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二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件,共4件,其中:镇原县1件(重点件1件),西峰区1件,华池县1件,环县、宁县合办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生态破坏问题2件、土壤污染问题1件、大气污染问题1件。
截至12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共107件(来电件89件,来信件18件),其中:西峰区27件,环县19件,镇原县18件,庆城县13件,华池县8件,合水县7件,宁县6件,正宁县4件,庆城县、宁县合办2件,庆城县、西峰区合办1件,环县、宁县合办1件,庆阳市1件。
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区),各县(区)正在按程序办理。已上报19批次91件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其中:28件已完成销号、63件(包括11件重点件)正在按程序办理,其余16件正在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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