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 1 | 148 | 西峰区百花祥苑楼下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 | 西峰区 | 油烟 | 信访反映问题涉及百花祥苑楼下12家店铺,分别为喜禧酒馆、华健小吃店、智汝黄家牛羊肉泡馍店、红博兰家肴餐饮店、汉炉村餐饮店、海鹏餐饮店、徐莹熟食店、老高家谝闲传茶馆服务中心、百华祥苑十七门餐饮店、西峰区拣值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简单餐厅、地摊烧烤店。 西峰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朔州路街办组成工作组现场对12家店铺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12家店铺均取得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除老高家谝闲传茶馆服务中心仅提供茶水服务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外,其余11家店铺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油烟污染问题。 | 工作组检查人员提醒各店铺不得擅自停用油烟净化设备,严禁造成油烟污染。 | 已办结 |
| 2 | 149 | 合水县板桥镇谣子头行政村采油十二厂板桥作业区131井厂,抽油时排出的废气未进行处理,气味熏的人头疼。县环保局检查时井厂关停,人走后又继续抽油。 | 合水县 | 大气 | 信访反映的“合水县板桥镇谣子头行政村采油十二厂板桥作业区131井厂”实际为合水县板桥镇瑶子头村董家沟组第十二采油厂板桥作业区131井场。该井场于2005年9月投产,因采油产量逐年递减,2020年7月停井后请第三方有资质队伍用移动抽油设备进行不定期抽油生产(油田生产单位称为捞油作业)。井场北、西面各有1户居民、东南面有2户居民。 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合水县石化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该井场处于关井状态,现场没有油气味。经核实,该井场2021年进行捞油作业9次,2022年进行捞油作业3次,最近一次捞油作业时间是2022年4月26日。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在进行捞油作业过程中安装有防喷器,抽出的油通过管线直接进入油罐车,并在井口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现场操作工人随身携带1台检测仪,每隔半小时记录1次。在捞油作业过程中原油输入油罐车时有淡淡的油气味,气体检测仪未报警。经走访井场邻近村民,部分村民说捞油作业过程中油气味严重,希望将该井关停;部分村民说在捞油作业过程中未闻到过油气味。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板桥作业区庄131井场不定期派出队伍用移动抽油机抽油作业属正常生产流程,抽油生产过程产生的油气无组织排放在正常范围内,不存在熏的人头疼的问题,不存在应付检查临时停井的问题。 工作组现场督促庄131井场在以后生产作业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合理安排捞油作业时间,避开早中晚等敏感时段,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二是安排专人全程监管并做好气体检测,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三是拆除井场闲置变压器及电线杆、储油罐及值班房;四是作业前在作业设备下部铺设土工膜,做好防渗措施。 | 已办结 |
| 3 | 150 | 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时恶意改线,未按规划施工,规划在原乡道基础上扩建,规划占用5亩农田,实际建设时在闫沟境内占用46.8亩基本农田修路,项目路线图与实际建设的路线不一致,施工时回填堵塞下水口,导致雨水全部汇流入自家庭院,房子泡毁,自家住宅距离公路2.1米。4月26日公路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后离开,未向举报人询问情况,经举报人咨询市发改委,得知市发改部门未收到县发改部门的路线变更申请。 | 镇原县 | 其他 | 镇原县柳咀至闫沟三级公路改建项目起点位于西峰区和镇原县交界处北石窟寺,终点至镇原县屯字镇闫沟村,于2018年5月7日开工建设,由甘肃佳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庆阳市胜利筑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2017年由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复立项,施工图设计于2018年通过庆阳市交通运输局批复,环评文件于2018年通过原镇原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镇原县交通局、屯字镇政府、太平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核查,该项目可研批复中的路线长度为6.478公里,施工图设计长度为6.61公里,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实际建设长度与施工图设计一致。在依据工程可研开展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对K0+500-K0+638.14段、K4+453.19-K4+460段进行了优化设计,路线总长度增加131.33米,没有发生重大变更,不需要向发改部门申请路线变更。 经核查,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8月5 日通过该项目用地预审,并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该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均由镇原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所在乡镇、村组配合测量、统计,按照标准进行了用地、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所有补偿资金全额发放到位。经统计,该项目在闫沟行政村内共征用土地58.9亩(王峁组10.85亩,王沟组39.36亩,闫沟组8.69亩),其中川旱地51.73亩,山坡地3.55亩,牧草地3.62亩,均按照道路红线控制范围进行征地。 经现场再次核查,房子倒塌发生在该项目K4+368-K5+000段南侧2户,王某恩户(院墙距离公路最近距离约4米)和刘某新户(院墙距离公路路面最近距离约2米,边沟外缘距离院墙约1米)。因刘某新户和王某恩户院落和大门口在修路前就坐落比较低(道路建设时没有抬高路基,院落及大门口地平低于公路路面约1.2米),为解决刘宏新和王效恩院落和门前排水及通行问题,通过镇村干部协调,施工单位分别在他们门前压埋了排水涵管,将雨水引流至附近沟渠。