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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GS202311270011    城壕镇街道田沟门村附近道路垃圾堆放,风吹后塑料袋满天飞,生活垃圾散发臭味。华池县垃圾
污染
    举报反映的华池县城壕镇街区现有垃圾收集仓4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处,垃圾收集仓距离商住户较近,由于部分群众未将垃圾投入收集仓内,加之清运不够及时彻底,造成恶臭扰民及遇刮风天气塑料袋乱飞的问题。近年来,华池县不断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累计投资9104万元,建成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7座、压缩式中转站8座,编制了《华池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指导乡镇不断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属实   由华池县住建局牵头,城壕镇政府配合,即知即改,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压实垃圾清运人员责任,扎实推进群众举报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针对存在的问题,城壕镇清理了街区4处垃圾收集仓,配备了流动垃圾收集车1辆,早晚两次巡回收集街区群众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未办结
2D3GS202311270016    举报人称庆阳鼎泰砂石有限公司(网上只找到“庆阳市鼎泰矿业有限公司”),长期越界采砂,破坏林木,影响农民的农田安全。镇原县生态    庆阳市鼎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砂矿位于镇原县孟坝镇王山行政村,该矿区面积162亩,出让总储量19.5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4万立方米/年。该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8日。
    2018年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越界开采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5.5万元,并责令退回原矿区开采。2021年9月,发现该矿区开采中严重破坏林地、毁坏树木,经司法审判,判决该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庆阳市鼎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查封的220.79亩农用地,已返还使用权人。目前,罚金已全部缴纳,被告人服刑期已满。针对未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治理问题,2023年9月27日,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该矿区进行生态损害补偿评估。目前,该矿区平整出土地150余亩,栽植白皮松、油松共5300余株。
    经核实,该企业自2021年3月至2023年5月12日无新的破坏林草地行为发生,但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经对照镇原县国土“三调”及2021年林草湿融合数据库,结合三方影像分析对比确认,该企业自判决生效之后,越界开采未造成破坏林地行为,但存在非法破坏其他草地6.43亩的行为,针对庆阳市鼎泰砂矿破坏草地的违法行为,镇原县林草局正在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对于该企业在恢复治理过程中存在新的越界开采违法行为,镇原县自然资源局现已立案,正在进行调查取证。
    
属实    一是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将督促企业继续采取喷播等技术播撒紫花苜蓿150余亩,栽植油松、白皮松、刺槐等共计3000余株绿植进行复绿。二是镇原县自然资源局依据越界开采砂石数量,于2024年3月1日前依法依规查处。    一是镇原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该砂矿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督促企业进行恢复治理。二是镇原县自然资源局针对调查发现的越界开采问题,尽快委托作业单位对该公司越界开采砂石数量进行核实。未办结
3D3GS202311270017    举报人称其侄子于2020年、2023年非法扩建房子两次,2023年9月扩建房子之后将举报人的水路堵住、地界挖空、耕地破坏,经济林的树木挖出,举报人希望侄子将地界修复好、水路保障畅通。镇原县生态    经查核实:(1)被举报人于2021年、2023年在其原住宅(七八十年代修建)的地基上对自家房屋进行了维修,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超出宅基地确权范围,不存在非法扩建,不存在耕地破坏和占用耕地情况;(2)被举报人修建房屋后,举报人住宅及其周边水路畅通,不存在水路堵住现象;(3)2023年9月被举报人房屋修建完成后,举报人称被举报人住宅后背部分区域(不足一平米)属自家地界,被举报人则称房屋建在自家旧宅基地上。镇村干部多次走访询问附近村民均称地界不清,不存在地界挖空情况;(4)举报人住宅附近有棵杏树,距离举报人、被举报人住宅排水渠较近,长期雨水冲刷使部分毛根裸露在外,不存在损伤树木情况,该树木也不在林区,不存在经济林的挖出树木情况。
    
属实    庙渠镇政府积极有效的调处化解信访人矛盾。    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因地界存在矛盾纠纷,镇原县庙渠镇镇村两级干部进一步加强调处化解工作。未办结
