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附件6 | ||||||||||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GS202312090002 | 举报人住的地方距离马庄小区六七十米,马庄小区在小区的东南方向挖了个坑,往坑里面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的污水影响举报人的生活,现在还在排放。 | 庆阳市 西峰区 | 水污染 | 董志镇北门村马庄居民小区的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排至化粪池,拉运至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23年11月上旬,由于经费原因暂停拉运,马庄组村民于11月21日私自在小区东南侧约300米处开挖了50方的污水坑,并在化粪池开凿了排污口,污水由排污管排至污水坑。 董志镇政府于开挖污水坑的当天接到群众举报,赶赴现场责令北门村村委会对马庄小区化粪池和污水坑内污水进行抽运,抽运完毕对污水坑进行了填埋。11月21日填埋整改后至12月11日持续拉运化粪池污水,使排污管内再无存余污水,镇村工作人员对排污管口进行了封堵。 | 属实 | 董志镇政府加强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宣传;保障拉运经费,定期将污水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 一是西峰区保障拉运经费,董志镇政府不定期查看污水拉运情况,坚决杜绝直排问题的发生;二是董志镇政府现场对村、组干部进行了水污染政策宣传和约谈教育;三是2023年12月11日已对马庄小区化粪池排污管口进行了彻底封堵。 | 已办结 | 无 |
| 2 | D3GS202312090005 | 庆城镇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天然气项目部,之前在马连河河边隐蔽的位置洗车和排放污水,长达7年,目前在庆城镇西环路中段靠近河边的地方,通过地下排放到马连河,地点隐蔽。 | 庆阳市 庆城县 | 水污染 | 陇东天然气项目部成立于2014年,办公生活地点在城区范围内,生活污水排放至市政管网,院内停车场未配备洗车装置;该项目部相距环江河直线距离0.8公里,且中间为居民区,车辆无法直达河边洗车,不存在污水外排入河情况。 举报地点应为栖凤大酒店,该酒店目前为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陇东项目部办公居住地,院内无洗车台、无对外洗车业务,装有自来水净化设备1套,日净化自来水3方,产生尾水0.5方,尾水通过雨水槽排至环江河。 | 不属实 | 庆城县将进一步加强河道排污口的排查整治,防止污水直排、雨污混排等问题发生,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 | 庆城县已责令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陇东项目部立即停止净化尾水排放,收集后进行拉运处置。 | 已办结 | 无 |
| 3 | D3GS202312090008 | 何水巷12号的老旧小区内,夜晚凌晨1点到6点之前,有机器的轰鸣声噪音扰民的情况,具体来源不详,举报人称可能不是在何水巷12号,但是一定在该老旧小区内,老旧小区没有名称。 | 庆阳市 西峰区 | 噪声 污染 | 西峰区“何水巷12号”应为“合水巷12号”,属老旧小区,为东西两栋二层平房砖混结构。安定路街办组织走访了合水县巷12号小区19户居民和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未听见夜间有机器轰鸣声等噪声扰民情况。 | 不属实 | 安定路街办加大巡查频次,对可能产生噪音的换热站、空调风机等设施设备要求责任人加强保养维护,尽可能减小噪声,防止噪声扰民。 | 对24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和问询,形成24份谈话记录,均反映未听见夜间有机器轰鸣声等噪声扰民情况。 | 已办结 | 无 |
| 4 | D3GS202312090015 | 2023年10月24日晚上十点五十多,天然气泄露导致房屋爆炸坍塌。天然气管道从地下穿过来,泄露的天然气对海绵运动公园的草坪、树木以及周边住户的污染很大,造成生态污染。 | 庆阳市 西峰区 | 大气 污染 | 西峰区董志镇董志村新庄队于2023年10月25日凌晨0时左右发生农房坍塌事故,西峰区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及事故认定,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尚无结论。坍塌房屋距绿化带20余米且相隔一条村道,绿化区域内敷设的燃气管线未发生泄露和爆炸,坍塌房屋周边50米内的7大类、70余株树木及5亩草坪生长良好。 | 不属实 | 西峰区市政局持续关注园区树木、草坪生长状态,提升区域质量。 | 坍塌房屋50米内的7大类、70余株树木及5亩草坪生长良好。该举报件已办结。 | 已办结 | 无 |
| 5 | D3GS202312090044 | 葛家腰岘乡、西峰区彭远镇、同川乡交界处的黑炼油厂炼罐底污泥,并将污水排入山沟,通过山沟流入环江。 | 庆阳市 庆城县 西峰区 | 水污染 | “葛家腰岘乡”应为原庆城县葛崾岘办事处,现已撤并划归蔡家庙乡,“同川乡”应为庆城县桐川镇,这两处区域并不交界。12月10日,庆城县组织人员对相关区域的油田作业区开展走访调查,并对蔡家庙乡、桐川镇辖域内所有行政村逐一进行了摸排,均未发现私设黑炼油厂及污水排入山沟现象。庆城县同时与西峰区对接,对西峰区彭原镇与庆城县交界处区域开展排查,也未发现黑炼油厂或类似的非法炼油窝点。 | 不属实 | 庆城县、西峰区将统筹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油气开发区域的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 庆城县、西峰区围绕举报问题涉及区域开展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私设黑炼油厂、污水排入山沟情形。 | 已办结 | 无 |
| 6 | X3GS202312090025 | 甘肃圣言环保节能开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举报:1、2019年在省环保厅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发现该证被人伪造签名后变更给了庆阳陇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希望圣言公司能重新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陇盛源公司将20.18吨油泥运往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后,举报人给庆阳市环保局报案,然后陇盛源公司又从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拉回8车污泥(水处理池下的污泥),市环保局调查后答复是之前拉过去的尾渣。举报人认为,陇盛源公司至今从未生产过(有电费明细),因此质疑该废物非尾渣。 | 庆阳市 庆城县 宁县 | 土壤 污染 | 甘肃圣言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2021年11月26日,圣言公司的生产厂房、1套10万吨污油泥装置等设备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付给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投融资有限公司用于抵债;2021年12月30日,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在圣言公司原厂区成立了庆阳陇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圣言公司法人A某和股东B某联名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上报书面《申请》并按指印,同意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给陇盛源公司”;5月3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变更批复,换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3月21日,陇盛源公司委托司法鉴定所对《申请》所按手印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明确《申请》第一页上页码“1”处和右侧的两个指印,分别与第二页上落款日期B某和A某签名处的指印为同一人所留。 