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五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12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3件(来电1件、来信2件),其中:庆阳市1件、华池县1件、西峰区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生态破坏问题1件、水污染问题1件、土壤污染问题1件。
截至12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共116件(来电件93件,来信件23件),其中:西峰区29件,环县21件,镇原县18件,庆城县14件,华池县9件,合水县8件,宁县6件,正宁县4件,庆城县、宁县合办2件,庆城县、西峰区合办1件,环县、宁县合办1件,庆阳市3件。
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区),各县(区)正在按程序办理。已上报22批次103件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其中:30件已完成销号、73件(包括14件重点件)正在按程序办理,其余13件正在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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