2021年8月18日晚至8月19日凌晨,镇原县普降暴雨,屯字镇闫沟村降雨量达到了199.7mm,致使刘某新家的5间土箍窑和王某恩家的5间土箍窑、4间土坯房受灾,不久后倒塌。目前,刘某新户内只能看到1间破旧的土坯房,倒塌的院墙和土箍窑;王某恩户内3间砖木结构房、3间砖体彩钢顶房尚好。针对刘某新户和王某恩户受灾的实际问题,镇村两级为他们申报了2022年灾后重建,动员他们重建房屋,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资金,但刘某新和王某恩均不同意重建。 | 工作组现场督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做到施工路段及时洒水降尘,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噪音扰民,及时解决好群众门前排水、通行等问题;二是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路面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安保、排水、环保等附属设施的施工;三是屯字镇、闫沟村委会继续同刘某新、王某恩两户群众协调沟通,动员进行灾后重建。 | 已办结 |
| 4 | 151 | 镇原县屯字镇建华村,有一个养猪场,建在镇北公路川道的茹河边上。距离村民住宅、小商店、小学校等非常近。附近到处都是苍蝇。这个养猪场,每天晚上12点左右,明目张胆排放大量臭气,川道上下7、8里全部是臭味,村民难以入睡。每到下雨天,直接把猪粪、猪尿直接排到猪场下面的道路上之后流入茹河,雨后几天,道路上全是粪尿和骚臭味,上学的学生和村民无法走路。 | 镇原县 | 大气、水 |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镇原县牧源牧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屯字建华生猪养殖场,位于镇原县屯子镇建华村碾张自然村,成立于2013年3月4日,占地面积20亩,建有7000平方米标准化猪舍,于2013年10月正式竣工投产,现存栏生猪1120头。该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5年该建设项目粪污治理工程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站、屯字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养殖场场内及周边消毒频次不够,环境卫生清洁不彻底,随着气温升高容易滋生蚊蝇,产生恶臭。该养殖场距离附近居民分别为185米、342米、310米、260米,距离最近的商店400米,距离学校700米。经走访附近群众,反映天气变暖气温回升,周边零星发现苍蝇。 该养殖场由感应风机自行排气,当温湿度达到一定标准时,自行排气,养殖场周边有臭味。该养殖场配套有三级雨污分流沉淀池、干湿分离机、堆粪场、喷雾消毒机、抽粪车、拉粪车等设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路面猪粪和直排现象。该养殖场下方道路为堡子沟自然村走村部的必经之路,涉及22户70口人,其中有学生3人,经雨后查看现场,路面未发现粪尿,砂石路面有少量积水。 | 工作组要求该养殖场定期对养殖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灭蝇消杀,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并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等药物,减少粪便臭味;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粪污及时清理拉运;对场区外围路面进行整修,清理路面积水及路边排水渠杂物。 | 正在 办理 |
| 5 | 152 | 1.西峰区什社乡武川村河水有臭味,浑浊,污染严重。 2.武川村附近晚上有人倒卖土石料,几十辆装卸车压坏道路,土石料洒在道路上,影响通行。 | 西峰区 | 水,大气 | 信访反映的武川村河位于西峰区什社乡武家川,为马莲河流域支流,西峰区、庆城县水体汇流该河后流向合水县小河沟。 西峰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什社乡政府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自2022年4月11日起西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因设备故障临时将尾水排放至原桥子沟排口,尾水流经过程中,冲刷沟道的泥土至下游什社乡武家川,造成水体泥沙含量大。工作组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明显臭味。 经查,什社乡武川村田坪组村民蒋某某因地内石头大不便于耕作。 2022年4月26日,蒋某某委托他人负责把其地内土石挖走,待土石运完后再平整土地,以便耕种。4月27日,什社乡人民政府会同什社乡派出所、什社乡国土所、什社乡综合执法队连夜到蒋某某取土(挖土石)现场制止其非法取土行为,遣散装运土石设备及车辆,并责令蒋某某立即对取土地块恢复治理。经勘查,蒋某某在其地内取土面积为612.7平方米(0.92亩),取土(挖土石)平均深度1.55米。 | 依据《土地管理法》75条之规定,工作组责令蒋某某于三日内对非法取土地块自行恢复治理,并由什社乡人民政府及武川村委会监督落实。西峰区住建局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排除设备故障,将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至红杏山庄排放口排放,防止尾水冲刷沟道造成下游河道水体浑浊。 | 正在 办理 |
| 6 | 153 | 长庆油田庆城县、华池县、环县境内采油二厂、十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但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合格的。 | 庆城县、华池县、环县 | 水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在庆城县境内有4个作业区的站(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个,在环县境内有3个作业区的站(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1个,在华池县境内有3个作业区的站(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7个;第十采油厂在华池县境内有5个作业区的站(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8个。 经核查,除环县境内岭六转、岭二十八增改造为无人值守站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停用外,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境内的92个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均建有生活污水运行台账,设备运行台账显示设备未停用,出水用于生活基地绿化浇灌,现场检查时设备运行正常;经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抽测和调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 | 庆城县、华池县、环县将对辖区油田单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台账,确保生活污水达标回用。 | 已办结 |