4D3GS202311270018    县政府要求举报人及其他5家砂厂无偿从在水源保护区内退出,后举报人在2019年向中央生态环境反映沙场赔偿事项,督察组称县政府会进行补偿,举报人又跟县政府进行了协商,县政府答应只要沙场从在水源保护区内退出就会进行补偿了267万元,但当6家砂厂退出后,县政府经只支付部分补偿金,剩余100多万补偿金一直拖欠不予支付,沙场分别为:驿马镇的蓝峰砂石厂和位于庆城县太白梁乡金辉砂石厂,利金砂石厂、永丰砂石厂、广济砂石厂、宏泰砂石厂,详细地址不详,要求督察组继续协调将100万元补偿到位。庆城县生态    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庆城县巴家咀水源保护区存在7家砂矿企业(其中2家砂厂为同一法人),按照要求应予以全部退出。庆城县对巴家咀水源保护区内的7家砂矿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并安排资金及时进行了恢复治理。考虑到企业的转型发展,在县财政特别紧困的情况下决定对7家砂矿企业给予适当补偿,补偿金共计267万元。随后,庆城县每年都将此事纳入化解范围。截至目前,已拨付到位资金170.1万元,拖欠补偿资金96.9万元。属实    庆城县政府于2024年6月底前尽快分批兑付下欠的96.9万元补偿资金。    目前,庆城县已与7家砂矿企业逐一进行了沟通协调,企业给予理解。庆城县将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资金,对下欠的96.9万元补偿金分批次予以解决,正在全力筹措资金,计划2024年6月底前兑付。未办结
5D3GS202311270023    举报人是宫河镇王录村4队的村民,举报人栽种槐树的6分土地被邻居侵占,并砍伐了该土地的100多棵槐树,破坏林地,反映给庆阳市12345答复村委会和邻居有亲戚关系,所以村委会不处理。正宁县生态    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在自家0.6亩的承包地种植了国槐树,与邻居地界相邻的国槐树数量为56棵,由于树木长势稠密高大,多年来一直影响邻居的庄稼生长,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其邻居在2022年擅自将地界边的56棵砍伐,举报人对该问题已当场报警,经宫河镇派出所核实不具备立案条件,后由镇司法所对其进行了调解处理。通过现场调查和对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该地块为耕地。为此,破坏林地的说法不成立,工作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
    举报件反映地邻砍伐其槐树问题属实,反映地邻侵占其6分承包地、破坏林地、砍伐数量均不属实。
属实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宫河镇政府配合,积极向举报人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和宣传工作,耐心疏导举报人情绪,妥善解决群众纠纷。    正宁县宫河镇向当事人说明了耕地性质,讲解有关法律要求。未办结
6D3GS202311270026    北区供热站与北苑名城小区一墙之隔,在供暖期间存在以下问题:1、锅炉的声音,每天24小时整天噪音扰民,2、晚上冒出的黑灰,飘到小区内到处都是,3、晚上有黑烟排放聚集在小区附近有刺鼻气味,4、将小区的辅道变为运煤车道,跟庆阳市12345热线反映后,回复噪音是在居民承受范围内,但是噪音扰民的情况严重。以上情况已持续6年时间。西峰区噪声污染    甘肃震建热力公司北区热源厂现有100蒸吨煤粉锅炉7台,均配套安装了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其中一期建设项目2017年11月建成投运,安装3台100蒸吨(70MW)高效煤粉锅炉;二期扩建项目2021年建成投运,新建4台100蒸吨(70MW)高效煤粉锅炉。2021年3月底一期锅炉停止运行,10月底启用二期4台锅炉,2022年延续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621002MA74WGEG1M001),一期、二期均安装了锅炉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庆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经调查核实,近年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多次接到北区热源厂投诉,主要涉及噪声和粉尘污染,接到投诉后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2019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对北区热源厂废气超标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1.8万元,并责令北区热源厂采取隔音、降噪、抑尘等措施。北区热源厂按照要求对一期三台锅炉进行了整改,一是2018年至2021年供暖期一期三台锅炉运行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对北苑名城小区住户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化解矛盾,原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北苑名城业主供暖季的采暖费用。二是2019年对一期3台100吨锅炉输灰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解决粉尘、烟尘及噪音污染问题,并进行了绿化降尘。三是2020年对厂区北侧、东侧厂房加装高6米、长260米的隔音墙,对一期灰库卸灰口和灰库二层采取全封闭式降尘措施;2021年采购道路清扫车及高压清洗车各1台,对厂区每日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并对一期鼓风机加装隔音罩;2022年又对一期鼓风机进风口加装消音罩并将其挪至室内。同时,北区热源厂对二期项目也进行了整改,一是2023年对室外引风机加装隔音房,对灰库加装电动卷闸门,对空压机出风口做消音处理,对引风机保温脱落部分进行修补。二是22时至次日8时不进行卸粉作业,在灰库卸灰作业时,增加投水量抑制扬尘产生,安排人员三班轮流对厂区进行清扫,安排清扫车每日两次清扫厂区路面。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委托对北区热源厂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经调阅该厂2020年至2023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2018至2021年供暖季噪音、粉尘、刺鼻气味情况属实,但从2021年10月启用二期锅炉后,噪音、粉尘、刺鼻气味不属实。北区热源厂门前道路由原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建厂时以运煤通道审批建设,该运煤通道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但非北苑名城小区辅道,举报的第4个问题不属实。
