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附件6 | ||||||||||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3GS202311280019 (*) | 反映庆阳市西峰区利源矿业有限公司在赵咀村以治理为名,采砂为实,破坏蒲河流域巴家咀段河道生态。 | 庆阳市 西峰区 | 生态 | 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的历史遗留废弃矿硐位于西峰区后官寨镇赵咀村(艳咀组28个、胡同组43个),均位于蒲河流域西峰段上游,矿区面积2.428平方公里,采矿证有效期至2029年9月6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举报反映的治理区段为赵咀村艳咀组的28个历史遗留矿硐区域,由于矿硐比较高、临空危岩多,机械在矿硐下无法清理,人工采用土袋封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该公司采用从硐顶上部削坡台阶方式进行恢复治理,目前已完成20个硐口的封堵并在封硐口栽植松树700株,其余矿硐正在施工。在削坡、清理危岩过程中共产生了4000方砂石,在削坡治理过程中,采取措施,确保削坡产生的土块、砂块距离河道较远,削坡沙石用于封堵硐口和修建台阶。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河道有掉落的砂石。经西峰区水务局实地踏勘和调查了解,该公司采砂未造成蒲河河道生态破坏。 | 不属实 |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将对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恢复治理施工方案实施,杜绝非法采砂现象;西峰区水务局将继续做好河道巡查工作,确保矿区附近河道安全。 | 目前,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主要以矿硐治理为主,治理过程中企业按恢复治理施工方案落实了各项措施。 | 未办结 | 无 |
| 2 | D3GS202311280024 | 举报人称2009年前后武沟乡巨沟村边山组和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有人分别在茹河流域非法开矿挖沙取石,至今晚上仍在偷采,两矿直线距离约五百米,采挖周围两乡镇约六十亩耕地砂石。由于举报人未签字流转土地,耕地四周被采挖约十米深,致使农田变“孤岛”无法耕种,撂荒十余年。 | 庆阳市 镇原县 | 生态 | 举报件反映的两家采砂企业为镇原县飞龙石业有限公司和镇原县河湾砂厂。镇原县飞龙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镇原县武沟乡巨沟村边山组,镇原县河湾砂厂位于镇原县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两家公司直线距离约500米,均于2017年7月7日被原镇原县国土资源局注销采矿权。举报件反映的地块涉及3户群众(兄弟三人),群众持有的承包地分地明细册(沿用1978年承包到组规则分地)中记载“河滩砂地6.4亩,地类属三类地”。 采矿证到期后,两家公司在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河道进行非法占地采砂。2016年8月9日,原镇原县国土资源局对非法占地采砂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涉及刑事犯罪线索移交镇原县公安局追究两家公司法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判决后原镇原县国土资源局督促两家公司在采空区域回填垫土60-80厘米,对毁坏土地进行了恢复。2023年11月29日,经走访附近群众,均表示2017年以来未发现在被查处的两家砂矿原矿区内存在偷采现象。举报反映地块成为“孤岛”撂荒的原因是该地块周边挖砂开采,开采区域土地恢复不到位,导致举报反映的地块地势高于周边地块。 | 属实 | 镇原县政府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地块的平整,达到耕种条件,并对未能耕种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补偿到位。 | 镇原县政府积极与举报人协商,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举报反映农田未能耕种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予以补偿;二是对举报人所属地块进行恢复治理,待达到耕作条件后交由其恢复耕种。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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