| 7 | 154 | 庆阳市镇原县屯子镇开城行政村干部们以建设新村委会为由,多次占用耕地建设村委会,大面积毁坏农田,买卖农田熟土,土石方随意开挖,未进行水保方案论证,土地裸露,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建一处卖一处,在国际粮食危机情形下,还在毁坏耕地和破坏生态环境。 | 镇原县 | 其他 | 屯字镇开城村自1984年起,共修建村部3处。1984年修建第一处村部土木结构房10间;2006年,因第一处村部年久失修,房屋墙体开裂严重,经村“两委”商议,群众会议讨论,自筹资金修建第二处村部水泥椽房10间。2019年,因村部地基下陷、房屋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严重,经村“两委”商议,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审议,报县委组织部审批通过,2020年5月由甘肃德合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开工修建,2020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 经核查,开城村新修的两处村部用地,经自然资源局核实,不存在占用耕地问题。3次修建村部不存在大面积毁坏农田,买卖田地,土石方随意开挖问题。1984年修建的第一处村部拆除后,因土地性质转为限制建设区,开城村委会组织对原地坪上的混凝土进行了铲除整治,目前已恢复为耕地,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2006年修建的第二处村部旧址,将部分房屋作为废旧地膜回收站,部分房屋用于存放一些文化娱乐器材及设备,不存在破坏耕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已办结 |
| 8 | 155 | 庆城县西川工业园区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省上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仅有21408一个,但是在平时收购中有217、218、219、220还有249,收购的废物与许可证批准的内容不符。比如,像它收购的庆阳机场废煤油,属于未批准的,不知道合不合理。 | 庆城县 | 其他 | 信访问题反映的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庆城县卅铺镇阜城村,主要从事废矿物油、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旧铅蓄电池贮存库、废矿物油贮存库各1座,应急池1座、酸雾吸收塔1座。该公司已履行了环评手续,完成了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4月12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621021009),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2021年5月6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GS621021051),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31,900-052-31)废铅蓄电池。 现场检查时,厂区废旧铅蓄电池贮存间存放废旧铅蓄电池8.3吨,废矿物油贮存库存放废矿物油35.2吨,贮存库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警示识别标志,建立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经调阅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显示该公司运营至今共接收废矿物油194.7吨,转出159.5吨。接收废旧铅蓄电池81.1吨,转出72.8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 | 经调阅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该公司只接收庆阳市范围内车辆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机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物代码:900-214-08,未发现有收购废物代码为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和900-249-08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的记录。 经调阅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发现收购庆阳机场废机油、废煤油等危险废物的记录。经核实,庆阳机场飞机燃料(煤油)由专属加油站负责添加,不进行飞机修理,不产生废煤油,车辆及设备检修均委托庆阳李岗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负责,未向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交售过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 | 已办结 |
| 9 | 156 | 西峰区彭原镇草滩村南队组工业园区居民点,没有排水管道,七八年来小区的下水排放在小区内的污水坑。 | 西峰区 | 水 | 彭原镇草滩村居民安置点位于西峰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西侧,建筑面积约为8000㎡,于2015年修建,现已建成入住52户210人,在建5户,建有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经雨水箅子流入居民点西南侧的雨水收集坑,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流入安置点南侧的化粪池(30m³)。经现场核查,由于西峰工业集中区C13路尚未修建,城市管网尚未敷设到位,致使该居民点的雨水管网暂未与城北雨污管网连接。信访反映的污水坑实为位于居民点西南侧的雨水收集坑,四周设有围挡,无泄洪风险,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居民点南侧的化粪池为水泥密闭结构,仅在粪污抽取时开盖,无渗漏及外溢风险。 | 西峰区彭原镇草滩村已与第三方签订了化粪池污水拉运协议,汛期将用大功率水泵对坑内雨水进行抽取,确保不形成黑臭水体。待C13路建成以后,该居民点雨水、污水将进入城北雨污管网。 | 已办结 |
