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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GS202312020001在彭原镇芦渠村北庄自家耕地中种植的6棵树,被本村村民XXX用推土机推倒,破坏树木。庆阳市
西峰区
生态    2010年,被举报人在修整庄基道路时,和举报人因地界中栽植的2棵树(一棵刺槐、一棵榆树)产生矛盾。西峰区彭原镇政府经询问当时的见证人,举报人当年与被举报人协商同意后,被举报人用推土机将两棵树(非6棵树)推倒。    属实    彭原镇政府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与村组干部及时关注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    彭原镇政府及村组工作人员对双方矛盾进行了调解,举报人对当年推树的矛盾纠纷表示理解和谅解,纠纷已化解。已办结
2D3GS2023120200341、举报人称原庆阳市市长要求八个县(电话核实具体县名时,举报人无法提供)村民在2021年至2022年之间将林地自行砍伐恢复耕地,破坏生态植被;2、庆城县县委书记将硫酸污染厂引进马岭镇董家滩,硫酸味扰民;3、庆阳市修高速公路及高铁时在怀江流域挖沙石,导致水土流失;4、2018年在国家禁止耕地开发的时候,庆阳市依旧有人在耕地内开设砖厂生产青砖、空心砖等,举报人声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收受砖厂的钱后对此事不予查处。庆阳市生态
    1.2010年至2013年,部分农户没有科学的经营规划和管理措施造成苗木占用耕地现象发生。根据202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2022年3月24日,庆阳市开展了化解苗木占用耕地工作,主要化解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一般耕地内培育的苗木、积压滞销的无使用价值苗木,按照使用消化一批、推介销售一批、清理处理一批的方式进行化解,两年来共计化解苗木占用耕地18.67万亩。
    2.庆城县对西川工业集中区现有的49户企业全面开展排查,共排查出4户从事盐酸等其他酸类储存与销售的企业(马岭镇董家滩村2家),以上4家企业分别成立于2014、1996、2014、2017年,均履行了相关手续。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村区域内无从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硫酸企业,西川工业集中区近年来未引进硫酸生产、加工、储存、销售企业,庆城县公安局未接到马岭镇董家滩村区域内企业购买转运硫酸申请,西川工业集中区现有的4户从事盐酸等其他酸类储存与销售的企业均为长庆油田早期供料单位,延续至今,均不是庆城县近年的招商引资项目。
    3.环江流域现有高速铁路1条(银西高速铁路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通车),高速公路1条(甜永高速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建成通车)。银西高铁、甜永高速均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验收,在项目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2个建设项目在庆城县西川沿线设置取土场4处,其中银西高铁1处、甜永高速3处,占地以群众边角地、斜坡地为主,不占用林草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由庆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所在乡镇、村组于2021年12月对4处已完成恢复治理的取土场逐一进行了验收,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书,并督促用地企业向群众足额兑付了占地补偿款,并对已治理平整的取土用地进行合理分配,现已恢复耕种;当时修建所需的碎石料、砂料均来自宁夏太阳山、陕西武功等地,且施工过程中禁止采购地以外的砂石料入场,不存在“修高速公路及高铁时在环江流域挖砂石”的问题。2个建设项目在环县境内设置取土场11处,弃土场66处,目前均已完成治理验收。
    4.庆阳市目前砖瓦用粘土矿30个,原有采矿权21个,2018年以来新发采矿证4个,2023年新出让采矿权但未核发采矿许可证5个,均符合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布局和规模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不存在临时占用、流转租赁土地情况,不涉及耕地。
    
属实    庆阳市林草局按照有关政策,审慎稳妥化解耕地存量苗木,恢复农业生产,夯实粮食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庆城县将严格按照西川工业集中区的规划要求,规范企业准入,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类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确保空气质量安全;庆城县、环县政府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要求,在采砂规划、审批、执法巡查等方面加强管理。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耕地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及耕地项目的审批。    1、庆阳市化解苗木占用耕地范围未涉及林地和经济树种(果树、核桃树等),化解的是耕地中造林绿化苗木和无使用价值苗木,不涉及林地中的苗木,未造成破坏生态植被。
    2、2023年12月6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委托对4家企业厂界及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分别进行了取样检测,将依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未发现庆阳市修高速公路及高铁时在环江流域挖沙石现象,未对项目区域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4、庆阳市现有砖瓦用粘土矿均符合庆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规则,布局和规模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不存在临时占用、流转租赁土地情况,不涉及耕地。
