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二批群众举报件,共12件(均为来电件),其中: 西峰区4件、环县3件、镇原县2件(重点件1件)、合水县2件、庆城县1件(重点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生态破坏问题7件,垃圾污染问题2件,水污染问题1件,噪声污染问题1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
截至12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共56件(来电件48件,来信件8件),其中:西峰区13件、镇原县11件、环县10件、庆城县8件、合水县5件、华池县3件、宁县3件、正宁县2件、庆阳市1件。
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区),各县(区)正在按程序办理。已上报9批次29件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其余27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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