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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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 (第23批2023年12月15日) |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3GS202312120005 | 该问题举报人已于前期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并得知了处理结果,现就部分未处理及有异议的问题再次进行举报:前期举报中明确要求重新挖出已填埋的固体废物,并进行抽样化验土壤,但基层核查人员避重就轻,只对周边农户水样进行采样检测;请明确填埋物是否存在污染因子超标情况、填埋近50吨岩屑的行为是否合格;请查阅企业近2年台账。 | 庆阳市 庆城县 | 土壤 污染 | 庆城县在调查时依据《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角线布点法,在庆阳富丰绿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钻井泥浆岩屑、压裂返排液等固(液)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填埋区确定的点位开挖3米,对填埋的钻井岩屑进行了采样检测,并于12月13日委托开展了土壤采样检测。 调查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检测指标满足进入Ⅱ类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3口地下水监测井和邻近2户农户水井水样36个检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通过调查相关台账、票据、检测报告、音像记录等资料,该项目填埋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排洪系统在填埋钻井岩屑前均已建设完成,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加药量与填埋钻井岩屑量基本相符,填埋区落实了分层分区填埋要求,自行检测、监督性检测均未出现超标问题,各环节均符合该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井场钻井岩屑出厂检测报告显示,被测项目均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水基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达到Ⅱ类填埋场进场标准。 | 不属实 | 庆城县对庆阳富丰绿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确保规范处置。 | 12月13日,庆城县委托采样增加的pH、COD、石油类3个监测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N8978-1996)表2中的三级标准;填埋区北侧土壤检测还未出结果,将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 2 | X3GS202312120008 | 六十坪行政村惠大庄自然村村民A某、B某在2023年扩建其住宅时:私自将举报人碾场(原为耕地,因生产生活需要暂改为碾场)上面的土挖走,作为住宅基地用土;砍伐举报人经济林木(杏树1颗);修建房屋所产生的废弃土壤倒入举报人经济林中;扩建后住宅阻断了举报人住宅水渠排水。 | 庆阳市 镇原县 | 生态 | 被举报人A某、B某(A某配偶)为城镇居民,农村没有宅基地。C某(A某母亲)于2021年对自家旧窑洞进行了维修加固,2023年在其原住宅的地基院落修建3间砖混结构房屋,与举报人的地界清楚。举报人反映的碾场用地,经套合2009年、2019年、2022年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为村庄用地,C某修建房屋时未在举报人的碾场挖土修庄。六十坪村没有经济林林地,C某修建房时只是挖出庄前屋后零星的山杏和刺槐(举报人所述杏树为C某所有),不存在损坏经济林和向经济林中倒入废弃土壤的行为。C某房屋修建后,举报人住宅及其周边水路畅通,不存在水路被堵的情况。针对两家长期的矛盾纠纷,镇村两级干部、公安机关、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多次调解双方纠纷,目前仍未得到有效化解。 | 属实 | 针对举报人与被举报人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镇原县庙渠镇镇村两级干部正在积极调处化解两家矛盾纠纷。 | A某承诺于2024年4月底前按照损坏树木三倍的标准予以补植补造,恢复植被。 | 未办结 | 无 |
| 3 | D3GS202312120018 | 举报人称2008年新集镇唐原村麻花山自然村在地下安装饮用水管道,2009年至2014年期间长庆石油公司在村内打了5个井场(镇255-4井场、镇294-799井场、其他三个名称不详),2018年长庆石油在地下饮用水管道同一通道安装抽油管道,污染饮用水,导致饮用水有沉淀物。 | 庆阳市 镇原县 | 水污染 | 镇原县新集镇唐原村麻花山自然村的老供水管线于2005年开始替换为PE管材,2019年供水管网布设途径麻花山自然村,解决了87户群众饮水不稳定问题,供水水源为新集供水分公司1#机井,镇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9月6日、11月15日对该机井井水的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 第十一采油厂新集作业区于2012年期间在麻花山区域钻前道路的左侧铺设3条石油管道(碳钢材质),埋深0.8至1.0m;麻花山村村民自来水管道于2019年在道路的右侧铺设,埋深约1.5m;石油管道与自来水管道不存在同沟铺设的情况,存在3处交叉点,均为垂直交叉(石油管道在上,自来水管道在下)且深度不同。