| 10 | 157 | 4月11日反映的镇原县太平镇河湾行政村,圣越农牧养鸡场苍蝇很多的问题,处理结果已公示。但是场区未消杀,全村110户人家,给的灭蝇药约30瓶,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 镇原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养鸡场为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太平碾咀种鸡场和太平刘岭种鸡场,分别位于镇原县太平镇何湾村碾咀组和刘岭组,两个养殖场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配套建有污水收集池和鸡舍通风系统。太平碾咀种鸡场2021年4月正式投产,太平刘岭种鸡场2021年6月正式投产。 市农业农村局、镇原县农业农村局、镇原县畜牧兽医站、镇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及何湾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查阅影像资料了解到,4月13日工作组反馈问题后,两个种鸡场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养殖场区进行消杀和清洁,按要求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先后向周边群众发放300瓶灭蝇药,对于家中缺乏劳力无法进行喷洒消毒的,由养殖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消杀服务。 | 目前处在空养消杀期的太平碾咀种鸡场,已将养殖棚舍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杀完毕,对可能造成污染的鸡架等设施全部用塑料布包裹,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圣越公司计划在场区排风口安装喷雾除尘防臭器,目前已与生产厂家签订购买合同,预计5月中旬安装到位。 | 正在 办理 |
| 11 | 158 | 4月19日反映的环县毛井镇乔崾岘村违规修建加油站的问题,目前加油站已拆除,但土地原貌未恢复,村委会违规将农田作为建设用地。 | 环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宗地位于环县毛井镇乔崾岘村村部附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为赵某政的承包地。 经现场核查,2004年,乔崾岘村修建村小学时,需占用该宗承包地,经时任村委会主任赵某昶与赵某政口头协商后,赵某政同意将该宗承包地与位于街道对面的乔崾岘村乔崾岘组的集体机动地予以兑换。由于修建学校及道路仅占用了一部分,剩余部分(2016年确权面积为6.69亩)赵某政继续耕种,但2016年土地确权登记时权属误确为赵某政耕地。由于甘肃省供销社旗下甘肃省棉麻总公司在该地段修建加油点和甘肃果蔬保鲜库,毛井镇政府报请环县人民政府注销赵某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9年7月22日环县人民政府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公告,对“赵某政甘〔2017〕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0064301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注销”,由此该地块变更为乔崾岘村集体用地。为了村镇建设需要,环县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将该宗土地批准为建设用地,省人民政府2020年7月6日下发的《关于环县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0〕89号),同意将转为建设用地。 | 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 已办结 |
| 12 | 159 | 庆阳市供排水公司自来水厂多年来反渗透车间每天产生高浓度浓盐水3000多方,每年200多万方,未进行任何处理,长期排放进入巴家咀水源保护区,造成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污染。 | 西峰区 | 水 | 庆阳市供排水公司自来水厂始建于1992年,位于距西峰城区10km处的后官寨镇赵咀村西庄队,占地面积70亩,有常规处理车间3座,膜处理车间1座,V形滤池1座,设计供水能力4.36万吨/日。为有效解决巴家咀水库源水水质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固体超标以及口感不适等问题,2008年市政府投资4600万元对自来水厂水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在原有水处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RO反渗透膜处理技术,按照1:1.34的比例,将反渗透系统生产的纯净水(1.63万m2/日)与常规工艺处理后的过滤降浊水(2.18万m2/日)混合后向城区供水,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南小河沟水库。 | 经查,该自来水厂外排尾水的构成包括RO反渗透处理车间的浓盐水(约为600吨/日)和一体化车间和V型滤池的反冲洗源水(约为2000吨/日)。RO反渗透处理车间的尾水在排放的时混合反冲洗源水,对RO处理后的尾水进行稀释,流入南小河沟水库再次稀释后自行排放。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和划定庆阳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要求,五台山调蓄水库已划定为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已正式启用,南小河沟调蓄水库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撤销。 | 已办结 |
| 13 | 160 | 投诉人举报在环县县城以北环仁康医院附近,拦截陕西公司回收废机油车辆两个多小时。给环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回复哪里来的车辆都可以收。 | 环县 | 其他 | 环县县城以北环仁康医院附近共有弘辉汽车保养快修等10家汽车修理部,产生的废机油大多数由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门回收。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备案的废机油收购公司为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核准经营规模1万吨/年,有效期2021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 | 经核实,4月27日15时30分,1名废机油收购人员与环县弘辉汽车修理部协商废机油收购事宜,协商过程中被甘肃山水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发现,该公司随即派人阻挡,并拨打12369热线举报,请求查处。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依据相关政策做了电话答复,表示只要手续合法就可以收购废机油。到达现场后该收购人已离开,经询问汽车修理部工作人员,反映废机油收购业务未谈成,也无法找到收购人。 | 已办结 |
