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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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GS202311240035 | 举报人称彭原镇机场环保拆迁项目已将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李家寺村华林队拆除,民航局将款项拨给西峰区,西峰区承诺将未硬化的道路修建,西峰区政府将拆迁项目款挪用,未发放给施工方,拆迁之后新搬到李家寺村关路(核实信息中举报人主动挂机)。 | 西峰区 | 其他 | 李家寺安置点配套道路硬化工程于2023年10月完成招投标,已建成水电地下管网铺设、地面路基平整等工程,因近期天气原因不能施工,造成该段路面未能进行铺油罩面硬化,2024年解冻后施工方将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该段路面建设工程,按标准完成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该问题属实。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关于汇拨庆阳机场周边居民搬迁安置及降噪项目资金的函》,西峰区人民政府已将征迁户补偿资金拨付征迁群众,李家寺安置点项目属于征迁群众自筹自建,施工方建设费用由征迁群众兑付,待李家寺安置点完成14户主体建设后,搬迁群众将按签订的合同条款兑付施工队工程款,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 属实 | 彭原镇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群众举报件问题整改,道路硬化工程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 西峰区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李家寺安置点项目专题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未完成工程推进方案,确定了彭原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未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 未办结 | 无 |
2 | D3GS202311240039 | 1.2019年孟坝镇高庙自然村施工埋污水管道时,孟坝镇政府、镇原县强制执行将家中土地庄稼破坏,导致家中田地收成不好,向庆阳市信访局提供了10张照片证明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2.埋管道挖土将家中的房屋砸裂缝,其现居住在危房,之前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此问题,具体时间忘记不详,其他人提供了135开头的电话号码,已经发送了短信及材料信息,还未回复,现要求再次督察处理。 | 镇原县 | 生态 | 举报人反映的污水管道属于庆阳市巴家咀水源地上游截污工程,该工程实施时经过孟坝镇孟坝村高庙自然村、刘城村牛庄自然村,由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项目占地27亩,建设单位是孟坝镇人民政府。该工程于2019年4月开工,2020年6月竣工,经各级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镇原县审计局进行了项目审计。反映在孟坝镇高庙自然村施工埋污水管道工程的情况属实。 关于“孟坝镇政府、镇原县强制执行将家中土地庄稼破坏,导致家中田地收成不好,向庆阳市信访局提供了10张照片证明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工程建设时对举报人耕地上种植的小麦损坏情况进行了丈量,孟坝镇政府和刘某某(举报人丈夫)于2018年12月27日签订管线建设地面附属物补偿协议,青苗补偿329.25元,2020年3月20日补签管沟建设扩面补偿协议,增加青苗补偿款180元,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关于“埋管道挖土将家中的房屋砸裂缝,其现居住在危房,之前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此问题,具体时间忘记不详,其他人提供了135开头的电话号码,已经发送了短信及材料信息,还未回复,现要求再次督察处理”的问题。经过调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勘查、走访了解,庆阳市巴家咀水源地上游截污工程现有线路为设计院工作人员现场勘测并反复论证后做出的最佳方案,施工时也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18年12月27日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理工作,设计开挖边线距离庄基最近处为13米,管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动用了挖掘机和装载机,施工设备振动幅度,在安全范围以内。镇原县住建局委托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对举报人房屋进行了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确定等级为B级。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 部分 属实 | 结合举报人诉求,孟坝镇政府积极向举报人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宣传工作,并耐心疏导举报人情绪。 | 孟坝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解释、政策宣传。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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