陇盛源公司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12月10日期间先后接受危险废物5482.03吨,目前已处置1954.1吨(含包装物),库存3527.93吨,产生尾渣644.52吨,2023年未申报转出过危险废物。经调阅生产运行记录,该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至10月13日间断累计运行47天,计算该公司含油污泥综合利用项目运行设备功率,理论上每吨平均处理能耗为14.36kw/h(不含生活用电),2023年3月至10月累计用电量为34508kw/h,计算得出理论处置量为2403.06吨,高于实际处置量。 经调查陇盛源公司相关资料,2023年5月24日至7月20日,该公司因升级改造厂区暂存库房,先后将11车(批次)318吨左右尾渣转运至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月5日至9月7日,因昊鑫恒益公司清理暂存库房,陇盛源公司又将转出的11车318吨左右尾渣运回贮存,经调查昊鑫恒益公司相关资料和询问运输司机等有关人员,转移时间和转进、转出吨位与隆盛源公司资料显示相一致。昊鑫恒益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于2023年3月31日至12月10日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共30.42吨,全部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尚未转运处置。2023年11月30日,陇盛源公司委托对处置产生的尾渣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含油率小于2%,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标准;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填埋场的固废PH及石油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要求。 | 属实 | 庆城县相关部门监督隆盛源公司规范处置危险废弃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宁县加强对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营。 | 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已于12月10日委托对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填埋场填埋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取样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 7 | D3GS202312090042 | 2022年5月30日,甘肃圣言环保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被变更给甘肃庆阳陇盛源公司。2023年5月份至今该公司违法经营将三百多吨的污油泥拉至庆阳市宁县的恒逸(音译)填埋场,庆阳市环保局调查称是尾渣。 | 庆阳市 庆城县 宁县 | 土壤 污染 | 甘肃圣言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2021年11月26日,圣言公司的生产厂房、1套10万吨污油泥装置等设备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付给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投融资有限公司用于抵债;2021年12月30日,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在圣言公司原厂区成立了庆阳陇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圣言公司法人A某和股东B某联名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上报书面《申请》并按指印,同意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给陇盛源公司”;5月3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变更批复,换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3月21日,陇盛源公司委托司法鉴定所对《申请》所按手印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明确《申请》第一页上页码“1”处和右侧的两个指印,分别与第二页上落款日期B某和A某签名处的指印为同一人所留。 陇盛源公司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12月10日期间先后接受危险废物5482.03吨,目前已处置1954.1吨(含包装物),库存3527.93吨,产生尾渣644.52吨,2023年未申报转出过危险废物。经调阅生产运行记录,该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至10月13日间断累计运行47天,计算该公司含油污泥综合利用项目运行设备功率,理论上每吨平均处理能耗为14.36kw/h(不含生活用电),2023年3月至10月累计用电量为34508kw/h,计算得出理论处置量为2403.06吨,高于实际处置量。 经调查陇盛源公司相关资料,2023年5月24日至7月20日,该公司因升级改造厂区暂存库房,先后将11车(批次)318吨左右尾渣转运至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月5日至9月7日,因昊鑫恒益公司清理暂存库房,陇盛源公司又将转出的11车318吨左右尾渣运回贮存,经调查昊鑫恒益公司相关资料和询问运输司机等有关人员,转移时间和转进、转出吨位与隆盛源公司资料显示相一致。昊鑫恒益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于2023年3月31日至12月10日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共30.42吨,全部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尚未转运处置。2023年11月30日,陇盛源公司委托对处置产生的尾渣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含油率小于2%,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标准;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填埋场的固废PH及石油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要求。 | 属实 | 庆城县相关部门监督隆盛源公司规范处置危险废弃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宁县加强对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营。 | 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已于12月10日委托对庆阳市昊鑫恒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填埋场填埋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取样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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