| 14 | 161 | 西峰区居民反映:一、董志镇寺里田村毁坏集体林场,修建公墓。二、长庆北路金桥小区后面旱厕长期存在,臭气熏天。 | 西峰区 | 大气、其他 |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公墓为西峰区董志镇寺里田村五龙山陵园,修建于1999年,为历史形成埋葬点,占用该村集体土地2000多亩,规划修建5000多穴墓地,现已用500多穴,以前由村委会开发并对外出售,目前为本村群众自主开发利用,不再对外出售。2022年4月7日,董志镇寺里田村田西组村民田某某私自在五龙山陵园内新建高2.5米、宽2.2米墓位38穴,其中23穴用于已故人员搬迁安葬,其余用于家族死亡人口安葬,公墓建设过程中对五龙山陵园内林地植被造成了一定数量的破坏,占用林地面积216平方米。 信访反映的为长庆大道149号配件公司家属院内的旱厕,建于1985年,占地约20平方米,平时多为该家属院2号楼二楼4户户内没有卫生间的居民使用,粪污定期由吸污车进行拉运,旱厕臭味较大。 | 西峰区林草局向田某某发放了《限期恢复林地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在五龙山陵园内私建公墓行为,限于2022年5月底前恢复被破坏林地植被。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召开了问题协商座谈会,商定2号楼2楼4户居民改造户内下水道,增加卫生间,同时清理旱厕内粪污。目前该旱厕粪污已清理,并已封堵。 | 正在 办理 |
| 15 | 162 | 4月26日庆城县三十铺镇韩湾村村民反映的修铁路时借用4亩多土地,堆积垃圾、大石块无法耕种的问题,至今未解决。 | 庆城县 | 垃圾 | 信访反映的基本农田位于庆城县卅铺镇韩湾村周里庄组,为一般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共5.18亩,其中周里庄组集体土地2亩、邓某贵2.88亩、邓某华0.3亩。原由庆城县亨达建材厂租赁使用,建材厂停产后闲置。 经现场核查,该处耕地已平整,未种植作物,地埂边有少量石块。2016年银西高铁建设时,因该地块邻近高铁线路,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和土地承包人私下协商借用该地块,未签订借地协议,也未经庆城县自然资源局及镇村审批和协调。2017年至2019年的借地费用按每年每亩500元亩已兑付,土地承包人已签字按手印确认。2020年高铁施工结束后,银西高铁五标段对该地块进行了复垦。经卅铺镇政府、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和土地承包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土地承包人负责清理耕地内石块,并租用机械进行翻耕,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按施工时长承担机械费用。2021年4月30日,土地承包人租用机械对耕地内的石块进行了清理,并于5月1日种植了玉米。因银西高铁五标段一工区补偿款需按程序报批,未能及时兑付现金,导致重复信访。 | 5月5日,庆城县卅铺镇政府、银西高铁五标段负责人共同向土地承包人进行了解释说明,保证尽快兑付补偿款,土地承包人表示理解。 | 已办结 |
| 16 | 163 | 1.宁县新庄镇坳王村居民生活饮水保障不足,乡镇优先保障了西瓜大棚等招商项目农业用水,群众实行限时供水,近七八天供水时间不足。2.坳王村四组路面因放炮损坏,通行不畅,至今未铺砂石维修。 | 宁县 | 其他 | 经核实,因季节性缺水,目前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实行分时段供水(新庄镇坳王村四组实行3天供一次水)。工作组入户走访了3户群众,因该处地势较低,虽是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停水时段,但有2户群众家依然有水,其中1户因接有较长洗车水管,未放水。群众表示知道3天供水一次,未出现1个月未供水的情况。新庄镇坳王村现有浙江台州客商黄某某种植大棚西瓜60亩,水源为新庄镇坳王村七组机井供水工程(以前损坏停运,由黄某某维修恢复向西瓜大棚供水)。新庄镇境内西瓜种植灌溉无使用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自来水的情况。 经查,该田间土路由于石油重型勘查车辆碾压,造成土路出现局部翻浆和部分坑槽。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路乡村管养护原则,乡村两级同石油勘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由石油勘查单位负责填补坑槽,处理翻浆,确保道路平整通畅。 | 1.在季节性缺水时期,采取分片分时段供水符合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规定,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也无转变供水用途的情况。 2.石油勘查单位于2022年5月6日对路面进行了填补、平整,目前,路面已恢复。 | 已办结 |
| 17 | 164 | 庆城县庆城镇王沟门村庆阳富丰绿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将修建高速时临时租用的土地改建成了填埋场,未做防护,若有洪水,下方的农户存在安全隐患。 | 庆城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问题实为庆阳富丰绿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钻井泥浆岩屑、压裂返排液等固(液)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庆城县庆城镇东王塬村前沟自然村,与庆城县庆城镇五里坡村王沟门自然村相邻。该项目坐落于小山沟内,厂区北侧为沟口,东、南、西侧三面环山,办理了环评及用地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城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所在地原为甜永高速十一标段临时借用土地,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土地整理,在东西两侧各修建梯形排洪渠150米。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建设施工,项目建设未破坏排洪渠道,且该项目北侧沟口下为河道,项目位于河道南侧,居民位于河道北侧,不存在“若有洪水,下方的农户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 工作组现场要求庆阳富丰绿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期间不得破坏原有排洪渠道,严格落实防洪措施,确保泄洪安全。 | 已办结 |