属实    一是彭原镇政府和北区热源厂要做好与北苑名城住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周边居民提出的利益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力争取得群众满意。二是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在2023年12月底前在北区热源厂新建1台100蒸吨天然气锅炉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北区热源厂周边环境质量。    一是11月29日,西峰区供热办、甘肃震建热力公司与北苑名城住户代表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召开协调会,会上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12月1日,西峰区委主要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会同物业代表进行协商解决。二是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组织对北苑名城小区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后期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三是西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强该道路巡逻管控,引导排队入场卸煤车辆在道路南侧单侧有序停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未办结
7D3GS202311270033    举报人称孟坝镇高庙村2019年污水管道施工时,破坏村民地里的小麦,期间,举报人房子后面的土地被损坏,连续几年收成不好;挖污水管道的坑特别深,将土堆放在房子后面,导致房子出现裂缝变为危房;房后污水井的气味特别难闻。镇原县大气污染    举报人反映的污水管道属于庆阳市巴家咀水源地上游截污工程,该工程实施时经过孟坝村高庙自然村、孟坝镇刘城村牛庄自然村,项目占地27亩,工程建设单位是孟坝镇人民政府。该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2020年6月竣工,经各级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并进行了项目审计。
    经调查,工程建设时对举报人耕地上种植的小麦损坏情况进行了丈量,孟坝镇政府和举报人于2018年12月27日签订了管线建设地面附属物补偿协议,青苗补偿329.25元,2020年3月20日补签管沟建设扩面补偿协议,增加青苗补偿款180元。
   该工程于2018年12月27日完成清理地表附着物工作,设计开挖边线距离举报人庄基最近处为13米,施工过程中动用了挖掘机和装载机,施工设备产生振动幅度小,在安全范围以内。镇原县住建局于2022年4月27日委托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举报人房屋鉴定,确定等级为B级。
    举报人反映“房后污水井的气味特别难闻”问题,经调查污水井属该管道工程处的污水井和处的检查井。工程施工时对两个检查井占地进行了征用,共补偿资金500元。经丈量,雨水管道检查井距离举报人房屋20.8米,污水管道检查井距离房屋20米。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于11月28日16时委托对信访人屋后管道附近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布设采样点3处(上风向1处、下风向2处)。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标准。
    在孟坝镇高庙村进行污水管道施工情况属实。污水管道施工时,破坏村民地里的小麦,期间,举报人房子后面的土地被损坏,连续几年收成不好;挖污水管道的坑特别深,将土堆放在房子后面,导致房子出现裂缝变为危房;房后污水井的气味特别难闻情况不属实。
属实    针对举报人诉求,孟坝镇政府积极向举报人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宣传工作,耐心疏导举报人情绪。    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核实了举报问题,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环境监测,结果达标。下一步,将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解释、安抚等工作。未办结
8D3GS202311270046    举报人称正宁县人民政府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受南区污水下沟的工程影响,由县住建局在2016年3月开始建设,起点为:南2环中心向下40米,2016年3月修建冯6沟后,不顾及大量耕地和林地,导致上百亩的水土流失,几十亩的林地淹死,淤泥堆积持续升高目前已超过30公分,未来的生态损失不可估计,举报人一家在2003年为了响应退耕还林政策,在沟底栽种了19.5亩的刺槐树,有国家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对韩阳河水源起到重要保护作用,但是从2018年开始举报人栽种刺槐树的土地内,被排放全县城的污水和雨水,目前树木被淹死,存在生活污水的臭味,土地变为大坑,周围的树木已死,影响范围还在持续扩大,污水还在持续排放,市民多次向正宁县信访局、正宁县草原资源局、庆阳市环保局、庆阳市信访局、市长接待日、庆阳市12345热线反映,一直未得到处理,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寄信后被下派到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但是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称未接受到信件,再拨打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电话也一直打不通。正宁县水污染    由于正宁县城南区两面临沟,基于城区建设发展需要,实施了正宁县南区雨水下沟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9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南区排水不畅、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等问题。自建成投用以来,水渠两边没有发现被大面积冲蚀现象。同时林地上游沟底闲置土坝淤积川台地的草木生长旺盛,下游柳树林地生长正常。该工程排水口距离举报人林地约1.5千米,林地位于沟底土坝川台地(该地由坝面淤泥经多年沉淀形成,已与坝面齐平)的河渠北侧,地势较低,坡度平缓且易积水。2018—2021年正宁县连续4年出现暴雨灾害,特别是2021年9月遭遇了50年来特大暴雨,全县发生多处洪涝灾害,山体滑塌,苗木被冲毁,该林地所处河渠被淤泥漫平,造成林地严重积水、树木被淤泥浸漫。
    
