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生态环境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
自2023年11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以来,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件137件(来电件104件,来信件33件),其中:西峰区31件,环县23件,镇原县20件,庆城县17件,华池县10件,合水县10件,宁县6件,正宁县6件,庆城县、宁县合办2件,庆城县、合水县合办1件,庆城县、西峰区合办1件,环县、宁县合办1件,华池县、环县合办1件,庆阳市8件。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均已移交相关县(区),各县(区)正在按程序办理或已上报办理结果。
截止2023年12月27日,已上报30批次131件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其中:55件(包括9件重点件)已完成销号、76件(包括18件重点件)正在按程序办理,其余6件(包括4件重点件)正在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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