| 18 | 165 | 正宁县山河镇解家川十一组村民反映张亚文养猪场问题。检查后的意见是养猪场不搬迁,建堆粪场,村民对处理方式表示不满。 | 正宁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正宁县乡舍种植家庭农场,位于正宁县山河镇解家川行政村十一组207号,建成于2021年7月15日,占地约1亩,由自家原有的四口窑洞改建而成,并新建了一幢猪舍及30立方米化粪池,现存栏生猪约60头。该养猪场东西两侧距离居民均在100米之外,北侧为川台地,南侧为田间便道。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尿液收集至化粪池中,待达到一定量后用泵机抽入水罐内拉运至自家农田施肥;4月25日工作组检查时存放于场外北侧的猪粪已全面清理,现产生粪污做到了日产日清。 | 该养殖场已作出书面承诺,在5月15日前将现存栏的生猪予以销售并拆除养殖设施及西边五间养殖圈舍,仅保留东边三间养殖圈舍做为杂物棚。 | 正在 办理 |
| 19 | 166 | 庆城县玄马乡孔桥村尹家桥自然村修建高速公路,村道被车辆碾压损坏,通行不便。道路扬尘严重,附近打桩机械噪音太大,影响正常生活。 | 庆城县 | 大气、噪声 | 信访反映的高速公路为G244线打扮梁至庆城段公路建设工程,途经庆城县玄马镇孔桥村尹家桥自然村,尹家桥施工路段总长约1公里,目前处于路基地基处理阶段。经现场核查,该工程尹家桥施工段安装有灰土打桩机4台,村组道路位于施工段西侧,施工道路及村道均为土路,路面有洒水痕迹,但车辆过往时仍会产生扬尘,未发现村道被车辆碾压损坏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工程正在进行涵洞主体施工,未进行打桩作业。 | 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向打庆高速项目部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增加施工路段洒水抑尘频次,严禁夜间进行灰土打桩作业。目前该项目部已租用1辆洒水车专门用于该路段洒水作业。 | 已办结 |
| 20 | 167 |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四十里铺村通往华H-28、29油井站点道路扬尘严重,庄稼受影响。 | 庆城县 | 扬尘 | 信访反映的华H-28、29油井站点为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华H28平台、华H29平台,华H28平台位于庆城县卅铺镇百步寺村王沟组,建有采油井3口;华H29平台位于庆城县卅铺镇四十铺村闫洼组,建有采油井6口;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岭53增压点位于卅铺镇四十铺村闫洼组,华H28、华H29平台与岭53增压点之间的连接道路为闫洼组村组道路。经现场核查,岭53增压点通往华H28平台、华H29平台的闫洼组村组道路均为土路(长约2.3公里),道路扬尘较严重,该路段两侧有16户群众耕地,部分耕地种植有农作物。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此前已与6户群众就扬尘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的问题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受损情况按户补偿400-500元不等。 | 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向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增加闫洼组村组道路洒水抑尘频次,限7月30日前完成该路段砂石路面铺设,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 正在 办理 |
| 21 | 168 | 环县小南沟乡丁寨柯村,中国华电风力发电施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随意修临时便道,道路碾压,干土层厚几十公分,连续两年未进行洒水,扬尘特别严重,对青苗影响比较大。多次反映至县环保局、12369投诉无结果。 | 环县 | 扬尘 | 信访反映的问题为华电新能源庆阳环县毛井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环县毛井镇小南沟乡,占地面积137.23 hm²,建设内容包括100台单机容量为200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0KV升压站1座,环评文件于2015年12月通过原庆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项目未开工建设。后项目由100台单机变更为80台单机容量为2.5MW,总装机容量为200MW不变,占地面积变更为92.211hm²,该项目临时便道占地获得省林草局和市林草局的批复,2020年9月1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变更环评予以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环县小南沟乡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21年9月30日,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环县毛井二期200MW风电项目进入环县小南沟乡丁寨柯村,目前共修建风场检修土路17公里,已完成风机基础建设24座,安装风机8台,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土方进行了覆盖,对施工便道洒水降尘,临时修建便道路线均上报乡村,占用林草地均得到省市林草部门许可。2022年4月6日该村村民反映“华电项目施工无洒水措施,道路有扬尘,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后,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现场调查,督促该项目及时洒水降尘,不得引起扬尘污染,处理结果已回复信访人。 | 工作组要求华电环县毛井二期200MW风电项目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风场检修道路洒水降尘工作;遭遇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 | 已办结 |
