各增加了1名科级职数,为年轻干部提拔使用提供了新的岗位。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对具备条件的县区分局进行干部考察,尽快将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任用到科级岗位上。 | 属实 | 县区分局“垂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改革工作。但因我市超编人员数量多,县区编制紧缺补编难度大,致使我市“垂改”工作推进相对缓慢,人员不能及时划转,影响部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尤其是我市超编111名人员中,大部分为中青年干部,已成为各分局业务骨干、中坚力量,这些都成为“垂改”工作中关注的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逐一解决,全力推进市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已入编人员划转,尽早使划转人员、经费等统一纳入市级管理。二是努力解决超编人员问题,确保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不减和“垂改”工作平稳过渡。三是及时了解掌握划转期间干部职工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确保划转期间人员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 正在 办理 |
| 20 | 147 | 镇原县太平镇南庄村老庄自然村村民反映,自2020年10月起,听说甘肃圣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要在该村建养鸡场,养鸡场距离最近的村民家还不到50米,村里最近的水井距离养鸡场不到200米,距离该村附近的河湾、彭阳村也建了养鸡场,苍蝇到处乱飞,臭气熏天。企业、村上,镇上都说有环保方面的证明,但至今未见到。 | 镇原县 | 其他 | 信访群众反映的养鸡场为甘肃省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太平镇南庄村老庄种鸡场,该种鸡场位于太平镇南庄行政村老庄自然村,于2020年12月开工,2022年3月建成,占地86.13亩,建棚12栋,计划养鸡9.6万套,目前已建成未投产。 经调查核实,种鸡养殖场已办理环评登记手续;养殖废气通过排气扇排放至大气;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分解措施后,拉运至圣越屠宰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产生的鸡粪统一收集后,拉运至甘肃中盛华盛有机肥厂进行发酵制肥。目前鸡场厂房已经建成,已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但至今未投产。 经核实,种鸡养殖场距离最近两家农户约50-60米,距离老庄村水井塔192.6米。关于反映“距离该村附近的河湾、彭阳村也建了养鸡场,苍蝇到处乱飞,臭气熏天”问题。经调查,河湾、彭阳村养鸡场均为圣越公司下辖种鸡场,主要存在日常消杀不及时苍蝇较多等问题。 | 属实 | 目前,圣越公司已组织对刘岭和碾咀种鸡场进行了厂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限值。工作组要求圣越公司对太平镇南庄种鸡场在正式投产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投产后加强日常消杀,及时清理粪污,最大程度降低养鸡场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影响。 | 正在 办理 |
| 备注 | 截至5月5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18批173件信访问题,前16批147件信访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其余26件正在由各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按程序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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