属实    正宁县委、县政府责成正宁县住建局牵头,正宁县自然资源局配合,镇、村具体落实,不断巩固退耕工程建设成果,维护区域生态公益林安全;积极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最大化减轻群众损失。    该地块受损树木处于水涝灾害区域,暴雨灾害是导致树木死亡的主要原因。为了减少举报人的经济损失,维护区域生态公益林管理安全,由正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该地块纳入退化林修复工程,选择抗涝性较强的柳树大苗进行补植,验收合格后由该户继续管护,但是举报人不同意该处理意见。下一步,正宁县住建局、正宁自然资源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正宁县信访局及正宁县山河镇等部门将积极和举报人进行沟通,解释,力争尽早达成一致意见。未办结
9D3GS202311270057    2023年10月22日晚上悦乐镇樊庄村白杨树梁山的长庆油田页岩油分公司管线破裂,黑原油从山体流出,快流到华池县柔远河,通过邮件向环保部门反映过此问题。华池县土壤
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管线泄漏点位于华池县悦乐镇樊庄村长院组岭二联合站至悦乐联合站输油管线6公里处,距离柔远河约5.3公里。该输油管线是岭二联合站至悦乐联合站的原油外输管线,于2019年4月建成投运,全长21.4公里,隶属于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2023年10月24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曾接到该举报问题,并及时开展了现场调查。经查,2023年10月23日7时许,不法分子在悦乐镇樊庄村长院组岭二联合站至悦乐联合站输油管线6公里处打卡盗油时,盗窃过程中安装的阀门关闭不严,导致原油流入盗窃挖设的坑塘,坑塘溢流导致原油外泄,流至村组公路水渠然后通过道路涵洞流至樊庄村长院组的荒沟内(荒沟为干沟,无水及河流),流经长度约700余米。泄漏事故发生后,岭二联合站第一时间向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进行了报案,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于2023年10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
    2023年11月28日,华池县相关部门对清理后的管线沿线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原油泄露污染现场已彻底清理,未发现有遗留污油泥污染痕迹,管线打卡泄漏点已焊接完成。随后调查组对周边居民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并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均表示满意。
属实    责成长庆油田页岩油分公司强化管道日常巡护管理,建立油、气、水管道巡护管理细则及巡护责任清单等长效机制。    10月24日,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对污染现场已清理完成,及时焊接了管线打卡破裂点,共清理油污泥400余袋11.36吨,已拉运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规范处置。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委托对清理后的污染现场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39项检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限值。
   下一步,将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督促油田单位加强输油管线巡查巡护。
未办结
10D3GS202311270022(*)    白马铺镇肴子村南庄组唐家川队的长庆油田二厂,举报人称是路过时发现长庆油田二厂往河内排放的水为黄绿色,不清楚是原油还是暖气水,肴子村只有一条河,河名不详,目前油田已开采完,现要求督察组尽快核实处理。庆城县
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白马铺镇肴子村南庄组唐家川队河流名称为刘旗沟河,该河流经庆城县白马镇肴子村在合水县境内汇入马莲河。庆城县组织相关部门在唐家川上游2公里、唐家川、唐家川下游2公里三个点位分别采集水样,开展水质检测;对刘旗沟河村级河长以及唐家川上下游各2公里范围内沿河居住的6户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了解该区域近期是否发生输油管线破损油水泄露事故,是否有油田站所、井场偷排偷放污水(暖气水),是否有水质异常现象;对唐家川区域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1座增压站(西27增)、3个井场(板73-14井场、板97-02井场、板73-4井场)和3条单井输油管线、1条外输管线、1条注水管线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对唐家川上下游各2公里河道进行沿河徒步巡查,排查河流水质情况,对周边河床植被进行检查。不属实    由庆城县河长办负责,严格遵照河长制工作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制度,防止发生水体污染事件;庆城县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等县域油田生产单位,全面开展穿跨越河道和沿河铺设输油管线以及临河建设站所井场环境安全大排查,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坚决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个点位水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受访群众均表示,唐家川区域输油管线未发生破损导致油水泄露事故,未发现油田站所、井场偷排偷放污水(暖气水)问题,近期也未发现刘旗沟河水质异常现象;唐家川区域的输油、注水管线无破损,无油水泄露现象,未发现油田站所、井场偷排偷放污水(暖气水)问题,且油田站所、井场采用空调、电暖气方式取暖。沿河巡查时河水清澈,水质无明显异常,河床两侧崖壁未发现污水污油流淌痕迹,河床土壤、植被无油污沾染,也未发现人为清理痕迹。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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