| 22 | 169 |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根据《甘肃省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办发〔2019〕17号),2021年生态环保改革已进入“后半篇文章”,我省其他13市已全面完成垂直改革。庆阳市垂改不彻底,只是对县(区)环保局改名,改革过程缓慢,“三定方案”未印发,人事冻结已达6年之久。造成环保系统在职级、职称晋升过程中出现两头不管的情况,严重影响环保系统人员的积极性,请督察组推动解决。 | 庆阳市 | 其他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2020年6月2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庆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垂改方案》),全面推进市以下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垂改方案》,县(区)生态环境机构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分局,人员划转市生态环境局管理;超编人员由县(区)补齐编制后划转;之后进入的人员符合有关招录、遴选或调动规定,手续齐全的予以划转;经审查不符合划转条件的人员,由县(区)妥善安置。截至目前,我市县(区)分局共有干部职工327人,其中,超编111人,占总人数33.9%。因人员超编问题尚未解决,县(区)分局人员暂未划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各县(区)环保局更名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照各县(区)推荐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对各县(区)分局班子成员进行了任命。2020年6月《垂改方案》印发后,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超编突出问题,一方面,积极衔接县(区)补充编制,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赴县(区)主动衔接争取编制。止目前,各县(区)在普遍严重超编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优先给各分局调配增加编制24个;同时通过人员交流调配和新老更替等方式陆续解决了16名超编人员入编,各县(区)目前超编人员由垂改前的151人降低到111人,超编比例由44.02%降低到33.9%。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改革进度。鉴于我市人员超编问题突出,县(区)补编难度大的现状。2021年7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划转的通知》,实行分批次人员划转(即对已经入编人员先行划转,同时要求各县(区)继续对超编人员补充编制)。目前已完成215人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2022年2月,市委编委印发了《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庆编委发〔2022〕16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县(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置的批复》(庆编委发〔2022〕14号),明确了各分局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统一成立了8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补充编制23个,用于解决县(区)分局超编问题。 为保证“垂改”期间人员的正常交流使用,维护广大干部切身利益。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一是我们按照《垂改方案》,对各县(区)分局的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由县(区)提出意见,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后,正常交流使用。“垂改”以来,8县(区)分局共调整领导干部16名,交流干部19名。二是为做好干部职级晋升、职称申报,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致函各县(区)分局,“鉴于目前各县(区)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人员尚未划转,职级晋升和到龄退休人员继续由县(区)按有关政策执行”,2019年以来共套转职级58人,18名干部按规定进行了职级晋升(包含已退休人员2名),9名工勤和事业人员职称晋升。三是做好干部提拔使用。2022年2月,市委编委决定成立8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各增加了1名科级职数,为干部提拔使用提供了新的岗位。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对具备条件的县(区)分局进行了干部考察,对拟使用的9名干部已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尽快将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到科级岗位上,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垂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改革工作。但因我市超编人员数量多,县(区)编制紧缺,补编难度大,致使我市“垂改”工作推进相对缓慢,人员不能及时划转,影响部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尤其是我市超编111名人员中,大部分为中青年干部,已成为各分局业务骨干、中坚力量,这些都是我们接下来推进“垂改”工作中的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逐一解决,全力推进市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已入编人员划转,尽早使划转人员、经费等统一纳入市级管理。二是努力解决超编人员问题,确保各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不减和“垂改”工作平稳过渡。三是及时了解掌握划转期间干部职工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确保划转期间人员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 正在 办理 |
| 23 | 170 | 镇原县金龙村山台山村民反映,圣越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开建设,周围不适宜居住。今年又开始征购,没有考虑该村民的情况,想了解污水处理厂建设征购政策。 | 镇原县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问题实为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茹河南岸中盛产业园东部,处理规模为10000m³/d,占地面积为15448.15m²,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20年4月通过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环评要求项目厂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厂界外100m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有惠某某等8户居民,根据镇原县城关镇东、西片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金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周边农宅征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城土地整治办发〔2022〕10号)文件,已将涉及的惠某某等8户居民纳入农宅征迁范畴,目前村民刘某某已签订征迁协议,惠某某等7户正在进一步协商征迁事宜。 | 下一步镇原县将统筹安排,规范政策标准、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切实保障征迁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 已办结 |