未办结
3X3GS2023120200092009年前后,武沟乡巨沟村边山组XX和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XX分别在茹河流域开矿挖沙取石(两矿直线相距约500米),采挖“孤岛”周围两乡镇约60亩耕地下沙石,由于反映人未签字流转土地,耕地四周砂石被采挖约10米深,致使基本农田无法耕种撂荒10余年。庆阳市
镇原县
生态    举报件反映的两家采砂企业为镇原县飞龙石业有限公司和镇原县河湾砂厂,两家公司直线距离约500米,均于2017年7月7日被镇原县自然资源局注销采矿权。采矿证到期后,两家公司在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河道非法占地采砂。2016年8月9日,原镇原县国土资源局对非法占地采砂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涉及刑事犯罪线索移交镇原县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镇原县人民法院判处镇原县飞龙石业有限公司、河湾砂厂法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院判决后原镇原县国土资源局督促两家公司拉运素土,在采空区域垫土60-80厘米,对毁坏土地进行了恢复,恢复地块不涉举报件反映的地块。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涉及3户群众,依据群众手中持有的承包地分地明细册(沿用1978年承包到组规则分地)中记载“河滩砂地6.4亩,地类属三类地”。因地块表层石块较多于2012年之前种植苜蓿,2013至2016年流转给镇原县飞龙石业有限公司法人挖砂取石。2017年11月1日镇原县农业农村局发放的土地经营权证记载该地块面积为5.43亩。成为“孤岛”撂荒的原因是该地块周边挖砂开采区域的土地恢复不到位,导致地势高于周边地块成为“孤岛”,无法耕作,撂荒至今。
属实    按照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制定的《镇原县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采砂残区复垦方案》对“孤岛”地块进行平整复垦,预计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    一是镇原县政府已与举报人就反映地块变“孤岛”无法耕种、撂荒10余年的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于12月5日兑付到位。二是按照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制定的《镇原县开边镇陈坪村河湾组采砂残区复垦方案》初稿,已组织对该地块正在进行复垦。未办结
4D3GS202312020037小区附近的供热站噪音扰民。供热站名称不详,举报人称每天24小时都在噪音扰民和排放黑色的煤灰飘到小区内。庆阳市
西峰区
噪声污染    举报件反映的为甘肃震建热力公司北区热源厂,现有100蒸吨煤粉锅炉7台,供热面积568万平方米,安装了锅炉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庆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2018年至2021年一期三台锅炉运行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对北苑名城小区住户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化解矛盾,原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北苑名城业主供暖季的采暖费用;2019年对一期3台100吨锅炉输灰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解决粉尘、烟尘及噪音污染问题,并进行了绿化降尘;2020年对厂区北侧、东侧厂房加装高6米、长260米的隔音墙,对一期灰库卸灰口和灰库二层采取全封闭式降尘措施;2021年采购道路清扫车及高压清洗车各1台,对厂区每日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对一期鼓风机加装隔音罩;2022年又对一期鼓风机进风口加装消音罩并挪至室内。同时,北区热源厂对二期项目也进行了整改,2023年对室外引风机加装隔音房,对灰库加装电动卷闸门,对空压机出风口做消音处理,对引风机保温脱落部分进行修补;调整煤粉车卸粉时间22时至次日8时不进行卸粉作业,在灰库卸灰作业时,增加投水量抑制扬尘产生,安排人员三班轮流对厂区进行清扫,安排清扫车每日两次清扫厂区路面。
    11月28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委托对北区热源厂厂界噪声(厂界东、南、西、北)和周围敏感点(北苑名城小区、厂界北侧50m居民点)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周围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12月9日再次委托对北苑名城小区内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和调取的北区热源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数据显示均达标,检查时未发现黑色煤灰飘进北苑名城小区内。
不属实    一是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北区热源厂对卸灰口严格落实半封闭及湿法作业等措施;三是2023年12月底前在北区热源厂新建1台100蒸吨天然气锅炉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北区热源厂周边环境质量。    11月29日、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西峰区供热办、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彭原镇政府、彭原派出所、甘肃震建热力公司与北苑名城住户代表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对该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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