2012年以来石油管道与自来水管道均未发生泄漏,不存在污染情况。经现场核查及入户走访,麻花山自然村用户的水质无异味、无杂质、无污染。为进一步确认石油管道是否对村民饮用水造成污染,镇原县相关部门已委托对新集镇供水公司1#机井、麻花山村2户村民进行取水样监测。 | 属实 | 第十一采油厂新集作业区加强石油管线的隐患排查,降低石油管线泄漏风险;镇原县水务局和镇原县农村供水公司新集供水分公司加强自来水管线的巡护和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镇原新集镇政做好信访人及麻花山自然村村民的情绪疏导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 已委托对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 4 | D3GS202312120022 | 毛纱厂小区的水利酒楼与居民楼直线距离10米,酒楼24小时使用空气能、且经常举办婚礼噪音扰民。 | 庆阳市 环县 | 水污染 | 环县水利酒楼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环县环城镇原通达毛纺厂院内的一、二楼,成立于2023年10月11日。该酒楼未接入集中供热,在二楼楼顶安装60匹空气能机组设备1套,供热面积2000平方米,距离北侧居民楼29米;该机组设备间歇性运行,设备底部安装了减震垫,在运行期间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 | 属实 | 环县城管局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婚庆庆典产生的噪声。 | 督促该酒楼对空气能设备安装全封闭隔音降噪设施,有效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 已办结 | 无 |
| 5 | D3GS202312120028 | 宁县政府投资的宁投矿业公司在新庄镇马莲河道采沙、将洗沙后的污水倒在马莲河,污染河水,沙坑未处理,有检查就将沙盖住。 | 庆阳市 宁县 | 水污染 | 举报件反映的是甘肃宁州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马莲河应急性公益性清淤疏浚工作,宁县宁投矿业公司为甘肃宁州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并未参与该清淤疏浚工作。由于2021年9月、10月连续暴雨及2022年“7.15”特大降雨,导致马莲河宁县段河道淤积,河岸树枝和柴草等垃圾较多阻塞了行洪断面。为保障行洪安全,宁县对马莲河流域河道进行整治总长度49.76km,生态清淤90.6万m³,其中一期工程河道整治总长度为25.26km,生态清淤48.6万m³。 2022年11月开始的清淤疏浚工作,对产生的柴草、淤泥及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处理,对产生的泥石交由交通部门用于通组道路路基(产生的18000m³砂石提供给宁县12个村组修建路基),不存在河道内采砂、洗砂。2023年10月宁县相关部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由于机械碾压造成部分河道存在坑槽,已当场要求进行了整改。 | 属实 | 宁县水务局及各乡镇进一步加大沿河巡查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沿河群众保护河流生态环保意识,巩固生态环保成果。 | 机械碾压的河道坑槽已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 6 | D3GS202312120040 | 1、因为没有生活污水管网,周边的居民直接将污水排放至路上。没有雨水管网,夏天下雨的话,车经过会将泥土带至街道,导致扬尘;2、生活垃圾没有固定投放点,只有流动的垃圾车收取垃圾,垃圾车几天不收垃圾的话,村民就将垃圾扔在周边的沟里面。 | 庆阳市 庆城县 | 垃圾 污染 | 庆城县白马铺镇街道于2015年完成雨水、排污管网铺设工程,2018年建成污水处理站2处,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管线和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不存在路面随意排污情况。庆阳市G244东绕城道路建设项目贯穿白马铺镇全境,途经白马铺镇新老街道西侧;项目于2023年初开工,计划2024年底竣工,施工期间大型车辆通行频繁,雨雪天车辆会将少量泥土带至街道路面,天晴后会造成一定的扬尘,影响群众生活。白马铺镇在街道及周边设有6处固定垃圾仓,配备2辆流动垃圾清运车,每天早晚两次挨家挨户收集并统一转运至驿马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现场核查未在周边山沟区域发现垃圾。 | 属实 | 庆城县将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污水、雨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垃圾仓的巡检工作,确保管线通畅,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垃圾规范入仓并及时拉运处置。提高街道清扫保洁频次,有效减少扬尘问题。 | 针对路面扬尘问题,白马铺镇加强G244东绕城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抑尘措施,在天气转暖后全面落实洒水作业措施。并已将保洁工作人员增加至16名,以街道区域为重点,加强巡回清扫力度,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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