| 24 | 171 | 4月23日西峰区彭原镇张坳村村民反映的雨润养殖场晾晒猪毛猪血的问题至今未处理。 | 西峰区 | 其他 | 信访反映的雨润养殖场实为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西峰区彭原乡李家寺村工业园区1号,主要经营生猪收购、屠宰、加工、储存与销售。按照环评要求,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猪血、猪毛、蹄壳定性为副产品,存放在副产品车间,由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于每年3月25日面向社会进行招标拍卖。该公司2022年猪血中标个人为聂某某,猪毛、蹄壳中标个人为唐某某。 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西峰区农业农村局、彭原镇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4月24日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销售给聂某某的猪血存放在彭原工业园区C6路北侧的甘肃金泓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院内露天晾晒,晾晒场地约180平方米,院内已硬化;销售给唐某某的猪毛、蹄壳露天摊平晾晒在西峰区彭原工业园区C6路南侧一片空地内,占地约160平方米,晾晒场干猪毛30包750公斤,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有明显恶臭。针对存在问题,工作组要求该公司立即联系聂某某、唐某某对晾晒场地的猪血、猪毛、蹄壳进行清理,并要求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在对猪毛、猪血、蹄壳向社会进行招标拍卖时,对收购商晾晒场地在合同中进行明确,晾晒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护措施。4月25日,两处晾晒场地的猪毛、蹄壳和猪血已全面清理并消除了污染。 再次接到交办该信访问题后,工作组现场核查发现聂某某仍在西峰彭原工业园区C6路北侧甘肃金泓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晾晒猪血,晾晒场地约200平方米;唐某某仍在彭原工业园区C6路南侧一片空地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露天晾晒猪毛,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 | 工作组现场要求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立即联系聂某某、唐某某2人,对晾晒场地的猪毛、蹄壳、猪血进行全面清理,立即消除污染。同时该公司负责人现场表态,将现晾晒场地搬迁至庆阳福润饲料加工有限公司(停产)已硬化院内,并对猪毛投加除臭剂,采取防护措施,彻底解决投诉问题。目前,该公司已联系当事人对两处晾晒场地的猪毛和猪血进行了清理,于5月7日搬至庆阳福润饲料加工有限公司(停产)院内进行晾晒,同时对猪毛投加了除臭剂。 | 已办结 |
| 25 | 172 | 宁县新庄镇坳王村四组,村民反映一个月不放水,只给瓜棚放水,向自来水公司反映也没有人管。 | 宁县 | 其他 | 宁县新庄镇坳王村四组共有32户120余口人,常住13户36口人,由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供水。经核实,因季节性缺水,目前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实行分时段供水(新庄镇坳王村四组实行3天供一次水)。工作组入户走访了3户群众,因该处地势较低,虽是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停水时段,但有2户群众家依然有水,其中1户因接有较长洗车水管,未放水。群众表示知道3天供水一次,未出现1个月未供水的情况。新庄镇坳王村现有浙江台州客商黄文斌种植大棚西瓜60亩,水源为新庄镇坳王村七组机井供水工程(以前损坏停运,由黄文斌维修恢复向西瓜大棚供水)。经调查,新庄镇境内西瓜种植灌溉无使用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自来水的情况。 | 在季节性缺水时期,采取分片分时段供水符合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规定,宁县城乡供水站新庄分站也无转变供水用途的情况。 | 已办结 |
| 26 | 173 | 西峰区后官寨镇后官寨村马集自然村村民反映,庆阳市鸿益商贸公司,在沿王岭向西2-3公里的老供销社院内养殖鸽子5000-10000只,鸽子粪便到处都是,污染居民生活环境,鸽子叫声吵得,影响居民。向乡政府、110、环保部门都反映过,一直没有处理。 | 西峰区 | 其他、噪声 | 庆阳市鸿益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庆阳市庆城县马岭镇马岭村,业务主要以油田钻井、修井为主,法人为边某,现任庆阳市信鸽协会副会长,于2014年购买后官寨镇马集村左坳队原西峰供销社马集分社土地,用于饲养信鸽,建设鸽舍1座,约300㎡,投资金额500万元,现存鸽约260只。后官寨镇政府、110、生态环境部门之前均未收到过该信访问题投诉。 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西峰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站、后官寨政府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养殖场东、西侧距离居民约50米,南侧为耕地,北侧为公路,养殖信鸽以参加信鸽协会比赛为主,不对外销售,每天早晨6点左右放飞1次,每次约1小时,信鸽产生的粪便由饲养员清理后集中收集堆肥。 | 工作组要求该鸽舍负责人加强鸽舍管理,规范信鸽放飞时间,及时清理鸽子粪便,对集中收集的鸽粪用黄土进行覆盖、拉运。 | 已办结 |
| 备注 | 截至5月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18批173件信访问题,目前所有信访问题均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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